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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9-9-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FZJTZ2019-00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刘工、沈工
项目
联系电话:0596-696367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9月0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9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投标邀请书
: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关于“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根据招标编号为FZJTZ2019-006“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有关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细则第四节第4.2款评分标准及细则中序号1.7项地下式污水处理工程投融资业绩调整为“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作为投资人承接过1个投资建设规模6万m³/d且直接运营处理规模6万m³/d的半地下式或全地下式或下沉式污水处理工程投融资业绩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注:①投融资业绩包括PPP、BOT、TOT、ROT、BOO、DBOT等运作方式,但不含BT及委托运营模式,下同。②投标人全资或控股(持股比例>50%)下属公司的业绩可予以计入,且项目公司控股方须为投标人方可予以认定,须提供项目公司相关股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③业绩认定至少需提供签约合同复印件,若签约合同无法证明完整信息的,可额外提供其他能证明业绩的文件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附册二《PPP项目合同》第44.2.2款第(2)项中对X的表述调整为“X为污水处理单价(单位:元/吨),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进行四舍五入。”、X1的表述调整为“X1为实际污水处理量对应污水处理单价区间最高值(单位:元/吨)”、X2的表述调整为“X2为实际污水处理量对应污水处理单价区间最低值(单位:元/吨)”,其他均不进行修改。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9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漳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女士0596-62899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沈工0596-696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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