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氿滨水厂扩建工程已由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宜发改投资许(2018)2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兴市环科园
2.2 工程规模:/
2.3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氿滨水厂扩建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工作);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约500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1.1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承担过工程规模在日处理1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给水厂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监理,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经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书作为证明材料。前述材料请投标企业录入诚信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不得有在监工程(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在监工程是指工程主体未完工的),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总监投标。
3.3宜兴市外监理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局签署意见的有效《入宜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
3.4其他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合计10人;以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协议,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以上材料开标现场不需提交原件,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 8 时 40 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 1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开标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文件);③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8年8-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总监则不需提供)。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合同款支付
(1)月监理费进度款按以下公式计算:月监理费进度款=投标人的中标监理比率*工程实际月进度款*60%;
(2)最终监理费总价按工程最终审计的决算审定价为计价基础,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技术资料归档后支付到监理费总价的80%;
(3)工程审计结束付至总价的95%、余款到缺陷责任期结束付清。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其他
9.1中标后或监理期间更换的项目总监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原中标项目总监也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9.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一律不予认可。
10.
10.1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新村路927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5108019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