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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1-8-9 15:37:4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十二五”环保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环保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1年全县环保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全力推进“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切实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生态县活动,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继续保持全县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促进全县经济跨跃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全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总磷等5项约束指标控制在国家规定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县城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步提高;抓好生态县建设,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农村环保工作,加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环保基础建设;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县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环保网络。

三、工作举措

(一)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制定好“十二五”环保规划,谋划好“十二五”减排项目。根据市下达的“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编制好“十二五”减排规划,具体细化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总磷减排项目,明确逐年度减排比例和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及具体措施。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及重点企业签订“十二五”和2011年总量控制减排目标责任书。

推进工程减排。加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实施建设力度,力争2011年二坝、高沟、无城城南等三家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尽快启动无为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加大结构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2011年重点抓好长江水泥厂、砖瓦厂的关闭。

加强管理减排。开展农业源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开展粪便资源化利用和污染治理。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推进城市公交、出租车油改气。加大对重点企业污染源、污染减排项目监控工作,确保全年环境监察与监测系数不低于1.8。对重点减排项目做到逐月督查、逐月兑现、逐月通报,每季度调度一次,监督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偷排现象发生,提高减排项目稳定达标率。

认真做好污染减排统计和台帐资料工作,规范环境统计台帐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夯实污染减排基础。做好污染源动态更新工作。建立和完善排污企业数据库,不断更新重点排污企业的环保信息,准确掌握企业动态变化,实现信息共享。

做好全县重点污染源、重点污染物、重点污染区域、重点污染流域、重点污染行业的申报和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前期技术性审核工作。加强对排污申报登记软件的应用,严格执行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告制度。

(二)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认真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对去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全面登记造册,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走过场,不讲情面,彻底整改到位,确保3月底完成。

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做好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日常巡查及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核查饮用水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加强重点流域集中督查,规范排污口建设,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加大对重金属、化工等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和辐射安全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健全清洁生产审核机制,对“双超”(超标准、超总量)、“双有”(有毒、有害)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大力引导企业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加强环境应急和环境安全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应急和处理处置工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尾矿库、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隐患;针对重点风险源及敏感区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抓好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包案、带访下访等制度,确保信访办结率达98%以上,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加强排污费征收、稽查和管理。推进县级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汇审制度,加快推进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工作,确保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加大排污费稽查力度。开展重污染行业排污费稽查,重点对排污者虚报、漏报排污量,欠缴拒缴排污费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查,对性质恶劣,长期拒缴排污费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三)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

严把项目审批关。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准入制度、新建项目总量指标审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认真履行环评审批“七项承诺”,畅通环评“绿色通道”,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对上报国家和省市的审批项目要跟踪服务,促进审批。实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竣工验收网上公示制度。严格实行环评审批负责人制,加强环评文件基础审查,努力提升环评审批质量。

加大规划环评力度。重点做好无城工业园区、高沟经济开发区及其他重点乡镇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抓好“861”项目、“1266”项目环评落实工作,确保其开工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加大环评执法检查力度。对2001年以来的建设项目,逐一排查环评执行情况,加强环保验收工作,建立“三同时”现场督查机制。对未履行环评违法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逾期不办的坚决予以处罚;对未履行试生产报告和“三同时”竣工验收的项目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限期履行 “三同时”竣工验收,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逾期不能履行“三同时”验收、不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的必须实施停产整治,直至关闭。

继续做好环保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库建设,不断加大环境治理投入。积极筹措环保项目治理资金,争取更多的国家和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抓好已批项目的实施,做到专款专用。

(四)开展好生态创建工作,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县委[2010]20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无为生态县建设的意见》和县政府[2010]112号文件《无为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的精神,精心安排,制定好本地区、本部门创建方案,在全县掀起创建省级生态县高潮。2011年争取有2-3个乡镇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 3—5个村创建省级生态村。

加强城镇和农村环境管理。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抓好无城三产扰民的治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大交通、施工、工业、生活四个重点污染防治力度,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改善环境质量。认真抓好“绿色家园”和中央“以奖促治”项目推进,确保通过国家、省、市验收工作。

狠抓矿山整治和修复。针对我县非煤矿山开采污染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乡镇要按照县矿山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部署,依据《无为县矿山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无为县矿山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特点,按照3个“一律”原则开展关闭工作,即主干线公路可视范围内所有矿山一律关闭;证照不全的矿山一律关闭;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稳定的矿山一律关闭。

(五)深化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加强环保网站建设,组织开展 “六五”世界环境日、环境保护宣传周、“巢湖环保世纪行”、环保法制教育讲座等环境宣传活动,重点加大生态建设、污染减排、环保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抓好环保信息报送,重点对环境质量、企业排污达标、减排工作进度、典型违法案件、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况形成专报和通报。

(六)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积极推进环境监察、监测和信息标准化建设。加快县环境执法监察监测中心和环境辐射监管中心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办好环保网站,推行办公自动化,建立市县两级环保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实现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联网和动态监控,开展环境管理业务网上申报,实施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

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着力提升监测质量。抓好主要水系重点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等监测工作,提升环评监测、认证监测及其他委托性监测服务水平。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抓好机关党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扎实开展 “两问两整治”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业务、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制型、创新性机关;加强政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继续抓好环保网络建设,做到县级环保机构进一步加强,乡镇有1-2人专抓环保工作,企业有一支环保队伍,重点乡镇逐步建立环保专门机构,形成县监管、乡镇负责、企业落实的管理格局。

(七)完善环保工作机制,保障环保事业发展。

强化部门负责制。乡镇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好全县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真正落实环保齐抓共管机制。

严格目标考核。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完善乡镇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环保考核制度,强化企业责任目标考核。对确定的污染减排、重金属、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以及创建等各项目标任务实行部门联动,台账管理,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黑名单”曝光并依法予以处罚。(无为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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