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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3 数据编号: 528821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西瑞昌市涝区治理建设项目湓城片涝区治理长河泵站拆除重建(土建工程)监理公告

瑞昌市涝区治理建设项目湓城片涝区治理长河泵站拆除重建(土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昌市涝区治理建设项目湓城片涝区治理长河泵站拆除重建(土建工程)监理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瑞昌市境内。
2.2招标金额:60万元。
2.3工期要求:2024年4月12日开工- 2024年12月31日竣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施工监理(含机电设备安装的施工)。
2.5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 (2017) 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 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合格制形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监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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