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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9~2021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3-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9~2021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9~2021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7037139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7159059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分两个包,各包采购内容为2019-2021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及相关服务,第一包和第二包采购的货物数量分别约占2019~2021年度预计总需求量的51%和49%,招标人将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

  注:本项目招标包括聚丙烯酰胺的供货、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售后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质保期保障等)等。

  2、供货及服务期:供货期及服务期为3年,双方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

  3、预计发包价(人民币):第一包:826万元;第二包:794万元。

  五、投标说明:

  1、投标申请人必须两个包同时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可编制在一起,但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及投标申请人声明等资料中明确注明所投标包的所有包号(如第一包/第二包)。

  3、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8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3月1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3月25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 ,下午:14:30——16:00 (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25。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的货物和服务,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同时提供投标人在相关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投标人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或出资人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母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代理商。如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不是自身制造的,则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1)制造商、制造商的母公司、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制造商授权投标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若制造商与其母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或其代理商)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若制造商的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制造商的代理商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则制造商的母公司与子公司或代理商的投标申请均不予接受。

  (2)投标人是代理商时,须同时提供所代理的货物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同时提供所代理的货物制造商在相关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该制造商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或出资人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 投标申请人至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需提供投标申请人于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的前一天至报名截止日为止的其中任一天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

  1、本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实行合格制法,即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资格预审标准,则资格预审结果为合格。

  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4名,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电话:020-8715905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7159299。

  十三、其他:

  1.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各项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所投标包号、投标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装订时书钉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投标申请人自带密封用纸袋和其他密封用具备用。

  2.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招标公告及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招标人将在公示结束后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3.招标人如有需要,有权在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前,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实地核查或要求投标声请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根据其真实性来确定其最终投标资格,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有任何虚假、隐瞒,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9~2021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一包/第二包)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下载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表格下载专区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格式自定,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原件

5

投标申请人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与投标货物相符,对于营业执照中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申请人在工商部门相关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投标人申请人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投标人是代理商时,须同时提供所代理的货物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同时提供所代理的货物制造商在相关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该制造商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或出资人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

7

如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不是自身制造的,则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

8

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9

投标申请人至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黑名单”。(需提供投标申请人于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的前一天至报名截止日为止的其中任一天的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截图打印件

10

投标人按照附件 2 的内容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的,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仅作为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的实际情况记录,该一览表不作为评定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的依据,最终的资格审查结果以资格预审审查小组出具的评审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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