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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昌市南湖家园安置房供水管道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1-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瑞昌市政府采购办(瑞购2019B000163636)号批复,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九江市国营赛湖农场的委托,就瑞昌市南湖家园安置房供水管道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瑞昌市南湖家园安置房供水管道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RCZC-201901-87

  3、项目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技术需求

1

瑞购2019B000163636

瑞昌市南湖家园安置房供水管道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1

197.757387

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柒仟伍佰柒拾叁元捌角柒分(¥197.757387万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5、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2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3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5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2)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7、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2019 年2月1日——2019 年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本,磋商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

  8、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按采购预算的2%交,合计39500元。

  1)开户行及账号:①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账号:1434 41010400 18641;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账号:3605 0164 0250 0000 0785;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账号:1507 2050 2920 0037 350;

  2)转账事项:专户单位名称为“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注栏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2 月14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瑞昌市南环路40号二楼)。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3、质疑处理: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2)多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送到我公司。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接受。

  对投标人的疑问我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4、采购人:九江市国营赛湖农场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970236008

  15、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瑞昌市东方星城东门19栋2单元门面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792-4205667

  电子信箱:89356522@qq.com 邮 编:3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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