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条件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嵩县闫庄镇裴岭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嵩县X40县道闫庄至酒后村段绿化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现将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闫庄镇裴岭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嵩县X40县道闫庄至酒后村段绿化提升工程
2、项目地点:嵩县闫庄镇境内。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2019】91号、嵩政采【2019】92号
4、采购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9代】012号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控制价:一标段:626101.12元,二标段:1034605.55元。
7、项目内容:一标段为嵩县闫庄镇裴岭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标段为嵩县X40县道闫庄至酒后村段绿化提升工程。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9、工 期:3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12、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三、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1.4、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额6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2.1、投标人所持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
2.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除以上资质外所有标段都还需以下要求: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4、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 01月 30 日至2019年 02 月 02 日18:00时。
4.2 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sxggzyjy.com)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Key登录”方式登录,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6992106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谈判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谈判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谈判文件的将不再延长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2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闫庄镇境内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5036300639
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6层22号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22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