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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2 数据编号: 52779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施工公告

【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施工已由 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莲发改审字[2024]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莲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保定市民营科技园区内凤栖街、龙翔路、科苑街、恒升路、幸安路和腾飞路六条道路。 建设规模:对保定市民营科技园区内涉及凤栖街、龙翔路、科苑街、恒升路、幸安路和腾飞路六条道路实施雨污水管道、路面恢复及配套附属工程。共改造雨水管网5569m、污水管网5383m,并实施路面恢复及配套附属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管网改造、路面恢复、交通、绿化、照明等。 计划工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经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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