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化学药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8371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2月03日 11:20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9:30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9:30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
单位地址:固阳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联系人:杜红
联系电话:5110078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