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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建阳区回龙乡龙吉渠改线土方与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回龙乡龙吉渠改线土方与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19〕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回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回龙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回龙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回龙乡龙吉渠改线土方与排水工程,填土52350立方米,新建排水管涵134米,主要工作内容:土方工程、管线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2134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 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 (其中银行保函提交原件,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单据提交复印件),上述提交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收。5、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6、中标人应自行考虑取土点,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4日 12:00:00至2019年1月29日 23:59:59通过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2月11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之一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闽建信延[2018]招221号投标保证金”;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③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④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备注: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若为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2月1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回龙乡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回龙乡官井横街4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729910,传真:/

  联系人:曾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市场17幢06号六层,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81557,传真:/

  联系人:徐小姐、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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