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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岛净水厂首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本招标项目 番禺区洛溪岛净水厂首期工程 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洛溪岛净水厂首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番发改函[2018]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财政补贴,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洛溪岛净水厂首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二、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460251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20-66851218-8049

  三、项目概况及规模:

  该项目计划在番禺区洛浦街沙溪村征地范围内建设洛溪岛净水厂首期工程,占地面积约5.78万平方米,纳污服务面积约9.19平方千米,建设规模为10万吨/日,首期工程设备按5万吨/日处理规模进行配置,土建按10万吨/日一次建成,截流雨水处理规模11万吨/日;地上建构筑物主要有:中央控制调度中心、门卫、变配电站、地下箱体出入口、设备吊装孔、消防疏散通道楼梯间、通风机房、除臭风塔等;地下建构筑物主要有: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提升泵池、膜格栅、鼓风机房、A20生化池、MBR膜池、MBR设备间、加药间、雨水高效沉淀池、排涝泵站、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干化脱水机房、生物除臭设施等构筑物;本项目主体工艺为膜处理工艺(MBR),采用全地埋式,全地埋式地下箱体基坑深度约16~20米。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较严值取值。具体工程以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同时需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估算约59886万元。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财政补贴。

  五、承包方式:本项目投标总价即为总价包干的合同总价。

  六、工程地点:番禺区洛浦街沙溪村。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岩土勘察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出具符合建设行政管理规定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合格书等。

  3、招标控制价:65.00万元(最终费用以财政评审为准,且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及概算财政评审价,以二者较低者为准)。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审图工期:15个日历天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工程)。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如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注册执业证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公函》。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中法定代表人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另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参加投标登记人员应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1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

  2、购买标书地点(现场购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总目录,一式两份;

  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5、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6、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

  7、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六)评标中的相关规定。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 - 9:30(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开标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十五、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电话:020-84602513

  地址:番禺区石碁镇前锋南路151号

  十六、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1) 番禺区水务局,电话:020-34818421

  (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20-84892221

  (3)番禺区建设局,电话:020-84833337

  (4)番禺区监察局,电话:020-8463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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