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天河区沙东村、元岗村、银河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19-0560)。现发布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原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3.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现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
原文:1.4.13)
现文:条款号1.4.13)/
三.招标文件3.52
原文:2
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2
原文:2.1.2“”1.4.1
现文:条款号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
五.本项目原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六.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已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以在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报名资料,未报名的单位可以按本公告的约定继续参加投标报名。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日 期: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