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经采购人研究,现将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招标文件》P30,“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企业实力及信誉”中的“资产负债率”评分标准更正为:“DR表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应按联合体牵头方计算)2017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若DR>85%得0分;若70% 二、《招标文件》P3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方案”中的“财务方案”评分标准更正为“根据财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运营成本分析、财务分析、风险分析、财务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流程、政府监管的配合等)的完整性、合理性打分,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较为明确的融资支持措施,评委可酌情给予此项高分。分值范围:较合理、较详细、较完整的得0-5分,合理、详细、完整5-10分。”;“财务方案(8分)”相应更正为“财务方案(10分)”;“技术方案(40分)”相应更正为“技术方案(42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采购代理联系邮箱:292757450@qq.com。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后三(3)日内书面确认已收到本公告。 采购人: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