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第三次)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XHT1704ZB01B144B(第三次)
项目名称: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第三次)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4日
定标日期:2017年11月21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智慧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78号一号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柒万捌仟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氨氮在线监测系统、PH计、数采仪、厂区网络布线、电力保障单元等两套,详见附件
评审专家名单:梁月娟、杨秀培、廖奕琛
交货期/工期:自签订合同后3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北湖北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莫科富 0771-380213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B座9楼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776251 0771-577625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黄小军15977101008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3130365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2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