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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9 数据编号: 531399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韶山市石忠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韶山市石忠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韶山市石忠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韶发改审批【2023】124号),项目业主为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对韶山市石忠片区实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920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韶山市石忠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1.2.2建设地点:韶山市石忠片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约9200.00万元,主要对韶山市石忠片区实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排水管道及排涝通道建设。 其中:(1)排水管道工程: 新建及改造DN800-DN1200雨水排水管网17.6公里。(2)排涝通道工程:新建及改造韶山大道旁排涝沟渠2600米。(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 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30天,施工工期180 天);
1.4 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后续服务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确认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②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在合同内另行约定。
2.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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