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首信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根据鄂采计[2018]-29404号备案表要求,对沙市法院直饮水净化器采购项目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编号:鄂采计[2018]-29404号
二、项目名称:沙市法院直饮水净化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清单:纯水机、加热线管机、中央净水设备及专用管线配件等级,具体清单及技术参数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预算:3.5万元(所有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询价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 ,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5日, 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文件购买地址:荆州首信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306室(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29号):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7日上午9:00时前递交到沙市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沙市区明珠大道9号)。
九、询价会时间:同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十、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授权人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贺主任
联系方式:18972168229
代理机构:荆州首信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蓉
电 话:1379748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