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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 数据编号: 522199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福建东南电化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离子膜烧碱项目-铜母线95830Kg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东南电化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离子膜烧碱项目
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福建东南电化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离子膜烧碱项目-铜母线95830kg【重新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东南电化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离子膜烧碱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福建东南电化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离子膜烧碱项目-铜母线95830kg【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f-dndh20231201003)。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f-dndh20231201003/01
标段(包)名称: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福建东南电化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离子膜烧碱项目-铜母线95830kg-标段包01【重新招标】
招标内容及范围:铜母线95830kg
2.2 交货期: 中标后3个月
2.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现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技术规格书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垫资能力要求:供应商要求有垫付资金的能力。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税含运费)。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评标时采用天眼查查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单位须经业主认可。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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