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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空港经济区花山净水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穗府办函)[2017] 91号)及穗发改[2018]896号、穗空港经财[2018]2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空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花山净水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单位。

  一、工程名称:花山净水厂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空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771601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76331909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360638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空港经济区。

  四、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花山净水厂一期工程厂区形式采用全地埋式布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AO-AO工艺+平流沉淀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新建污水处理规模为7万立方米/日,配套污泥脱水干化设施,采用全地埋式建设形式。项目设计出水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水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CODcr≤30mg/L,BOD5≤6mg/L,NH3-N≤1.5mg/L,TN≤10mg/L,TP≤0.3mg/L,SS≤10mg/L,大肠杆菌≤1000个/L)。污泥处理采用厂内脱水及热干化工艺,处理至含水率低于40%后外运处置。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精密格栅、AAO-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储泥池、鼓风机房、配电间、仓库、加药间、污泥脱水干化间(含进泥泵、料仓等)及其他辅助用房等,配套地上附属设施(包括生产调度中心、地面逃生楼梯及风井、变配电间等),以及进水主管及尾水排放管等。

  项目总投资估算42964.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5501.17 万元,工程设计费1176.68万元(其中设计费1089.52万元、竣工图编制费87.16万元)、勘察费390.51万元。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JG2018-7659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包括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进行项目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施工、建成满足要求的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并完成调试、进行试运行技术交底、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配合试运行阶段的工作等。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勘察方案、达到国家规定深度的设计方案(建筑及工艺设计方案)及设计概算(含污泥脱水干化处理)、设备及材料采购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承包人进行详细勘察,并对投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完善后,编制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报审稿,并交由发包人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评审。中标承包人依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并将图纸送招标人委托的具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中标承包人根据经审核并取得合格书的施工图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采购、施工、完成项目的单机及联合试运转验收,完成交工验收,进行试运行技术交底,配合招标人做好试运行阶段的工作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

  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工程详细勘察、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含污泥脱水干化处理),编制施工图设计等;

  2.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保管;

  3.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含污泥脱水干化处理)的施工计范围内(含污泥脱水干化处理)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4.进行试运行技术交底,派驻技术支持和协调人员,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培训,并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

  5.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7.招标控制价37068.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5501.17 万元,工程设计费1176.68万元(其中设计费1089.52万元、竣工图编制费87.16万元)、勘察费390.51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年 12 月 4 日至2018 年 12 月 11 日23 时 59分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12 月 5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12 月 11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若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主办方盖章、签字,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逾期不受理。(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

  (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二)。

  (4)招标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证明。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4.3、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管理负责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即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或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均不多于一家)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企业业绩、守合同重信用、获奖等综合等评分指标,施工部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经审批的概算金额。

  十三、投标经济补偿

  本项目对评标总得分前五名的设计方案,进行经济补偿,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

  基本设计费中用于投标经济补偿金共10万元,分配办法如下:

总得分排序

第 1 名

第 2 名

第 3 名

第 4 名

第 5 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万元)

5

2.5

1.25

0.75

0.5

  如果投标人不足 5 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① 投标经济补偿费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中标人直接支付其他投标人。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5名的单位(不足5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需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向其余应获得经济补偿单位支付补偿金额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其余应获得经济补偿单位已收到补偿金额的证明文件。如招标失败,则不作投标经济补偿。如中标单位不按上述支付经济补偿,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追求获得有关损失赔偿。

  ②对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该部分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③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内容。

  ④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的设计费首付款后完成支付补偿费用。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空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20-37716010;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大道9号A4栋4楼 。

  十六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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