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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黄埔北涌、黄基涌、赤沙北码头涌、赤沙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海珠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黄埔北涌、黄基涌、赤沙北码头涌、赤沙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9】697号批准,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现对海珠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黄埔北涌、黄基涌、赤沙北码头涌、赤沙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海珠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黄埔北涌、黄基涌、赤沙北码头涌、赤沙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8988683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黄工   
联系电话:020-8384235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988568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黄埔北涌、黄基涌、赤沙北码头涌、赤沙涌流域。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DN150-DN600污水管10993米、DN300-DN1000雨水管1975米,新建建筑立管6456米,改造建筑立管477项,包含四个子项:

(1)公共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沿海城西路、大胜创意园门口、七星岗路等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2015米;

(2)公共管网错混接整改工程:新建DN300-DN1000雨水管402米;

(3)公共管网结构性隐患治理工程:修复管道311处以及491米;

(4)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改造建筑立管477项,新建建筑立管6456米,DN150-DN500污水管8978米、DN300-DN800雨水管(沟)1573米。
总投资:910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6323.43万元,设计费:230.86万元,勘察费:208.55万元。
招标人位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中标人对实施内容的调整、工程量的变化不得有异议,招标人对上述工程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1勘察部分
2.1.1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和超前钻(如有)]、工程测量、工程物探、排污口摸查(含水质检测)等。工程勘察测量范围为该工程所涉沿线。工作内容含岩土勘察、控制点测量、三等水准测量、E级GPS测量、1:500地形图测量、纵断面测量、横断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排污口摸查等本工程所需的勘察工作。
2.2设计部分
2.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或同等设计深度的规划报批报建成果)并通过相关规划部门审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现场服务、协助报批报建(包括相关资料方案的编制及修改等工作内容)、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配合财政评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等。
2.2.2 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2.2.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3施工部分
2.3.1施工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
2.3.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2.3.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2.3.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2.3.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3、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4、工期要求:
总工期:360日历天。
(1)勘察设计工期:具体工期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2)施工工期:计划工期为34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总价为6762.84万元,其中:
1、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208.55万元;
2、设计费招标控制价230.86万元;
3、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6323.43万元。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为暂估值,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施工费部分、勘察费部分、设计费部分分别报投标下浮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勘察费或设计费或施工费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六、资金来源:市、区财政出资。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9年11月6日00时00分至2019年11月26日15时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6日00时00分至2019年11月26日15时 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08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15时 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08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安排”,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同一张登记申请表上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编号,并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2、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工作时间以毕业证书颁发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为准)。
5.3、投标登记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需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信息的网上打印页)。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5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已按照附件二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
9.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9.3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经济补偿。

十三、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中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六、《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   标   人: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11月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主办方):(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成员方):(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如有,投标人自行添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            (如有)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      工程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主要承担本项目   (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如有) 
5、本项目的施工费及勘察设计费等招标人应付的费用均由招标人分别对应拨付至本项目合同内列明的各中标单位以中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名义开立的银行专用账号内。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如有,投标人自行添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公告-海珠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黄埔北涌、黄基涌、赤沙北码头涌、赤沙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招文-海珠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黄埔北涌、黄基涌、赤沙北码头涌、赤沙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函.pdf
企业基础资料.pdf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pdf
授权委托人证明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代理).pdf
招标申请函.pdf
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说明.pdf
招标代理合同.pdf
海珠区公共管网完善工程——黄埔北涌、黄基涌、赤沙北码头涌、赤沙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施工合同挂网版.docx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pdf
关于《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说明.pdf
资金来源证明.pdf
关于基础资料的说明.pdf
立项.pdf
招标人要求.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项目投资代码.pdf
工程建设管理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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