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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荔湾区十七条河涌水环境治理工程(河涌整治)—生南涌调补水及堤岸整治等工程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19-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荔湾区十七条河涌水环境治理工程(河涌整治)—生南涌调补水及堤岸整治工程、支管完善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荔发改投资2018[112]文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现对荔湾区十七条河涌水环境治理工程(河涌整治)—生南涌调补水及堤岸整治工程、支管完善工程施工监理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十七条河涌水环境治理工程(河涌整治)—生南涌调补水及堤岸整治工程、支管完善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广州市荔湾区

  四、工程概算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7889.2984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对生南涌及生南支涌进行堤岸整治,长度共计1062m,建设生南支涌水闸1座、生南涌补水泵站1座,建设生南涌及赤岗涌补水管线共计2183.6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水闸、补水泵站、补水管道及管道构筑物、浆砌石挡墙、灌注桩挡墙、扶壁挡墙、箱涵以及水闸泵站管理区园建绿化等;并对生南涌流域范围内各居民污染源进行收集处理,居民小区和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埋地污水管道敷设(包括巷间、主巷、村道、村主干道)、拟新建D500-D800污水管道300米等,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状污水立管,新建雨污分流立管和埋地污水管、路面开挖及修复、交通疏解等。生南涌补水泵站、生南支涌水闸的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水闸、泵站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生南涌、生南支涌堤防工程等级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生南涌补水泵站设计流量3m³/s,生南涌补水管设计流量3m³/s,生南涌—赤岗支涌补水管设计流量2.1m³/s,赤岗支涌—赤岗涌补水管道设计流量1.5m³/s。

  监理费:暂定147.143559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价为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个标段;

  2、招标内容:监理内容已包括了全过程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年21日00时002019年2月1523时59分报名(请在有效的报名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于递交投标文件当日递交。

  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任意一项资质所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监理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www.gdwater.gov.cn)—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主体单位录入信息为准)

  9、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牵头单位必须具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十、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监理—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水利”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1484460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六、本公司、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证有违法行为;

  七、我司承诺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挂靠投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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