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11 数据编号: 496848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苏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关于2024年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零星维修养护招标公告(SZHQ2024-G-042)(SZHQ2024-G-042)

项目概况
2024年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零星维修养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Q2024-G-042
项目名称:2024年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零星维修养护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采购需求:
1)苏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所辖七浦塘、胥口及西塘河等水利工程管理区域内及河道沿线的防汛通道、巡查便道、挡墙、护坡、排水设施、桥梁、护栏、标志标牌、穿堤建筑物等其他水利、市政相关设施的巡查、维修和养护(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
2)供应商需根据采购要求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日常维修养护任务,在接到维修养护派单联后响应接单,现场明晰养护问题后提交包含养护方案、养护预算的回复联,经监理、采购人批准后开展养护工作;中标单位需提前告知采购人具体工作实施时间、地点,养护过程需留有影像资料,养护完成后3日内向监理、派单人申请验收并提交前后对比照片。
3)如遇突发情况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增派人员力量立即组织现场维修养护并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合同履约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起至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具体进场日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6)采购人有权委托专业监理机构针对服务完成工作量及质量进行校核把控,有权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针对服务费结算进行审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北京时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