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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伶俐工业园区污水厂工程质量检测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3-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伶俐工业园区污水厂工程质量检测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严卫红0771-284890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2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28日

  总中标金额:38.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463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伶俐工业园区污水厂工程质量检测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伶俐工业园区污水厂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类别:服务类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厂一座。近期规模为1.0×m³/d,远期规模2.0×m³/d,启动阶段建设规模为2000 m³/d。其进水提升泵房、管理用房土建规模按2.0×m³/d总规模建设,装机能力按0.2×m³/d规模建设,厂内其余的处理设施均按0.2×m³/d规模建设,后期建设可直接在预留场地内建设另一组污水处理设施,达到近期1.0×m³/d处理规模。污水厂启动阶段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近期按1×m³/d规模征地,征地面积10000平方米,折合约15亩,为后期扩建预留用地。

  首次公告时间:2018 年 2 月 22 日至 2018年 2 月 28 日

  开标时间:2018年3月15日

  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3月28日 公示截止时间:2018年3 月30 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叁拾捌万陆仟元整(¥386000.00)

  项目负责人:胡文烜(证书号:4501000574)

  检测服务期:检测服务工作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检测服务期从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3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提供检测结果,并在分部验收前递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给招标人,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式交工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投标人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15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建鑫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肆拾伍万捌仟陆佰玖拾元整(¥458690.00)

  项目负责人:唐伟平(证书号:4501001692)

  检测服务期:检测服务工作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检测服务期从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3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提供检测结果,并在分部验收前递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给招标人,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式交工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投标人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0号亭子村八组堤园路工程三产用房综合楼一号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投标报价:肆拾陆万肆仟壹佰玖拾元整(¥464190.00)

  项目负责人:林春伟(证书号:4501000054)

  检测服务期:检测服务工作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检测服务期从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3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提供检测结果,并在分部验收前递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给招标人,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式交工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投标人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际路1号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招标人: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盖章)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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