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政污泥处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政污泥处理工程项目 锡行审投备[2018]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
工程规模: 施工全过程及调试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市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计划监理期限: 24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72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全过程及调试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市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
(2)项目总监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
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 9:00 时至2018年11月16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2月0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无锡蠡园开发区标准写字楼A3三楼北侧
联 系 人:陆斌联 系 人:方钟明
电 话:电 话: 0510-82810100
传 真:传 真:0510-8281180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715732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