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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泽普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2-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经泽普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拟对泽普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单编号:KSZPX(GK)2019-08

  项目名称:泽普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单位:泽普县住建局(项目联系人:李龙 电话:18809980521)

  四、采购机构名称:泽普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 采购内容:

  一包:电动三轮垃圾车66辆 垃圾箱1919个(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地埋式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20套(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包:地埋式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20套(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价:一包:329万元

  二包:地埋式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800万元

  三包:地埋式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80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泽普县住建局指定地点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必须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自行下载或截图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有补充资质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项目挂网、开标、评标、定标、结果公示等流程均严格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根据喀什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6〕55号)规定,在喀什地区注册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时实行6%价格扣除制度,在泽普县注册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时实行10%的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

  十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26日止,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全部证件原件到泽普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名。

  十三、标书费:招标文件200元/标段,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缴纳后一律不予退回。

  十四、投标保证金以不超过拦标价(预算价)的2%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以下方式缴纳:(1)以转帐支票的方式开标时提供至开标现场(仅限于本县);

  (2)以汇票的方式开标时提供至开标现场;

  (3)以网银、电汇等非现金的方式;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一包为:叁万玖仟元整;二包为:壹拾陆万元整;三包为:壹拾陆万元整;必须于开标两日前以公对公账户缴纳至泽普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制作在标书中(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汇款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用途需备注项目编号及所投标段,在开标当日请携带缴款凭证原件进行现场验证并做为退还保证金依据)

  开 户 名: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泽普支行

  账 号:3012350009022502095-102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1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应于2019年3月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六、开标地点:泽普县联合办公楼六楼会议室(泽普县法桐公园对面)

  十七、泽普县采购中心地址:泽普县联合办公楼四楼421室(泽普县法桐公园对面)

  联系电话:0998-8246191

  监督单位:泽普县纪检委,电话:0998-8247770

  泽普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998-824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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