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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芦溪县南坑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芦溪县南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芦溪县政府采购办的批准,现对芦溪县南坑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项目编号:芦购2018B000133012-1

  2、采购设备清单: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价格 ( 元 )

技术参数

芦溪县南坑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

处理项目

1

320 万元

详见采购数量及

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投标时必须提供:

  A、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含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原件(要求清晰反映有效期)。

  B、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C、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至今起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

  D、“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1月至今起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1月至今起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E、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的查询结果(彩打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三项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F、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汇款转账凭证(以到账为准);

  G、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H、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诚信投标承诺函原件;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5、招标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6、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8、报名事项: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8年12月 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投标无效。

  9、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8日9时30分;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

  11、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缴纳账户: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保证金陆万肆仟元整(¥:64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到达交易系统中虚拟账户(到账时间以虚拟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100 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 1.5%收取、100 万元-500 万元的部分按1.1%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实际发生评审费和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在投标价相同的情形下优先采购。

  13、 

  采购单位:芦溪县南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甘节 电话:15079970128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大岭街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佳 电话:0799-7887278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翡翠城2栋A座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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