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广东广州荔城第二水厂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增发改投核【2017】1号、增发改投核【2018】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相应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自来水有限公司现对荔城第二水厂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城第二水厂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020-62286262转823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6125756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荔城街城丰村曹村下元湴沸(土名)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59459平方米,建(构)筑物面积2487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9465平方米),输水管线总长1.2km,总供水规模30万m³/d。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均为15万立方米/日。现先进行项目一期建设招标,一期建成投产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项目招标二期建设。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取水工程(改造原柯灯山水厂潜水泵站)、②原水输水工程、③净水厂厂内工程、④厂区道路、排水(渠箱)、绿化等室外工程、⑤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现场七通一平、场地土石方平整、⑥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⑦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含红线范围内的高压电部分)、用气、通信并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包括在经批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基础上,进行项目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完工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经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勘察方案、达到国家规定深度的设计方案(建筑及工艺设计方案)及设计估算、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统称“投标设计文件”)。中标后,中标承包人进行详细勘察,并对投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完善后,编制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报审稿,并交由发包人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评审。中标承包人依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并将图纸送招标人委托的具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预算由发包人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中标人承包人根据经审核并取得合格书的施工图完成项目的采购、施工、验收等后,由招标人进行试运行(期限6个月),在试运行期间派驻技术支持和协调人员,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培训,试运营期间中标承包人需配合招标人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检测,且处理后的水质需达到招标人规定的水质标准,中标承包人需负责完成后续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手续,并将项目移交给招标人。

  具体内容包括:

  2.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工程详细测量、勘察、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审,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并报审等;

  2.2工程施工范围:①取水工程(改造原柯灯山水厂潜水泵站)、②原水输水工程、③净水厂厂内工程、④厂区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⑤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现场七通一平、场地土石方平整、⑥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⑦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含红线范围内的高压电部分)、用气、通信并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2.3本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在试运行期间派驻技术支持和协调人员,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发包人;

  2.4配合相关部门概算、预算、结(决)算审计。

  2.5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3、建设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37512.38万元(含建设用地费5649.39万元),预计发包价:¥28667.8612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24676.54万元、工程勘察费¥217.152万元、工程设计费¥627.32万元、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493.53万元(指临水、临电接入费、入场便道等前期费用)、联合试运转费¥47.15万元、预备费¥2606.1692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37512.3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1253.71万元(占总投资的约30%)。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9 年1月30日至 2019 年2月1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9 年2月12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9 年2月18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 11:30,下午:14 :30——17:3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也要求其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方);

  4、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①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具体管理,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为有效期内、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报名时该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将被锁定,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②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副经理,要求如下: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成员方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不能为同一人。

  ③专职安全员: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如为联合体,由牵头方派出),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正式职工,必须具有自2018年6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6、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6.1 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具备前述“九、投标人资格要求-2、资质条件的第①项资质方可承接的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或以上自来水厂主体总承包工程业绩(指新建或扩建的自来水厂主体工程,但不包含单独完成的污水管网、泵站、机电等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注:(1)广州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所在地市(县)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投标管理机构确认。

  (2)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4)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如管径、泵站提升量、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等技术指标)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5)投标人需承诺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自愿放弃参加市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所辖范围内三年的招标投标活动,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6)专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所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与中标信息,与其所提供网页打印件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理。

  (7)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址为真实可查询的,如存在以下情形,请投标人配合,否则将被作为无效业绩:

  a、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而需先进入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查询该页面可行的点击路径。

  6.2 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具备前述“九、投标人资格要求-2、资质条件的第②项资质方可承接的合同金额(设计费)为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自来水厂工程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注:(1)广州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所在地市(县)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投标管理机构确认。

  (2)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4)投标人需承诺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自愿放弃参加市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所辖范围内三年的招标投标活动,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5)专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所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与中标信息,与其所提供网页打印件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理。

  (6)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址为真实可查询的,如存在以下情形,请投标人配合,否则将被作为无效业绩:

  a、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而需先进入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查询该页面可行的点击路径。

  7、投标人具有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函》和《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上述2者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中的合作方中出现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场、吊销证照等行为的,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替代方。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中各单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设计、勘察)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应为N+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应为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工程总承包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招标控制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在完成项目申请报告批准手续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的,以项目申请报告批准的估算投资额对应的工程勘察费(下浮20%)、工程设计费(下浮20%)、建安工程费、预备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作为招标控制价。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一览表》中报名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提交资料(一式三份,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取自企业库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延长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有效。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自来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62286262转823

  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

  十五、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其它

  1、本项目设方案补偿,补偿方式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注意事项

  3.1投标人如违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16〕3号)有关规定,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2中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指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3中标人拟任本工程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安全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4联合体投标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的,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同时载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说明:本款第(5)~(6)项规定的情形,在资格审查时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有关文件为准,投标人不需提交证明文件)

  (业主名称)广州市增城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月 29 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