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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周溪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河道清淤部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溪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河道清淤部分) 已由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梅市发改审批函【2018】38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1402-77-01-821440,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周溪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河道清淤部分);

  2.2 建设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办周溪河

  2.3 预算审定造价(投标最高限价): 9822455.99元;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工,(河道清淤工程须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完工)。

  2.5 项目建设内容: 清淤河道长4.15km,清理河岸12.4 万m2(其中:沿岸清理垃圾1.86万m2,河道水城清理10.54万 m2),设置水下草原1.84 万m2,打造景观节点1处等。工程主要对河道受污染底泥进行清淤、河岸清理(包括沿岸垃圾清理和河道水域清理)。具体工程规模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4)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类);

  (5)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少于8人,具体要求如下: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水利行业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报名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在本项目报名后,投标人在其他项目中标,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应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施工员 (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2人,质检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6)投标人财务及纳税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查封或冻结状态。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以来完成过水利工程(单项投资650万元以上),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工程鉴定书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业绩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工程业绩记录”中能被查询到,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工程鉴定书复印件。

  (8)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开具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并附查询电话)。

  3.2、信誉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4.3投标人必须由其项目负责人亲自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所列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恕不办理。报名成功即锁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09:40时至2019年2月22日10:00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正兴路6号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0753-221323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A1栋201房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18027393632

  日期: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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