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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6 数据编号: 519277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3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衡水滨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地点:滏阳新河自东湖大道至滨湖新区与桃城区界;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堤防加高加固 13.19 公里,其中左堤 4.86 公里、右堤 8.33 公里,同时结合堤防加高硬化堤顶路 9.687 公里,修复上堤坡道,河道清淤 6.12 公里,漫水桥拆除重建 4 座等。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独立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需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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