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对一项柳江区村级污水处理运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将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柳江区村级污水处理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LJT17-03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项柳江区村级污水处理运行服务项目。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4月11日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年4月18日
2、评标地点: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之一4栋2楼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谈判小组成员:韦守家、郭勤琴、张小斌
五、采购结果信息:
成交人: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四路2号厂房第四层4A18号场地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陆佰元整(¥353600.00)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时间 |
数量 |
成交单价(元) |
1 |
柳江区村级污水处理运行服务 |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一项 |
353600 |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452号
联系人:张小斌 联系电话:0772-726442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之一4栋1单元2楼
联系人:梁 斌 电话/传真:0772-2729066、3858837
七、公告说明:
1、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2、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4、管理部门: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7218348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