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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大沙地污水厂提标改造监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大沙地污水厂提标改造监测、检测服务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大沙地污水厂提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8]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和市水投集团融资资金,出资比例为分别占20%和80%,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大沙地污水厂提标改造监测、检测服务

  2.2建设地点:黄埔东路以南,文冲船厂以西,石化路以东,珠江以北。

  2.3项目规模: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规模25万立方米/日,配套污泥浓缩脱水干化设施,采用全地埋式建设形式,污水处理采用MBR工艺,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提标改造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采用生物滤池+V型滤池工艺。

  2.4最高投标限价:945.87487万元。

  2.5监测检测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暂定15个月)。

  2.6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电塔监测。(2)主体结构基坑及提标改造部分基坑监测。主要的监测内容:围护墙顶部水平位移与竖向位移、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周边地表竖向位移、周边建筑位移与倾斜、冠梁顶部水平位移与竖向位移、锚定水平位移与竖向位移等。(3)地基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材料检测等。具体根据图纸、平行检验方案、基坑监测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7标段划分:_1 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服务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1.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具有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③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

  3.1.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的社会保险(以加盖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社保证明文件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单位人员。

  3.1.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且应明确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4、投标说明

  4.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4.4投标担保 10万元。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评审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公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5.4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18 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18年12月17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报名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

  7.3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9084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

  A栋2001-2002室

  邮 编:510000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 人:吴工、陈工

  电 话:020-38890841 电 话:13316052692、020-37880769

  传 真:020-38890252 传 真:020-3788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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