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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泗洪县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站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洪县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站建设EPC项目已经洪发改投资法【2017】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泗洪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根据乡镇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经过实地调研,结合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工程的需要,筛选出12个需要新(扩)建厂站的项目以及相关尾水生态湿地,另外增加污水管网约20公里等,总处理能力5300t/d。分别是:

  1.石集乡污水处理厂:石集乡原利用环保补助资金,在集镇区建设1厂600吨、1站200吨,出水水质均为一级B;厂站出水水质虽然检测合格,但并不稳定,经常整改、维修,厂、站合计实际处理规模不足500t/d。目前,石集乡集镇区的常驻人口近17000人,有餐饮服务店31家,洗浴店4家,以及其他一些服务网点,每日产生的生活污水超过1500吨。建议增建污水处理厂100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2.陈开乡大王庄:大王庄是新四军四师师部旧址回复重建项目及泗洪县党性教训练营地,也是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平常人口2000人,高峰人口3000人以上,考虑以后的发展需要,建议建站,规模30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3.归仁镇墩伦村:墩伦康居示范村于2010年建设。现已入住142户,在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三年行动计划中被列为2018扩建项目,建成后将入住附近几个村子的住户,总户数超过400户建议建站,规模20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4.朱湖镇臧桥村:臧桥村集中居住区于2011年建成,现入住177户,人口898人,2018年启动二期工程建设,计划新建105户,考虑收集附近村庄和朱湖码头的污水,建议新建污水处

  理站,规模30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5.青阳街道汴河居:汴河居(翡翠庄园)现居住人口2500人,规划居住人口10000人。目前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2017年底,因多次现场定点无果,暂停建设,建议新建污水处理

  站,规模100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6.四河乡雪二村:雪二村2016年利用环保项目,建设50吨/天村居污水处理站1座,出水水质一级B,主要收集处理碧水东范和附近路两侧的污水。目前雪二村新建居住区3个,可居住1000户(已部分入住),考虑远期人口需要,建议扩建200吨/天,总规模25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7.峰山乡后窰村:目前后窰集中居住区已入住240户,1000人口,计划改造482户,人口将达到2000人,考虑远期人口要,建议新建污水处理站,规模20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8.瑶沟乡官塘村:官塘村北区建有农贸市场和430户住宅,居住人口2200人,2010年曾经建100吨/天污水处理站,因时间长,设备老化,已无法运行,污水长期外溢,对软籽石榴基地的环境影响很大,考虑远期发展需要,建议拆除老站建新站60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9.车门乡三官庙:三官庙居住区位于车魏路西侧,原建有污水处理站,但长期未用,已无法运行,居住区污水都是排入车魏路边的水沟,对环境影响很大,建议新建污水处理站,规模10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10.车门乡马公村:马公居住区位于G343西延段北侧,原建有污水处理站,但长期未用,已无法运行,居住区污水都是排入G343路边水沟,对环境影响很大,建议新建污水处理站。规模20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11.天岗湖赵马村:赵马居住区位于天峰路两侧,共有住户394户,1576人,生活污水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建议新建污水处理站,规模20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12. 临淮镇区:临淮镇区现居住人口10607人,生活污水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建议新建污水处理站,规模1000吨/天,出水水质一级A。

  2.1.3合同估算价:设计与施工计划总投资约4000万元。

  2.1.4要求工期:8个月(包括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等阶段);

  2.1.5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水质质量: 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扩建工程要满足现有工程的运营和工艺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拟一次招标,分批次施工)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中所涉及市政工程的设计(优化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及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质保期2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新建及相关市政附属工程等。

  2.3付款方式:工程施工期间按进度付款:A、完成合同工程量40%付合同价的20%,完成合同工程量80%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的80%,通过环保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B、余款3%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C、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违约处罚;D、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付款证书后甲方方可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备下条件:

  3.1.1 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资质之一即可: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

  (3)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2 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 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 拟选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

  3.4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其他条件:

  3.5.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3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是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5.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d. 依据联合体各成员具体的分工事项,承担同一事项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总人数不得超过两名。

  3.5.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5.6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企业法人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的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3.5.7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3.5.8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听取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3.5.9企业(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评估分值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办理时间为5-7个工作日。

  3.6.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方法及费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 13 日上午9时00分至2019年2 月 19 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4.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都具备CA加密锁,且将相关资料材料的原件上传至诚信库中以便资格审查)。

  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人报名(注:牵头人报名时请将联合体成员单位录入报名系统中,建议报名前详细咨询软件公司后操作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因报名操作程序失败而导致的后期无法报名或因没录入成员单位而导致的无法通过诚信库获取成员单位资格审材料的,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 3 月 15 日09时30分;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泗洪县长江东路农商行大楼西侧辅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项目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

  注:(1)本项目不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函;(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长江东路13号 地 址:泗洪县和谐路9号永昌财富广场B区5002室

  邮 编:223900 邮 编:223900

  联 系 人:高旌程 联系 人:刘成成

  电 话:18951093738 电 话:15252430651

  电子邮箱:455010863@qq.com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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