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阜阳市 | |
项目名称 | 临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预中标(成交)公示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3月28日 |
临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
预中标(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
临泉县污水处理PPP项目 | ||||||||||||||||||||||||||||||||||
项目编号 |
J20130214/SP2016-09-175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公告日期 |
2016年12月26日 |
评审日期 |
2017年3月27日 | ||||||||||||||||||||||||||||||||
公示时间 |
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日17:00(质疑、异议受理时间) | ||||||||||||||||||||||||||||||||||
中标(成交)结果 |
1、预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
2、中标(成交)内容: 1)合作期限:合作期为30年。 2)服务要求:①存量污水处理厂4万吨/天,评估价约7678.27万元。②增量投资约52159.65万元。含新建污水处理厂6.6万吨/天。新建污水管网约200公里。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70吨/天。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政府需求,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3)相关价格:
4)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 ||||||||||||||||||||||||||||||||||
招标(采购)人 |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 |
张宇周 | ||||||||||||||||||||||||||||||||
地址 |
临泉县人民东路39号 |
联系方式 |
0558-3961672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赵文博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
联系电话 |
15395132773 | ||||||||||||||||||||||||||||||||
评审小组 |
汤健、王晓静、张金波、李伟、侯允超 | ||||||||||||||||||||||||||||||||||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
汤健、王晓静、张金波、李伟、侯允超、陈继武、王森、韩秀侠、王申献、王海峰、魏泉耀、刘俊、韩大卫、王青伟、李丹、李晓亮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及社保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