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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8 数据编号: 551270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无锡市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项目名称) 无锡市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以关于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的批复 锡水农【20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无锡市锡山区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斗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本项目以工程措施、林草措施、保土耕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治理,实施措施面积2.60平方公里,综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8.6平方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2.67千米,清淤塘1座,栽植灌木2287株,铺植草皮1.5公顷,保土耕作260公顷等。工程总投资金额:857.93万元。总工期:120日历天。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预算约为718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 5%。
2.5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自2019年4月1日后完(竣)工验收、景观绿化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或水利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工程完(竣)工验收单(工程完(竣)工验收单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类似工程时间以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工程完(竣)工验收单)上的完工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水利工程(即除了景观绿化还含有其他专业),则须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合同金额组成明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信息库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中,证明该业绩中包含工程额≥3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
(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20~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上年度无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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