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宜都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1-12-20 14:01:3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有关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现就我市“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节能减排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随着我市建材、医药化工等产业和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行业的发展需要,能源消耗快速增长,环境保护压力增大,虽然“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十二五”期间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矛盾,节能减排任务较重。2010年,全市能源消耗总量335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2.3吨标煤,其中规模工业企业能耗215万吨标煤。年耗煤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14家,耗能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的96.04%;二氧化硫排放量52535吨,氨氮化物11206吨,氨氮排放量711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277吨。

  二、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坚持强化责任、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推动宜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8%,年均下降4%。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年均下降4%。“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到15603吨,氮氧化物削减到7638吨,氨氮削减到658吨,化学需氧量削减到2949吨;总体水质达标无污染,农村饮用库塘水质控制在三类以上。

  三、调整优化产业,注重结构节能减排

  (一)加快推进转型发展。以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为主线,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工业经济。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大力构建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巩固提升精细化工产业,突破性发展新能源产业,进一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着力壮大机械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更多谋划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转变发展方式、体现绿色增长的好项目。不断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投入向依靠科技进步转变。

  (二)严把项目审批关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节能减排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按照提升增量、优化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原则,严控新上重化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对于所有新上化工项目及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一律由备案改为核准制。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开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国土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根据上级下达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坚持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要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争取和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指导、督促淘汰落后产能。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由市政府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责任。

  (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把挖潜改造、技术创新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建材工业等的技术改造,着力推进余热发电等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建设。推广运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工业园区为平台,按区域规划布局审批落户工业企业,实现企业集中布局、污染集中处理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通过政策引导支持,突出抓好废水、废气、废渣综合循环利用,大力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推进宜都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打造化工、建材、农业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着力壮大低碳装备制造、低碳技术及产品产业化、电子信息和低碳服务等产业。

  四、突出重点领域,加强节能减排监管

  (一)强化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突出抓好医药化工、能源、建材等重点行业和规模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由市经信局、环保局将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分年度分解到企业,建立监测监督考核管理机制。实施市属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程,每年确定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企业,由市经信局、环保局为责任单位牵头抓好这些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限额。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要引导督促企业从基础统计考核抓起,从关键设备、工艺着手,在能源消耗管理、资源循环利用、污染排放治理、技术改造更新、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二)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建筑是目前用能增长较快和固体污染物量大的领域。对新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省地环保的规划方案、结构形式、材料设备和技术工艺,大力推广建筑节电、节水设施器具。鼓励在建筑中自发利用太阳能以及其它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加大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推广运用力度,进一步强化“两禁”工作。加强建筑质量监管,防止施工过程中噪音扰民、垃圾污染。建设绿色照明工程,推广使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加强城市照明管理,防止和纠正过度装饰和亮化。

  (三)加强交通节能减排。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和运输企业的能耗排污管理和节能减排监测。加快营运车辆结构调整,严控老、旧、高耗油高污染车辆进入市场,达到报废年限的一律退出市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监管,减少尾气排放污染。优化运输船舶结构,加速淘汰老旧船舶,提高船舶载重量利用率。鼓励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动力汽车。大力推广节能农业机械、汽车能源替代工作。加快交通信息系统建设,降低车辆船舶空驶率,提高运载实效。

  (四)引导公共机构和民用节能减排。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由市供电公司牵头,搞好节约用电宣传,引导公众做好节电工作。积极探索绿色低碳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乡建设模式,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倡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度,冬季不超过20度。由市住建局牵头,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力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减少环境污染。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推动政府节能工程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和扩大政府绿色采购,建设崇尚科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抓好农村节能减排。由市农业局牵头,加大无公害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推动有机农业发展。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结合新农村建设,以“一池三改”、生态家园建设为平台,加快农村新能源推广。进一步提高农村沼气普及率。加快推广农业节能降污机械设备和技术。由市水利局牵头,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保护农村堰、塘、库、溪水源。由市畜牧局牵头,合理规划畜禽养殖区域,严格控制规模养殖污染,规范发展饲养小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确定重点,采取措施,做好本区域的节能减排工作。

  五、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一)强化耗能排污单位的监管。每年初由市发改局和环保局分别拟定节能减排重点监管单位,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加强监管,并针对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确保年度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完成。加强重点耗能排污单位的监管,对排污实行远程监控,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逐步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和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适时研究确定开征垃圾处理费。

  (二)完善财税激励政策。把发展低能耗环保型产业作为产业调整的基本取向,推行绿色财税、绿色信贷。由市发改局和财政局牵头,落实国家对节能、污染治理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设立节能降耗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降耗示范项目以及节能减排管理、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节能成果奖励和表彰先进等。落实国家关于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市直有关部门在申报项目、对上争取国家政策等方面,应坚持节能减排项目优先。市政府建立节能减排奖励机制,每年对有重大节能减排成效的单位、个人以及项目进行奖励。企业也应建立节能减排奖惩制度,对内部节能减排工作先进给予奖励。节能奖励可计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

  (三)加强节能减排统计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不断加强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统计,及时准确反映节能减排水平和节能减排目标实现情况。完善节能减排统计报表制度。由市统计局、环保局和经信局联合实施公报制度,按季度公布规模工业及分行业重点单位的能源消耗及污染排放数据。企业和有关单位要做好节能减排的基础工作,健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计量统计报告制度。

  (四)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组织开展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和主要耗能设备、工艺系统的检查,督促企业开展能耗对标活动,监督落实年度节能总量目标和节能进度目标。

  六、完善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节能减排

  (一)健全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局,由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经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按照《节约能源法》的规定,根据上级节能监管部门要求,将“宜都市节能信息中心”更名为“宜都市节能监察中心”,充实必要的节能监察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强化相应职能,加强能力建设,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测、监察。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体制,增强环保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确保环保能力建设落实到位,节能减排监察、宣教、信息等能力建设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完善考核体系。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综合评价和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市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要分别对重点企业制定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和节能减排考核办法,比照上级考核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并组织实施对重点企业的考核。

  (四)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市直部门工作职责。市发改局负责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全市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减少“三废”排放的综合协调工作;市经信局负责全市工商企业和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建筑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市交运局负责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节能减排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统计工作;市旅游、教育、卫生、国土、农业、水利、畜牧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相关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的节能减排工作。

  (四)营造节能减排氛围。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能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全国节能减排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节水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社会、机关、企业、学校等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良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形成节能环保的文明风尚。(宜都市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