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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横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横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JTHX(2018)01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1587878485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1月1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1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横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原公告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

  三、更正事项、内容:

  澄清更改内容: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丙级(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并备案通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更改为: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丙级(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并备案通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横县宝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北面国泰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工 0771-708656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1587878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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