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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2-15 11:04: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计划完成情况

(一)“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一五”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环境保护措施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大幅增加,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部分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自2006年以来,我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科学制定了生态建设规划并分步组织实施。在生态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城镇综合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领域实施了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态示范亮点,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环境的全面改善,推进了生态示范区各项创建指标的顺利实现,有效改善了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了崆峒区的对外形象。2009年9月,我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顺利通过了省级初步验收,现正在申请国家验收。

(1)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2008年初,我区积极推广新型生物菌“发酵床”养殖技术,使规模化畜禽养殖过程中无废水排放,不产生恶臭气体,固体废弃物进行了资源化回收利用,有效改善了畜禽养殖的环境质量。

(2)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环境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餐饮油烟污染、娱乐、建筑施工噪声是“十一五”期间最为突出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经过连续几年的努力,餐饮油烟污染、娱乐业、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整治取得了新进展。

(3)开展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工作。2008年以来,全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已开始进行集中处理,为有效预防传染疾病的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4)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鼓舞人心。区政府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联合行动,对辖区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根据不同违法行为的特点,分别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餐饮娱乐业噪声、“十五小”、“新五小”超标排污企业、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关闭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112家石灰窑和2家水泥厂。

(5)环境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以环保目标责任书为核心的监督考核机制,环保局机构和人员得到充实,环保局下设环境监察大队和环保所,分别根据职能配置,对辖区内水、大气、噪声、固废等实施长效监督和管理。

规范环境管理内部工作机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实行了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逐步建立无证不得排污的观念。

(6)深化环境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开展环保电视讲座、利用“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环保宣传一系列等活动,面向社会、学校,积极创建绿色文明学校绿色社区,安静小区工作,大大激发了居民群众和学生的环境意识。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得到进一步深化

(1)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为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区在大气污染控制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继续严格控制高硫煤的使用;二是继续加紧淘汰燃煤小锅炉,我区“十一五”期间共淘汰燃煤小锅炉40台;三是大力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了天然气的引进速度和使用比例。“十一五”期间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功能区的相应标准,五年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水污染防治工作得以加强。为确保我区“十一五”计划指标的实现,我区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二是平凉市污水处理投入运营;三是宝马纸业公司、百兴集团公司的造纸黑液碱回收工程开工建设;四是开展城区八沟一河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3)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扩建柳湖公园,加大了城市绿化和南北面山绿化工作,新建了医疗危险废物处置装置、铺设了生活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成了南山生态公园。

(4)工业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力度,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对新老污染源进行浓度和总量双重控制。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开展了企业层面小循环试点,建立工业园区层面上中循环,启动了循环经济示范区工作。

(二)当前的环境状况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高,2009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544万吨、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545万吨和0.06万吨。

2.水环境

十一五期间城区3个水源地水质监测指标全部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城区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泾河平凉段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3.空气环境

十一五”以来,城区各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连续稳定达标,2009年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共331天,优良率为90.4%,PM10 为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季节差异较大,冬季采暖期二氧化硫和PM10污染仍然比较严重。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不容忽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有待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处理水平总体较低。

5.生态保护

经过长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初步控制缓解,但生态问题依然比较严重。生态恢复的数量型增长与质量型下降并存,生态要素人工化趋势加剧,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生态功能不明显。水资源短缺,,生态平衡失调,农村面源污染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十一五”计划中的绝大多数主要指标顺利完成,但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容量指标压力巨大。

  “十一五”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0年第完成值

   城区SO2年日均值  <0.06mg/m3

  城区PM10年日均值 <0.10mg/m3 

城区NO2年日均值 <0.08mg/m3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5dB(A)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69dB(A) 

  全区SO2排放量 0.54万吨 

全区废水COD排放量 0.34万吨

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78%;达标率10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4% 

生活垃圾处理率100%

环保投资占全区生产总值比例 2.02% 

二、“十二五”时期我区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

(一)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机遇

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注重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把环境安全作为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方面,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直接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社会经济工作的大事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文件的发布,使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发展机遇。

1.随着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人心,为环保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区委区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积极营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境意识和环境需求不断增强,广大市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和范围不断扩大,这为我区环保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

2.突出龙头带动作用,为环保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突出崆峒区龙头带动作用的战略部署,要求崆峒区抓住新机遇,站在高起点,瞄准大目标,实现新跨越,抓住新一轮资本和产业向西部转移的机遇,以崆峒区煤化工、建材工业基地建设为契机,加快我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上一个新水平。目前,经济全球化带动和促进了环境保护的全球化和国际化,我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空间和领域将得到进一步拓宽。

3.建设生态示范区,对环保事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十二五”期间,正是我区生态示范区建设中期和远期目标的开始实施阶段,也是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实现期。在此阶段实施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及建设项目将极大地提高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生态安全防护能力,为促进我区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为环保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趋于完善,宏观经济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应抓住宏观调控的有利机遇,积极参与国家宏观调控,开展规划环评,提高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和地位;严格新上项目环境管理,清理整顿污染严重的项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建设,为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创造有利条件。

5.经济实力增强,科技进步加快,将极大地推进环保事业发展

我区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稳步改善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科技创新步伐加快,高新技术快速发展,将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环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不但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阶段性任务,而且还要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与环境的巨大压力。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施。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

“十二五”期间,我区经济仍将处于高速发展期,工业化的进程中,造纸、制革、建材、酿造、电力、化工等行业将继续发展,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长期存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工业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单位产值能耗和水耗与先进水平之间还有很大差距,原材料、能源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污染物产生量也会随之增加,资源与环境的压力还将继续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难度很大。

2.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十二五”期间,我区生态保护和建设面临诸多问题。山体破坏、水土流失、矿产资源的不当开采等生态破坏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将更加突出,面源污染难以得到有效的遏制,将进一步加剧水体、土壤的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此外,我区生态保护和建设体制不完善,投入机制不健全,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难度加大。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我区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3.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紧迫

随着核技术的广泛应用,放射源及其产生的放射性废物量将会逐年增加,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和监测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未来的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紧迫。

4.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任务繁重

环境的监督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需进一步加强。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低,执法不严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

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等管理手段还需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有待完善,公众参与渠道不畅、能力不强。

5.过去未引起重视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

社会消费转型中,电子电器废物、机动车尾气、有害建筑材料和室内装饰不当等各类新污染呈迅速上升趋势;转基因产品、生物技术、外来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新技术、新产品带来的新化学物质将对环境和健康带来潜在风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害加重;受污染土壤的程度和面积有加重和扩大的趋势等。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对这些环境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三、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管”与“治”并举,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并进,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改善,解决好严重影响安全和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促进污染防治工作。以《崆峒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区生态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规划目标

到2015年,有效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重点泾河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区和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以遏制;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工作全面开展,生态区建设初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小康社会的要求。

四、规划指标

  (一)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

  (1)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

  (2)农村地区空气质量维持在2010年水平;

  2.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60%;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分贝;

  (2)交通道路噪声平均值<69分贝。

  4.辐射环境

  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二)污染防治指标

  1.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0.40万吨,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2%;

  2.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95万吨(其中:电力行业排放总量2.8万吨),在2015年水平上削减12%;

  3.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

  4.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0%,城市中水回用率不低于40%;

  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大于80%;

  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5%,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85%;

  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5%;

  8.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

  9.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10.废放射源收贮率100%,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

  1.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0%;

  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4%;

  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6%;

  4.全区林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6%;

  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

  (四)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1.全区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2.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80%;

  3.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4.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资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0.2%。

五、主要任务

(一)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解决结构性污染进程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要求,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通过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培训、教育活动,使公众了解循环经济常识,使各级决策者能够了解并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

编制重点区域和行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在已有建设规划中增补循环经济专题规划。

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率先开展平凉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入园企业进行衔接、配套,形成产业链;以能源、建材、化工、电力、酿造等行业为重点,分别在各自范围内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通过拉长产品链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企业内部或企业之间的“小循环”。

初步建立起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崆峒区循环经济发展。在项目审批、工业污染源监管、环境规划、生态保护以及固体废弃物管理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中,要突出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和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应具备循环经济方面的专门章节,并提出具体措施,要求企业在项目可研、建设、运行中加以落实。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按照指导性、强制性和自愿性要求,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依法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材料,采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注重从生产的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及排污超标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制定造纸、能源、化工、建材、电力、酿造、轻工等行业重点产品的单位产值能耗、水耗和污染排放强度的地方指标,老企业要通过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等措施逐步达到指标要求,新建项目必须符合指标要求才能批准建设。严禁审批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根据我区具体情况,适时修订落后行业、落后产品、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的淘汰名录。依法取缔高能耗、高水耗、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上新的台阶。

进一步完加强对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清洁生产技术培训,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十二五”期间重点污染企业争取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计。

3.积极探讨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置途径

加快建设垃圾发电、作物秸秆发电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系统,建立废旧家电、废塑料、废旧轮胎、废弃食用油脂、废电池等资源化处理中心,并促进区域性或专业性再生资源处理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运用市场方式,培育和发展从事收集、运输、处理、再生和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的专门行业,提高利用处理效率,降低利用处理成本。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1.加快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根据《崆峒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制定我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实施方案,并加快实施。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布局,位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敏感区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进行搬迁,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维持和发展生物多样性,开展外来物种生物监测,完善外来物种管理的法规和机制。

2.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崆峒山----太统山自然保护区要提高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探讨和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区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发展。

3.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按照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区的目标,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实施,重点抓好荒山绿化和重点示范镇、示范村的绿化。荒山绿化首先要突出抓好主要交通道路、旅游干线、城镇村庄周边可视范围内荒山的绿化,在优先保证这些区域的同时,实施其他方面的绿化。要兼顾其他方面绿化,主要通道两侧林带的新建和补植、可视范围内的村庄绿化、企事业单位绿化、水源地绿化、地堰绿化、墓地绿化、农田林网等方面绿化。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深化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做到“随栽植、随确权、随发证”。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抓好责任制落实,抓好专业管护队伍建设,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及时发现森林火灾的能力、快速反应的能力、控制火灾的能力。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重点防治外来有害物种对我区生态系统的侵害,大力推广生物和无公害防治措施。严厉查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划,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需要新造林折实32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森林管护面积59万亩。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2.5%;国家重点保护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63.1万亩,占林地面积的43%以上;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造林基地供种率达到70%,良种使用率达到60%。

据初步统计,我区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宜林荒地、河流、道路、村庄、林网等需要绿化。这些地方大多地质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成本高,而且主要以建设生态林为主,基本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且栽植后每年还要投入一定的管护费用。林业部门应继续制订和完善鼓励林业发展的政策,加大对林业的投入,落实林业建设资金。

4.大力发展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围绕生态建设,突出绿化特色的思路开展。既要加快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指标,又要高标准规划建绿,建设绿化精品。绿化系统总体布局,充分考虑城市总体布局及山、河、路的自然资源与空间结构,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规划梳理矩阵绿地系统格局。“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荒山造林1.8万亩,地埂造林2.2万亩,景前区绿化0.23万亩,。

5.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促进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2015年全市80%的乡镇初步建成环境优美乡镇。

加强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到2015年,全区有条件的建制镇逐步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开展农村地区污水排放系统研究,编制农村地区污水排放管网规划,以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求。完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系统,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规划和建设,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积极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科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农村地区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逐步建设乡镇和农村水质达标、卫生合格的供水系统,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以菜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发展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或绿色食品基地。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改进农田、果园施肥方法,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加大生物肥、微肥的施用范围,控制化肥用量;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引进和选育抗虫、抗病新品种。

加快农村能源结构转变,逐步提高气化率和集中供热普及率,逐步削减乡镇燃烧散煤量,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灶具的应用,大力提高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积极推广以农村秸秆和畜禽粪便为主的农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实现农业废料的充分利用,逐步消除农村地区焚烧秸秆现象。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管理,制定养殖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全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搞好村镇绿化,特别是示范镇、示范村的绿化。主要做好进出村主要道路、村庄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及庭院的绿化美化工作,适宜建设围村林的地方,要建设围村林,同时做好村镇所属荒山、道路、河流、宜林网农田、墓地、堤堰的绿化工作。泾河川区村镇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山区村镇绿化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

6.加强对资源开发与项目建设的生态监管

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防止水土流失;严禁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建设污染和破坏性项目,对已建项目要逐步实施搬迁。

根据我区生态功能区划,在禁采区内停止一切采石、采矿活动,初步恢复自然保护区、重点旅游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地区由于采矿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通过废石回填,尾矿回填等措施进行矿区生态整治,加大矿区的复垦力度,全面开展对退化生态系统的治理和恢复工作。

(三)加强污染防治,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继续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到2015年,确保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2%,确保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2%,保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坚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好总量控制关,做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

2.继续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

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全面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确保工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防止出现污染反弹;严格控制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严重等行业的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计,实施重点是实现达标排放后其排放总量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以及资源消耗型和污染严重的企业。

3.优化能源结构

大力开发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和等清洁能源,继续严格控制燃煤含硫量,大力推广节煤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以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促进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把保护水源地作为水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集中力量解决水源地汇水区内生活污水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切实抓好各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村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积极引导水源地流域的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树立大局观念,增强依法保护水源地的法律意识;积极探讨和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调动当地政府和居民保护水源地的积极性。

2.加强城区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到2015年,进行城区八沟一河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河道清淤和清障,完善泾河平凉段流域排水管网系统,采用先截污再护岸绿化的方式完成泾河生态廊道建设,使河水变清,两岸变绿,初步实现城市河流自身生态功能。

3.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协调好供水、节水与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利用再生水。严禁泾河两岸企业污水直接排入主河道,限期清理排入泾河的排污口。建立健全泾河平凉段流域污染防治机制,明确流域各行政区的责任和任务,按所属行政区的下游断面水质改善情况进行考核。

采取有效手段控制面源污染。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在泾河流域特别是饮用水源地区域鼓励建设无公害食品或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通过实施各类生态农业技术与模式,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减少化肥施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逐步解决部分养殖废水的无组织外排问题。

4.加强城镇污水综合整治

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深度;加快现有管网改造,切实实现市政管网雨污分流,逐步提高管网收集率,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

到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模达到5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随着农村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区有条件的重点乡镇,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

5.加强工业污水防治

加强对废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实施工业废水污染源全面达标 再提高工程,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确定老污染源排污总量的削减定额。建立新建项目工业水污染物新增量的限制审批制度,扩、改建项目的污染物增量应在原有项目中消化。重点水污染源实行自动在线监控。“十二五”期间将工业污染源水污染物的排放作为环保监管的重点之一。

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立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切实按照单位能耗、水耗、污染强度来审查工业项目,保证企业对水环境的影响最小化。根据崆峒区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全面整顿、搬迁和改造位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内污染严重的企业;淘汰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禁止的工艺、产品和设备。

6.加强城市再生水的利用

依托我区污水集中处理资源和设施,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进程。将再生水列为战略资源,建立再生水的有偿使用制度,配套相关政策和法规,通过市场和行政两种手段强化对再生水的利用。

完善并优化再生水处理工艺及建设规模,通过工业、市政、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及回灌补充水源等方式进行再生水综合利用,至2015年,城市中水回用比例不小于50%。再生水水质应满足相应使用功能的需要,不带来二次污染。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及对废水的处理深度,在企业内部宣传节水及污水资源化,促使企业在再生水回用方面提高回用率,成为再生水使用的主体之一。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对新建住宅小区、写字楼、服务设施提出再生水用于绿化、冲厕等的要求。

(五)控制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1.加快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增长速率

加快清洁能源引进和建设速度,完成液化天然气对接工程、天然气置换工程,使天然气尽快成为城市燃气的主供气源,提高天然气在交通和工业中的使用比例;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开展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利用率;鼓励和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积极推广“煤改电”工程,为“煤改电”工程提供优惠政策;积极推广清洁煤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倡导和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工艺和产品,严格执行有关节能的规章、条例和标准,强化能源管理,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2.加强能源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快热源、热网和住宅、公建及工业用热设施配套建设的速度,尤其是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集中供汽、供热应建设在前,防止自建小锅炉现象发生。

逐步改造、合并或撤销原有小规模供热站,代之以大型区域集中供热站。“十二五”期间,逐步形成热电联产为主体,大型区域供热站、工业余热为辅助,清洁能源为补充的城市供热体系。

加强工业余热综合利用,鼓励和帮助企业积极利用工业余热,完成华能电厂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祁连山、平凉海螺余热发电项目。

3.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改进工艺,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和过程中减少废气污染排放;全面加强对工业燃煤锅炉污染排放的治理和监管。

继续实行燃煤锅炉淘汰计划,逐步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减少低空污染源的排放污染。淘汰城市建成区供热规划范围内具备供热条件的所有非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取缔建成区、工业园、经济开发区内单位燃煤茶炉和取暖小火炉,改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风景旅游区等敏感区域内小吨位燃煤锅炉。

实施重点废气污染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逐步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审核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并核准排污量,对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要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方案和实施计划。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要进行限期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4.严格控制电厂污染排放“十二五”期间,华能发电厂在完成扩建的同时,要完成新、老机组脱硫、氮氧化物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现污染排放的统一监管。

5.继续严格控制燃煤煤质,防止污染反弹

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控煤措施,从源头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产生量。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煤炭交易市场,清理取缔交易市场以外的煤炭贮存经营场所。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煤炭批发企业,限于2012年底以前搬迁出城。

6.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治理

在“十一五”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控制机动车排污地方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改进检测技术手段,采用遥感检测等先进技术,打造数字化的机动车排污监控体系,实现机动车排污监管的现代化与智能化。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以燃油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为重点,大力发展混合动力汽车,优化车辆结构。推广燃油清净剂,提高车用油品质量。

7.进一步控制城市化地区裸土及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加强城市绿化和道路硬化,减少裸土面积。规范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提倡文明施工,加大对建筑工地、道路工程、房屋拆迁工程、渣土堆放和运输扬尘污染的监管与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建设项目建设施工期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道路的喷洒降尘,提高道路硬化、绿化和保洁的质量与覆盖率。

8.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气综合整治

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餐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制定防治餐饮油烟气扰民管理办法,强化执法力度,限期整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饮食服务业,全面解决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问题。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提高处置治理水平

1.限期治理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我区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欠账要采取多种措施、开辟多种渠道,实施综合治理工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行原材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降低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淘汰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落后生产工艺,建立实施清洁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标考核、技术服务体系,把推行清洁生产与加强企业管理、技术进步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内部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开展ISO14000认证、环境标志认证,从社会与工业企业源头提高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率,提高废物在不同企业、社会层次之间的循环、循序利用,减少废物产生量。

3.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形成产业化,通过技术引进、自主研发等措施提高资源化产品附加值;采取社会投资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与扶持一批规模化、综合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4.加强固体废物流通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建设固体废物登记交换中心,负责崆峒区固体废物的产生、物流、交换、处理处置信息管理,实现固体废物产生者、综合利用者与处置者的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崆峒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物流体系,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回收体系、旧货市场,危险废物的交换体系与交换市场,保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物流与交换处于监督管理范围内,减少固体废物不合理流通对环境的危害。

5.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套制定适合崆峒区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和管理程序,使固体废物管理依据具有可操作性;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包括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固体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管理队伍,充实和加强我区级危险废物管理力量,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流通、综合利用与最终处理处置的管理;完善固体废物收费价格体系,对现有医疗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价格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

(七)加强核设施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1.加强辐射环境法制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放射源安全许可证监督管理以及放射源在使用、转让、退役、收贮等管理力度。

2.建立健全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根据新时期对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环保部门监管能力,形成覆盖面广、运转高效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危险度较大的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并进行对放射源监管的业务培训。

3.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区辐射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十二五”期间,根据我区辐射环境管理的需要,设立专门的辐射环境监管机构,配备专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人员,同时赋予行政管理监督业务职责。

4.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法监督

建立辐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将全区所有辐射源纳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制订有效的辐射源分级管理和跟踪制度,进行科学管理;强化对新建辐射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对从事辐射工作的单位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对涉源单位进行监管、操作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建立健全核与辐射事故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理系统,健全市级安全监督体制,完善突发性核事故应对机制;加大对移动通讯、广播电视和高压输变电等工程项目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电磁辐射环境安全。

(八)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建设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大力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适应环境监管需要。加强饮用水源地、土壤、固体废物等专业监测能力建设,到2015年,我区监测站要基本达到《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2.完善污染源监控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监察大队为主体、其他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污染源监控队伍,加强执法装备水平建设,全面提高执法能力。

根据国家制定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统一标准、设备准入、政府推广、一机一号,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到2015年,全区80%以上的废水、废气重点工业污染源纳入远程连续监控,力争在动态掌握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上取得突破。

加强对集中式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场的监督,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处理厂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实施全面监控。新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规模以上项目应一律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纳入投资和运行成本,并作为“三同时”验收的必要条件。

3.建立和完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系统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环境污染事故处置体系。

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应制定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把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应急通讯网络建设,保障通讯畅通。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开展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的指纹库,组建企业应急队伍,制定预案,进行实战性的应急演练。

区财政设立专款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必需的装备如应急监测车、应急监测的专门仪器设备以及所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等,提高应急分析的能力。

4.加强环境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基础调查,建立主要工业污染源定期普查机制,建立由企业申报与专项调查相结合的全市主要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开展居民生活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农业面源以及机动车排污等专项污染源普查,为环境监管服务。开展全区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现状普查,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环境保护科研工作,重点开展以下三个领域的研究:第一,开展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以及废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研究,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第二,开展地方性环境法规体系和环境标准体系研究,为建立我区地方性环境法规和环境标准体系提供科学依据;第三,开展环境容量、环境持久性有机物、面源污染与防治、环境安全预警技术等专项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性、前瞻性的科研成果。

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完善环境信息管理机制,通过各个应用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构建起我区“数字环保”的基本框架,初步实现环境管理工作信息化。围绕环境政务/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开展环境政务/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通过办公自动化综合平台、环境GIS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监控指挥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的建立,在环境管理电子政务和环境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我局与市局局域网络的全面互联,在全区环保系统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环境政务/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建立崆峒区环境监控指挥中心,提高环境监察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掌握全区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现环境监察手段和环境管理从常规向自动化、信息化的转变;借助于环境监控指挥中心的建设,搭建我区数字环保平台,实现排污单位和建设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

(九)重点工程项目

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崆峒区生态市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区实施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1. 生态建设项目    

(1)黄土高塬坡改梯工程建设项目:2010—2015年投资17142.9万元,建设梯田20万亩,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2010—2015年投资12958万元,新增治理面积100.9平方公里,其中:梯田6.2万亩,果园1.42万亩,水保林2.135万亩,种草2.02万亩,封禁治理3.365万亩,涝池280个;淤地坝45座,沟头防护320座,谷坊500道,道路125公里。

(3)小芦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10—2015年投资10851万元,新增治理面积24.64平方公里,其中:梯田0.677万亩,果园0.534万亩,水保林0.5万亩,种草0.6万亩,封禁治理1.38万亩,水窖40眼;骨干坝7座,中型淤地坝13座。

(4)绿化工程:2010—2015年投资62400万元,完成城市绿化、水源涵养林、南北面山绿化、天然防护林、天然草场、经果林建设、优质苗木籽种繁育基地园林、完善园林、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天然林场、完成山梁退耕还林,建设生态、森林公园3-5处。建设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水源涵养林、天然林、建立珍稀动植物救护繁殖中心,实施生物多样性过程。

(5)新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2010—2015年投资14300万元,根据区属规划,修建土建、管路、污水净化池等,每个示范点投资65万元,共计220个村内实行三池一改,生活污水得到处理,产业污染得到处理,建一处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废物资源再利用。

(6)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工作:2010—2015年投资51770万元,对养子寨、景家庄、南部山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生态移民工程:在四十里铺镇新建水源地,在其他各乡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工作,保护人畜饮水安全。

(7)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0—2015年投资14625.4万元,1、环形道路建设:香沿大道路面工程,全长11.44km;胭脂川功能景区车行道(平泾公路)改建工程,全长6.3km;2、供水工程: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全长4.3km,修建200吨蓄水池共7座;3、景区景点消防设施:架设DN50消防供水管道16km,新建消防水池190个,安装公用消防栓20处;4、望驾山绿化灌溉工程:新建100吨蓄水池1座,架设2级提灌管线1.2km,安装800m扬程水泵2台,,并建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100m2;5、景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石砌挡墙共5960m3,生态表层处理4900m2;修建钢丝网1100m2;6、垃圾转运站:新建垃圾转运站共16处,并购置转运垃圾清运车4辆;7、旅游厕所建设:新建旅游厕所30座,其中水厕7座,移动式环保厕所23座;8、景区安全服务设施建设:景区安全监控系统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安装防护栏共5700m,砌筑挡墙3100m3,浇筑钢筋混凝土1300m3;景区标示解说系统,安装仿生态解说牌、导览牌、标识牌和警示牌等共400个安装LED大型电子显示屏2处。9、景区污水处理项目:在崆峒山九大功能区内修建10座污水处理站,安装排水管网7.644Km,排水量达853m3/d。

(8)生态文明建设工程:2010—2015年投资6452万元,对崆峒区生态文明进行主题宣传,构建电视、报纸对生态文明宣传网络;在城区改造、建设中增加相关的主题小品和雕塑;完成生态社区、绿色饭店、个绿色学校的建设。

(9)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及监管:2010—2015年投资11200万元,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所,配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构,进行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2.发展循环经济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区计划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示范与推广工程项目;ISO14000、环境标志和清洁生产示范与推广工程项目;循环经济示范与推广工程项目。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污水处理厂:2010-2015年投资167350万元,进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使日处理能力达到15万立方米。

(2)城市垃圾处理场:2010-2015年投资20954万元,新建成日处理 1000吨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处;1处危险废物处理场。

(3)城区热电联产工程:2010-2015年投资99082.61万元,完成平凉城区近期供热规划为供热面积1120.8万平方米,远期供热规划为供热面积2354.5万平方米,规划修建换热站约166座。

(4)城区管道燃气工程:2010-2015年投资36500万元,设计供气管网覆盖整个城区。工程竣工后,年供气量达到1776万立方米,可满足10万户居民用气需要,使气化率达到83%。

(5)水利工程建设:2010-2015年投资65300万元,建设提灌、引灌、水窖、蓄水池、机井、节灌渠等水利设施和崆峒水库扩建工程。

4.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

(1)宝马纸业公司污水治理工程:2010-2015年投资29361万元,完成年产5万吨造纸及废水达标治理工程和余热发电项目

(2)百兴集团污水治理工程:2010-2015年投资27555万元,完成双百万制革、4万吨造纸及废水达标治理工程、余热发电项目、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3)华能平凉发电公司污水中水回用工程:2010-2015年投资10500万元,建设日用水3万立方城市污水中水回用工程。

5.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1)华能平凉发电公司脱硫工程:2010-2015年投资80000万元,平凉华能发电厂三期扩建同时全厂机组全部进行脱硫;并开展热电联产工程建设,进行供热改造,增加供热面积。

(2)祁连山平凉公司、海螺集团平凉公司余热发电工程:2010-2015年投资12000万元,祁连山平凉公司、海螺集团平凉公司利用窑尾低温余热进行发电工程.

(3)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程:2010-2015年投资8000万元,使全区在用10t/h以上锅炉必须全部安装有效的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和在线监测装置。

6、减排及能源综合利用项目

(1)污染源关闭工作:2010-2015年投资164901万元,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高能耗污染企业,安置下岗职工。

(2)、崆峒区煤及煤气勘探与开发项目:2010-2015年投资184756万元,在崆峒区峡门乡进行煤及煤气勘探与开发利用。

(3)崆峒区农村沼气工程:2010-2015年投资48000万元,以户为基本项目单位,每年建成“一池三改”生态农户3000户,每户建一口8-10立方米沼气池,配套改建或新建设太阳能能暖圈、环保卫生厕所、改造厨房。

(4)崆峒区生物质牛粪发电站:2010-2015年投资36500万元,建成2.5万千瓦机组生物质牛粪发电站,年发电量2.25亿千瓦,年节9万吨标煤。

(5)可再生物质开发利用工程:2010-2015年投资12000万元,利用我区农作物秸秆丰富和养殖业发达的有利条件,建成10个大中型号沼气工程,配套沼气发电设备。

(6)3000千瓦水力发电站:2010-2015年投资8000万元,结合崆峒水库和兔里坪水库工程建设,发展绿色能源,新建3000千瓦水力发电项目。

(7)太阳能利用及节能技术推广项目:2010-2015年投资13260万元,1、太阳能开发利用。复我区得天独厚的太阳能资源,每户配置一台太阳能灶,20年共计发展7000户;在220信新居民聚居区每点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共计4400盏。2、节能技术推广项目。  

7.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在环境监管、监测等八个方面加强我区环境监管方面的能力建设。具体包括:新建或扩建地表水、大气、监测系统,更新和添置新仪器设备等;购置和完善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车辆、应急监测仪器和其它处置装备;环境监察、环境宣教等机构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完善环境监控中心和监控调度体系,形成环境监控网络;增加1个尾气监控单位,购置尾气遥感监测车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和部门协调,创建环境保护监管新机制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构建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分工,为区环保“十二五”规划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区环保局作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牵头单位,负责所辖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监管,其他行业性管理部门均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环境管理工作。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区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意识,把环境保护纳入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

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党政干部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把确保各项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的实现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将“十二五”环保规划中的各项指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环境保护问责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重点落实经济综合管理、建设、土地、水务、林业、农业和交通等部门的责任。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制度落实,对完不成任务的有关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应追究其责任。

(二)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执法手段,加大监管力度

1.加强法制建设,初步构建和完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生态、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现状,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实施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成我区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将我无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轨道,保障“十二五”期间各项环保目标的实现。“十二五”期间应重点组织制定有关环境监察、监测、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农村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公众参与制度、环境污染事故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等,为我区环境保护提供具有地方特点的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环境管理框架。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和重大决策环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加强对评价单位的责任追究,完善环评报告的审核办法,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加强重点产业区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评价区域内多项目对环境的整体影响和累积效应以及项目所在区域资源、环境、运输等方面的承载能力。

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全过程监督。“十二五”期间,对所有重点行业、生态建设项目要逐步推行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制度,将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察工作纳入工程监理范畴,将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作为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必备文件之一。要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并实施竣工验收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察工作,坚决杜绝违法建设、野蛮施工、擅自开工、未执行“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放等违反环境管理要求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必须严格查处。要建立完善的环评后评估机制,对环境有影响或重要影响的规划实施后,以及重污染行业或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运行后,相关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环评编制机构对规划实施或建设项目运行后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对其产生的不良影响及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继续实施严格的总量控制制度,从点源入手,逐步扩展到非点源,最终实现与总量控制原则接轨的非点源总量控制要求;进一步完善目标总量控制。对于实现达标排放后其排放总量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要强制实施清洁生产。

(三)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与政策

1.环保投入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保护投入也应相应增加,到“十二五”末,生态建设和环保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力争达到0.2%。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体系,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原则。

2.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

建立市区两级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科目,逐步提高环保投入占公共支出的比例。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用于环境执法监察、监测、宣教、信息、科研等专项经费的比例。加大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将生态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开立科目予以落实。强化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

3.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充分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收取污染物处理费、安排前期经费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环保事业。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建立鼓励使用污水处理再生水的价格激励机制,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建立鼓励污染治理产业化、促进专业化集中治污、培育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企业化改革进程,进一步开放环保市场。发展环境咨询服务业,推进市场化进程。

4.建立有利于环保的财政税费政策

结合国家税制改革,调整与我区环保有关的地方性税收政策,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境友好的企业、工艺、设备和产品以及环保捐助行为,给予税收减免、优先采购、政策扶持等优惠;限制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企业和产品的发展。

5.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根据我区具体情况,重点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有选择地开展区域生态保护补偿的试点工作,确定区域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包括补偿主体、对象及方式)和补偿费的计算及使用。推动全市生态补偿工作在法制、税费体制和市场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和突破。

(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1.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结合我区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环境宣教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力度,区党校要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

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把环保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开展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和普法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青少年,倡导生态文明,弘扬环境文化,重视环保知识普及,增强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全方位、多层次推广适应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

2.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服务于社会和公众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区环保局要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3.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鼓励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群众性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等环节的环境管理,采用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五)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制定崆峒区环保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提高我区环保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快环保产业的技术改造,倡导多元间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环保科技手段,采取技术引进与自我创新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环保设备的升级换代。积极探索社会化、多元化和市场化的环保产业发展模式,形成地方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的产业发展体系。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计划完成情况

(一)“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一五”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环境保护措施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大幅增加,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部分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自2006年以来,我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科学制定了生态建设规划并分步组织实施。在生态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城镇综合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领域实施了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态示范亮点,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环境的全面改善,推进了生态示范区各项创建指标的顺利实现,有效改善了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了崆峒区的对外形象。2009年9月,我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顺利通过了省级初步验收,现正在申请国家验收。

(1)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2008年初,我区积极推广新型生物菌“发酵床”养殖技术,使规模化畜禽养殖过程中无废水排放,不产生恶臭气体,固体废弃物进行了资源化回收利用,有效改善了畜禽养殖的环境质量。

(2)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环境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餐饮油烟污染、娱乐、建筑施工噪声是“十一五”期间最为突出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经过连续几年的努力,餐饮油烟污染、娱乐业、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整治取得了新进展。

(3)开展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工作。2008年以来,全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已开始进行集中处理,为有效预防传染疾病的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4)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鼓舞人心。区政府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联合行动,对辖区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根据不同违法行为的特点,分别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餐饮娱乐业噪声、“十五小”、“新五小”超标排污企业、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关闭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112家石灰窑和2家水泥厂。

(5)环境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以环保目标责任书为核心的监督考核机制,环保局机构和人员得到充实,环保局下设环境监察大队和环保所,分别根据职能配置,对辖区内水、大气、噪声、固废等实施长效监督和管理。

规范环境管理内部工作机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实行了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逐步建立无证不得排污的观念。

(6)深化环境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开展环保电视讲座、利用“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环保宣传一系列等活动,面向社会、学校,积极创建绿色文明学校绿色社区,安静小区工作,大大激发了居民群众和学生的环境意识。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得到进一步深化

(1)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为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区在大气污染控制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继续严格控制高硫煤的使用;二是继续加紧淘汰燃煤小锅炉,我区“十一五”期间共淘汰燃煤小锅炉40台;三是大力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了天然气的引进速度和使用比例。“十一五”期间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功能区的相应标准,五年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水污染防治工作得以加强。为确保我区“十一五”计划指标的实现,我区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二是平凉市污水处理投入运营;三是宝马纸业公司、百兴集团公司的造纸黑液碱回收工程开工建设;四是开展城区八沟一河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3)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扩建柳湖公园,加大了城市绿化和南北面山绿化工作,新建了医疗危险废物处置装置、铺设了生活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成了南山生态公园。

(4)工业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力度,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对新老污染源进行浓度和总量双重控制。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开展了企业层面小循环试点,建立工业园区层面上中循环,启动了循环经济示范区工作。

(二)当前的环境状况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高,2009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544万吨、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545万吨和0.06万吨。

2.水环境

十一五期间城区3个水源地水质监测指标全部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城区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泾河平凉段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3.空气环境

十一五”以来,城区各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连续稳定达标,2009年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共331天,优良率为90.4%,PM10 为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季节差异较大,冬季采暖期二氧化硫和PM10污染仍然比较严重。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不容忽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有待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处理水平总体较低。

5.生态保护

经过长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初步控制缓解,但生态问题依然比较严重。生态恢复的数量型增长与质量型下降并存,生态要素人工化趋势加剧,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生态功能不明显。水资源短缺,,生态平衡失调,农村面源污染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十一五”计划中的绝大多数主要指标顺利完成,但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容量指标压力巨大。

“十一五”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0年第完成值

 城区SO2年日均值  <0.06mg/m3

城区PM10年日均值 <0.10mg/m3 

城区NO2年日均值 <0.08mg/m3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5dB(A)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69dB(A) 

全区SO2排放量 0.54万吨 

全区废水COD排放量 0.34万吨

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78%;达标率10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4% 

生活垃圾处理率100%

环保投资占全区生产总值比例 2.02% 

二、“十二五”时期我区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

(一)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机遇

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注重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把环境安全作为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方面,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直接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社会经济工作的大事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文件的发布,使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发展机遇。

1.随着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人心,为环保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区委区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积极营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境意识和环境需求不断增强,广大市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和范围不断扩大,这为我区环保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

2.突出龙头带动作用,为环保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突出崆峒区龙头带动作用的战略部署,要求崆峒区抓住新机遇,站在高起点,瞄准大目标,实现新跨越,抓住新一轮资本和产业向西部转移的机遇,以崆峒区煤化工、建材工业基地建设为契机,加快我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上一个新水平。目前,经济全球化带动和促进了环境保护的全球化和国际化,我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空间和领域将得到进一步拓宽。

3.建设生态示范区,对环保事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十二五”期间,正是我区生态示范区建设中期和远期目标的开始实施阶段,也是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实现期。在此阶段实施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及建设项目将极大地提高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生态安全防护能力,为促进我区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为环保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趋于完善,宏观经济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应抓住宏观调控的有利机遇,积极参与国家宏观调控,开展规划环评,提高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和地位;严格新上项目环境管理,清理整顿污染严重的项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建设,为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创造有利条件。

5.经济实力增强,科技进步加快,将极大地推进环保事业发展

我区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稳步改善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科技创新步伐加快,高新技术快速发展,将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环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不但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阶段性任务,而且还要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与环境的巨大压力。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施。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

“十二五”期间,我区经济仍将处于高速发展期,工业化的进程中,造纸、制革、建材、酿造、电力、化工等行业将继续发展,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长期存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工业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单位产值能耗和水耗与先进水平之间还有很大差距,原材料、能源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污染物产生量也会随之增加,资源与环境的压力还将继续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难度很大。

2.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十二五”期间,我区生态保护和建设面临诸多问题。山体破坏、水土流失、矿产资源的不当开采等生态破坏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将更加突出,面源污染难以得到有效的遏制,将进一步加剧水体、土壤的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此外,我区生态保护和建设体制不完善,投入机制不健全,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难度加大。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我区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3.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紧迫

随着核技术的广泛应用,放射源及其产生的放射性废物量将会逐年增加,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和监测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未来的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紧迫。

4.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任务繁重

环境的监督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需进一步加强。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低,执法不严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

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等管理手段还需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有待完善,公众参与渠道不畅、能力不强。

5.过去未引起重视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

社会消费转型中,电子电器废物、机动车尾气、有害建筑材料和室内装饰不当等各类新污染呈迅速上升趋势;转基因产品、生物技术、外来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新技术、新产品带来的新化学物质将对环境和健康带来潜在风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害加重;受污染土壤的程度和面积有加重和扩大的趋势等。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对这些环境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三、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管”与“治”并举,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并进,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改善,解决好严重影响安全和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促进污染防治工作。以《崆峒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区生态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规划目标

到2015年,有效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重点泾河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区和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以遏制;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工作全面开展,生态区建设初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小康社会的要求。

四、规划指标

(一)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

  (1)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

  (2)农村地区空气质量维持在2010年水平;

  2.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60%;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分贝;

  (2)交通道路噪声平均值<69分贝。

  4.辐射环境

  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二)污染防治指标

  1.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0.40万吨,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2%;

  2.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95万吨(其中:电力行业排放总量2.8万吨),在2015年水平上削减12%;

  3.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

  4.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0%,城市中水回用率不低于40%;

  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大于80%;

  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5%,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85%;

  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5%;

  8.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

  9.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10.废放射源收贮率100%,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

  1.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0%;

  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4%;

  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6%;

  4.全区林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6%;

  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

  (四)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1.全区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2.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80%;

  3.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4.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资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0.2%。

五、主要任务

(一)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解决结构性污染进程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要求,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通过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培训、教育活动,使公众了解循环经济常识,使各级决策者能够了解并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

编制重点区域和行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在已有建设规划中增补循环经济专题规划。

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率先开展平凉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入园企业进行衔接、配套,形成产业链;以能源、建材、化工、电力、酿造等行业为重点,分别在各自范围内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通过拉长产品链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企业内部或企业之间的“小循环”。

初步建立起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崆峒区循环经济发展。在项目审批、工业污染源监管、环境规划、生态保护以及固体废弃物管理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中,要突出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和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应具备循环经济方面的专门章节,并提出具体措施,要求企业在项目可研、建设、运行中加以落实。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按照指导性、强制性和自愿性要求,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依法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材料,采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注重从生产的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及排污超标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制定造纸、能源、化工、建材、电力、酿造、轻工等行业重点产品的单位产值能耗、水耗和污染排放强度的地方指标,老企业要通过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等措施逐步达到指标要求,新建项目必须符合指标要求才能批准建设。严禁审批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根据我区具体情况,适时修订落后行业、落后产品、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的淘汰名录。依法取缔高能耗、高水耗、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上新的台阶。

进一步完加强对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清洁生产技术培训,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十二五”期间重点污染企业争取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计。

3.积极探讨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置途径

加快建设垃圾发电、作物秸秆发电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系统,建立废旧家电、废塑料、废旧轮胎、废弃食用油脂、废电池等资源化处理中心,并促进区域性或专业性再生资源处理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运用市场方式,培育和发展从事收集、运输、处理、再生和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的专门行业,提高利用处理效率,降低利用处理成本。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1.加快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根据《崆峒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制定我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实施方案,并加快实施。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布局,位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敏感区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进行搬迁,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维持和发展生物多样性,开展外来物种生物监测,完善外来物种管理的法规和机制。

2.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崆峒山----太统山自然保护区要提高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探讨和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区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发展。

3.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按照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区的目标,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实施,重点抓好荒山绿化和重点示范镇、示范村的绿化。荒山绿化首先要突出抓好主要交通道路、旅游干线、城镇村庄周边可视范围内荒山的绿化,在优先保证这些区域的同时,实施其他方面的绿化。要兼顾其他方面绿化,主要通道两侧林带的新建和补植、可视范围内的村庄绿化、企事业单位绿化、水源地绿化、地堰绿化、墓地绿化、农田林网等方面绿化。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深化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做到“随栽植、随确权、随发证”。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抓好责任制落实,抓好专业管护队伍建设,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及时发现森林火灾的能力、快速反应的能力、控制火灾的能力。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重点防治外来有害物种对我区生态系统的侵害,大力推广生物和无公害防治措施。严厉查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划,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需要新造林折实32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森林管护面积59万亩。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2.5%;国家重点保护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63.1万亩,占林地面积的43%以上;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造林基地供种率达到70%,良种使用率达到60%。

据初步统计,我区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宜林荒地、河流、道路、村庄、林网等需要绿化。这些地方大多地质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成本高,而且主要以建设生态林为主,基本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且栽植后每年还要投入一定的管护费用。林业部门应继续制订和完善鼓励林业发展的政策,加大对林业的投入,落实林业建设资金。

4.大力发展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围绕生态建设,突出绿化特色的思路开展。既要加快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指标,又要高标准规划建绿,建设绿化精品。绿化系统总体布局,充分考虑城市总体布局及山、河、路的自然资源与空间结构,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规划梳理矩阵绿地系统格局。“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荒山造林1.8万亩,地埂造林2.2万亩,景前区绿化0.23万亩,。

5.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促进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2015年全市80%的乡镇初步建成环境优美乡镇。

加强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到2015年,全区有条件的建制镇逐步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开展农村地区污水排放系统研究,编制农村地区污水排放管网规划,以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求。完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系统,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规划和建设,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积极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科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农村地区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逐步建设乡镇和农村水质达标、卫生合格的供水系统,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以菜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发展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或绿色食品基地。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改进农田、果园施肥方法,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加大生物肥、微肥的施用范围,控制化肥用量;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引进和选育抗虫、抗病新品种。

加快农村能源结构转变,逐步提高气化率和集中供热普及率,逐步削减乡镇燃烧散煤量,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灶具的应用,大力提高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积极推广以农村秸秆和畜禽粪便为主的农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实现农业废料的充分利用,逐步消除农村地区焚烧秸秆现象。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管理,制定养殖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全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搞好村镇绿化,特别是示范镇、示范村的绿化。主要做好进出村主要道路、村庄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及庭院的绿化美化工作,适宜建设围村林的地方,要建设围村林,同时做好村镇所属荒山、道路、河流、宜林网农田、墓地、堤堰的绿化工作。泾河川区村镇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山区村镇绿化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

6.加强对资源开发与项目建设的生态监管

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防止水土流失;严禁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建设污染和破坏性项目,对已建项目要逐步实施搬迁。

根据我区生态功能区划,在禁采区内停止一切采石、采矿活动,初步恢复自然保护区、重点旅游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地区由于采矿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通过废石回填,尾矿回填等措施进行矿区生态整治,加大矿区的复垦力度,全面开展对退化生态系统的治理和恢复工作。

(三)加强污染防治,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继续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到2015年,确保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2%,确保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2%,保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坚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好总量控制关,做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

2.继续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

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全面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确保工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防止出现污染反弹;严格控制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严重等行业的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计,实施重点是实现达标排放后其排放总量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以及资源消耗型和污染严重的企业。

3.优化能源结构

大力开发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和等清洁能源,继续严格控制燃煤含硫量,大力推广节煤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以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促进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把保护水源地作为水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集中力量解决水源地汇水区内生活污水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切实抓好各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村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积极引导水源地流域的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树立大局观念,增强依法保护水源地的法律意识;积极探讨和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调动当地政府和居民保护水源地的积极性。

2.加强城区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到2015年,进行城区八沟一河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河道清淤和清障,完善泾河平凉段流域排水管网系统,采用先截污再护岸绿化的方式完成泾河生态廊道建设,使河水变清,两岸变绿,初步实现城市河流自身生态功能。

3.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协调好供水、节水与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利用再生水。严禁泾河两岸企业污水直接排入主河道,限期清理排入泾河的排污口。建立健全泾河平凉段流域污染防治机制,明确流域各行政区的责任和任务,按所属行政区的下游断面水质改善情况进行考核。

采取有效手段控制面源污染。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在泾河流域特别是饮用水源地区域鼓励建设无公害食品或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通过实施各类生态农业技术与模式,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减少化肥施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逐步解决部分养殖废水的无组织外排问题。

4.加强城镇污水综合整治

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深度;加快现有管网改造,切实实现市政管网雨污分流,逐步提高管网收集率,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

到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模达到5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随着农村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区有条件的重点乡镇,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

5.加强工业污水防治

加强对废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实施工业废水污染源全面达标 再提高工程,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确定老污染源排污总量的削减定额。建立新建项目工业水污染物新增量的限制审批制度,扩、改建项目的污染物增量应在原有项目中消化。重点水污染源实行自动在线监控。“十二五”期间将工业污染源水污染物的排放作为环保监管的重点之一。

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立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切实按照单位能耗、水耗、污染强度来审查工业项目,保证企业对水环境的影响最小化。根据崆峒区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全面整顿、搬迁和改造位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内污染严重的企业;淘汰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禁止的工艺、产品和设备。

6.加强城市再生水的利用

依托我区污水集中处理资源和设施,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进程。将再生水列为战略资源,建立再生水的有偿使用制度,配套相关政策和法规,通过市场和行政两种手段强化对再生水的利用。

完善并优化再生水处理工艺及建设规模,通过工业、市政、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及回灌补充水源等方式进行再生水综合利用,至2015年,城市中水回用比例不小于50%。再生水水质应满足相应使用功能的需要,不带来二次污染。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及对废水的处理深度,在企业内部宣传节水及污水资源化,促使企业在再生水回用方面提高回用率,成为再生水使用的主体之一。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对新建住宅小区、写字楼、服务设施提出再生水用于绿化、冲厕等的要求。

(五)控制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1.加快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增长速率

加快清洁能源引进和建设速度,完成液化天然气对接工程、天然气置换工程,使天然气尽快成为城市燃气的主供气源,提高天然气在交通和工业中的使用比例;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开展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利用率;鼓励和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积极推广“煤改电”工程,为“煤改电”工程提供优惠政策;积极推广清洁煤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倡导和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工艺和产品,严格执行有关节能的规章、条例和标准,强化能源管理,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2.加强能源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快热源、热网和住宅、公建及工业用热设施配套建设的速度,尤其是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集中供汽、供热应建设在前,防止自建小锅炉现象发生。

逐步改造、合并或撤销原有小规模供热站,代之以大型区域集中供热站。“十二五”期间,逐步形成热电联产为主体,大型区域供热站、工业余热为辅助,清洁能源为补充的城市供热体系。

加强工业余热综合利用,鼓励和帮助企业积极利用工业余热,完成华能电厂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祁连山、平凉海螺余热发电项目。

3.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改进工艺,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和过程中减少废气污染排放;全面加强对工业燃煤锅炉污染排放的治理和监管。

继续实行燃煤锅炉淘汰计划,逐步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减少低空污染源的排放污染。淘汰城市建成区供热规划范围内具备供热条件的所有非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取缔建成区、工业园、经济开发区内单位燃煤茶炉和取暖小火炉,改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风景旅游区等敏感区域内小吨位燃煤锅炉。

实施重点废气污染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逐步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审核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并核准排污量,对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要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方案和实施计划。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要进行限期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4.严格控制电厂污染排放“十二五”期间,华能发电厂在完成扩建的同时,要完成新、老机组脱硫、氮氧化物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现污染排放的统一监管。

5.继续严格控制燃煤煤质,防止污染反弹

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控煤措施,从源头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产生量。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煤炭交易市场,清理取缔交易市场以外的煤炭贮存经营场所。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煤炭批发企业,限于2012年底以前搬迁出城。

6.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治理

在“十一五”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控制机动车排污地方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改进检测技术手段,采用遥感检测等先进技术,打造数字化的机动车排污监控体系,实现机动车排污监管的现代化与智能化。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以燃油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为重点,大力发展混合动力汽车,优化车辆结构。推广燃油清净剂,提高车用油品质量。

7.进一步控制城市化地区裸土及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加强城市绿化和道路硬化,减少裸土面积。规范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提倡文明施工,加大对建筑工地、道路工程、房屋拆迁工程、渣土堆放和运输扬尘污染的监管与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建设项目建设施工期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道路的喷洒降尘,提高道路硬化、绿化和保洁的质量与覆盖率。

8.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气综合整治

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餐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制定防治餐饮油烟气扰民管理办法,强化执法力度,限期整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饮食服务业,全面解决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问题。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提高处置治理水平

1.限期治理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我区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欠账要采取多种措施、开辟多种渠道,实施综合治理工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行原材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降低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淘汰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落后生产工艺,建立实施清洁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标考核、技术服务体系,把推行清洁生产与加强企业管理、技术进步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内部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开展ISO14000认证、环境标志认证,从社会与工业企业源头提高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率,提高废物在不同企业、社会层次之间的循环、循序利用,减少废物产生量。

3.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形成产业化,通过技术引进、自主研发等措施提高资源化产品附加值;采取社会投资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与扶持一批规模化、综合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4.加强固体废物流通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建设固体废物登记交换中心,负责崆峒区固体废物的产生、物流、交换、处理处置信息管理,实现固体废物产生者、综合利用者与处置者的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崆峒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物流体系,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回收体系、旧货市场,危险废物的交换体系与交换市场,保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物流与交换处于监督管理范围内,减少固体废物不合理流通对环境的危害。

5.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套制定适合崆峒区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和管理程序,使固体废物管理依据具有可操作性;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包括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固体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管理队伍,充实和加强我区级危险废物管理力量,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流通、综合利用与最终处理处置的管理;完善固体废物收费价格体系,对现有医疗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价格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

(七)加强核设施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1.加强辐射环境法制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放射源安全许可证监督管理以及放射源在使用、转让、退役、收贮等管理力度。

2.建立健全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根据新时期对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环保部门监管能力,形成覆盖面广、运转高效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危险度较大的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并进行对放射源监管的业务培训。

3.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区辐射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十二五”期间,根据我区辐射环境管理的需要,设立专门的辐射环境监管机构,配备专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人员,同时赋予行政管理监督业务职责。

4.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法监督

建立辐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将全区所有辐射源纳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制订有效的辐射源分级管理和跟踪制度,进行科学管理;强化对新建辐射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对从事辐射工作的单位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对涉源单位进行监管、操作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建立健全核与辐射事故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理系统,健全市级安全监督体制,完善突发性核事故应对机制;加大对移动通讯、广播电视和高压输变电等工程项目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电磁辐射环境安全。

(八)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建设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大力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适应环境监管需要。加强饮用水源地、土壤、固体废物等专业监测能力建设,到2015年,我区监测站要基本达到《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2.完善污染源监控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监察大队为主体、其他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污染源监控队伍,加强执法装备水平建设,全面提高执法能力。

根据国家制定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统一标准、设备准入、政府推广、一机一号,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到2015年,全区80%以上的废水、废气重点工业污染源纳入远程连续监控,力争在动态掌握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上取得突破。

加强对集中式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场的监督,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处理厂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实施全面监控。新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规模以上项目应一律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纳入投资和运行成本,并作为“三同时”验收的必要条件。

3.建立和完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系统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环境污染事故处置体系。

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应制定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把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应急通讯网络建设,保障通讯畅通。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开展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的指纹库,组建企业应急队伍,制定预案,进行实战性的应急演练。

区财政设立专款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必需的装备如应急监测车、应急监测的专门仪器设备以及所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等,提高应急分析的能力。

4.加强环境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基础调查,建立主要工业污染源定期普查机制,建立由企业申报与专项调查相结合的全市主要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开展居民生活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农业面源以及机动车排污等专项污染源普查,为环境监管服务。开展全区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现状普查,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环境保护科研工作,重点开展以下三个领域的研究:第一,开展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以及废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研究,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第二,开展地方性环境法规体系和环境标准体系研究,为建立我区地方性环境法规和环境标准体系提供科学依据;第三,开展环境容量、环境持久性有机物、面源污染与防治、环境安全预警技术等专项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性、前瞻性的科研成果。

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完善环境信息管理机制,通过各个应用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构建起我区“数字环保”的基本框架,初步实现环境管理工作信息化。围绕环境政务/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开展环境政务/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通过办公自动化综合平台、环境GIS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监控指挥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的建立,在环境管理电子政务和环境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我局与市局局域网络的全面互联,在全区环保系统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环境政务/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建立崆峒区环境监控指挥中心,提高环境监察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掌握全区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现环境监察手段和环境管理从常规向自动化、信息化的转变;借助于环境监控指挥中心的建设,搭建我区数字环保平台,实现排污单位和建设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

(九)重点工程项目

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崆峒区生态市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区实施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1. 生态建设项目    

(1)黄土高塬坡改梯工程建设项目:2010—2015年投资17142.9万元,建设梯田20万亩,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2010—2015年投资12958万元,新增治理面积100.9平方公里,其中:梯田6.2万亩,果园1.42万亩,水保林2.135万亩,种草2.02万亩,封禁治理3.365万亩,涝池280个;淤地坝45座,沟头防护320座,谷坊500道,道路125公里。

(3)小芦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10—2015年投资10851万元,新增治理面积24.64平方公里,其中:梯田0.677万亩,果园0.534万亩,水保林0.5万亩,种草0.6万亩,封禁治理1.38万亩,水窖40眼;骨干坝7座,中型淤地坝13座。

(4)绿化工程:2010—2015年投资62400万元,完成城市绿化、水源涵养林、南北面山绿化、天然防护林、天然草场、经果林建设、优质苗木籽种繁育基地园林、完善园林、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天然林场、完成山梁退耕还林,建设生态、森林公园3-5处。建设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水源涵养林、天然林、建立珍稀动植物救护繁殖中心,实施生物多样性过程。

(5)新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2010—2015年投资14300万元,根据区属规划,修建土建、管路、污水净化池等,每个示范点投资65万元,共计220个村内实行三池一改,生活污水得到处理,产业污染得到处理,建一处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废物资源再利用。

(6)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工作:2010—2015年投资51770万元,对养子寨、景家庄、南部山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生态移民工程:在四十里铺镇新建水源地,在其他各乡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工作,保护人畜饮水安全。

(7)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0—2015年投资14625.4万元,1、环形道路建设:香沿大道路面工程,全长11.44km;胭脂川功能景区车行道(平泾公路)改建工程,全长6.3km;2、供水工程: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全长4.3km,修建200吨蓄水池共7座;3、景区景点消防设施:架设DN50消防供水管道16km,新建消防水池190个,安装公用消防栓20处;4、望驾山绿化灌溉工程:新建100吨蓄水池1座,架设2级提灌管线1.2km,安装800m扬程水泵2台,,并建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100m2;5、景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石砌挡墙共5960m3,生态表层处理4900m2;修建钢丝网1100m2;6、垃圾转运站:新建垃圾转运站共16处,并购置转运垃圾清运车4辆;7、旅游厕所建设:新建旅游厕所30座,其中水厕7座,移动式环保厕所23座;8、景区安全服务设施建设:景区安全监控系统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安装防护栏共5700m,砌筑挡墙3100m3,浇筑钢筋混凝土1300m3;景区标示解说系统,安装仿生态解说牌、导览牌、标识牌和警示牌等共400个安装LED大型电子显示屏2处。9、景区污水处理项目:在崆峒山九大功能区内修建10座污水处理站,安装排水管网7.644Km,排水量达853m3/d。

(8)生态文明建设工程:2010—2015年投资6452万元,对崆峒区生态文明进行主题宣传,构建电视、报纸对生态文明宣传网络;在城区改造、建设中增加相关的主题小品和雕塑;完成生态社区、绿色饭店、个绿色学校的建设。

(9)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及监管:2010—2015年投资11200万元,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所,配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构,进行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2.发展循环经济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区计划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示范与推广工程项目;ISO14000、环境标志和清洁生产示范与推广工程项目;循环经济示范与推广工程项目。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污水处理厂:2010-2015年投资167350万元,进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使日处理能力达到15万立方米。

(2)城市垃圾处理场:2010-2015年投资20954万元,新建成日处理 1000吨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处;1处危险废物处理场。

(3)城区热电联产工程:2010-2015年投资99082.61万元,完成平凉城区近期供热规划为供热面积1120.8万平方米,远期供热规划为供热面积2354.5万平方米,规划修建换热站约166座。

(4)城区管道燃气工程:2010-2015年投资36500万元,设计供气管网覆盖整个城区。工程竣工后,年供气量达到1776万立方米,可满足10万户居民用气需要,使气化率达到83%。

(5)水利工程建设:2010-2015年投资65300万元,建设提灌、引灌、水窖、蓄水池、机井、节灌渠等水利设施和崆峒水库扩建工程。

4.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

(1)宝马纸业公司污水治理工程:2010-2015年投资29361万元,完成年产5万吨造纸及废水达标治理工程和余热发电项目

(2)百兴集团污水治理工程:2010-2015年投资27555万元,完成双百万制革、4万吨造纸及废水达标治理工程、余热发电项目、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3)华能平凉发电公司污水中水回用工程:2010-2015年投资10500万元,建设日用水3万立方城市污水中水回用工程。

5.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1)华能平凉发电公司脱硫工程:2010-2015年投资80000万元,平凉华能发电厂三期扩建同时全厂机组全部进行脱硫;并开展热电联产工程建设,进行供热改造,增加供热面积。

(2)祁连山平凉公司、海螺集团平凉公司余热发电工程:2010-2015年投资12000万元,祁连山平凉公司、海螺集团平凉公司利用窑尾低温余热进行发电工程.

(3)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程:2010-2015年投资8000万元,使全区在用10t/h以上锅炉必须全部安装有效的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和在线监测装置。

6、减排及能源综合利用项目

(1)污染源关闭工作:2010-2015年投资164901万元,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高能耗污染企业,安置下岗职工。

(2)、崆峒区煤及煤气勘探与开发项目:2010-2015年投资184756万元,在崆峒区峡门乡进行煤及煤气勘探与开发利用。

(3)崆峒区农村沼气工程:2010-2015年投资48000万元,以户为基本项目单位,每年建成“一池三改”生态农户3000户,每户建一口8-10立方米沼气池,配套改建或新建设太阳能能暖圈、环保卫生厕所、改造厨房。

(4)崆峒区生物质牛粪发电站:2010-2015年投资36500万元,建成2.5万千瓦机组生物质牛粪发电站,年发电量2.25亿千瓦,年节9万吨标煤。

(5)可再生物质开发利用工程:2010-2015年投资12000万元,利用我区农作物秸秆丰富和养殖业发达的有利条件,建成10个大中型号沼气工程,配套沼气发电设备。

(6)3000千瓦水力发电站:2010-2015年投资8000万元,结合崆峒水库和兔里坪水库工程建设,发展绿色能源,新建3000千瓦水力发电项目。

(7)太阳能利用及节能技术推广项目:2010-2015年投资13260万元,1、太阳能开发利用。复我区得天独厚的太阳能资源,每户配置一台太阳能灶,20年共计发展7000户;在220信新居民聚居区每点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共计4400盏。2、节能技术推广项目。  

7.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在环境监管、监测等八个方面加强我区环境监管方面的能力建设。具体包括:新建或扩建地表水、大气、监测系统,更新和添置新仪器设备等;购置和完善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车辆、应急监测仪器和其它处置装备;环境监察、环境宣教等机构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完善环境监控中心和监控调度体系,形成环境监控网络;增加1个尾气监控单位,购置尾气遥感监测车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和部门协调,创建环境保护监管新机制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构建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分工,为区环保“十二五”规划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区环保局作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牵头单位,负责所辖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监管,其他行业性管理部门均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环境管理工作。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区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意识,把环境保护纳入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

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党政干部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把确保各项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的实现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将“十二五”环保规划中的各项指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环境保护问责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重点落实经济综合管理、建设、土地、水务、林业、农业和交通等部门的责任。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制度落实,对完不成任务的有关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应追究其责任。

(二)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执法手段,加大监管力度

1.加强法制建设,初步构建和完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生态、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现状,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实施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成我区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将我无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轨道,保障“十二五”期间各项环保目标的实现。“十二五”期间应重点组织制定有关环境监察、监测、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农村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公众参与制度、环境污染事故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等,为我区环境保护提供具有地方特点的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环境管理框架。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和重大决策环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加强对评价单位的责任追究,完善环评报告的审核办法,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加强重点产业区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评价区域内多项目对环境的整体影响和累积效应以及项目所在区域资源、环境、运输等方面的承载能力。

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全过程监督。“十二五”期间,对所有重点行业、生态建设项目要逐步推行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制度,将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察工作纳入工程监理范畴,将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作为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必备文件之一。要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并实施竣工验收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察工作,坚决杜绝违法建设、野蛮施工、擅自开工、未执行“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放等违反环境管理要求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必须严格查处。要建立完善的环评后评估机制,对环境有影响或重要影响的规划实施后,以及重污染行业或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运行后,相关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环评编制机构对规划实施或建设项目运行后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对其产生的不良影响及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继续实施严格的总量控制制度,从点源入手,逐步扩展到非点源,最终实现与总量控制原则接轨的非点源总量控制要求;进一步完善目标总量控制。对于实现达标排放后其排放总量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要强制实施清洁生产。

(三)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与政策

1.环保投入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保护投入也应相应增加,到“十二五”末,生态建设和环保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力争达到0.2%。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体系,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原则。

2.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

建立市区两级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科目,逐步提高环保投入占公共支出的比例。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用于环境执法监察、监测、宣教、信息、科研等专项经费的比例。加大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将生态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开立科目予以落实。强化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

3.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充分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收取污染物处理费、安排前期经费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环保事业。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建立鼓励使用污水处理再生水的价格激励机制,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建立鼓励污染治理产业化、促进专业化集中治污、培育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企业化改革进程,进一步开放环保市场。发展环境咨询服务业,推进市场化进程。

4.建立有利于环保的财政税费政策

结合国家税制改革,调整与我区环保有关的地方性税收政策,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境友好的企业、工艺、设备和产品以及环保捐助行为,给予税收减免、优先采购、政策扶持等优惠;限制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企业和产品的发展。

5.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根据我区具体情况,重点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有选择地开展区域生态保护补偿的试点工作,确定区域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包括补偿主体、对象及方式)和补偿费的计算及使用。推动全市生态补偿工作在法制、税费体制和市场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和突破。

(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1.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结合我区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环境宣教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力度,区党校要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

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把环保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开展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和普法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青少年,倡导生态文明,弘扬环境文化,重视环保知识普及,增强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全方位、多层次推广适应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

2.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服务于社会和公众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区环保局要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3.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鼓励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群众性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等环节的环境管理,采用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五)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制定崆峒区环保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提高我区环保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快环保产业的技术改造,倡导多元间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环保科技手段,采取技术引进与自我创新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环保设备的升级换代。积极探索社会化、多元化和市场化的环保产业发展模式,形成地方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的产业发展体系。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计划完成情况

(一)“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一五”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环境保护措施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大幅增加,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部分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自2006年以来,我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科学制定了生态建设规划并分步组织实施。在生态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城镇综合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领域实施了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态示范亮点,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环境的全面改善,推进了生态示范区各项创建指标的顺利实现,有效改善了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了崆峒区的对外形象。2009年9月,我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顺利通过了省级初步验收,现正在申请国家验收。

(1)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2008年初,我区积极推广新型生物菌“发酵床”养殖技术,使规模化畜禽养殖过程中无废水排放,不产生恶臭气体,固体废弃物进行了资源化回收利用,有效改善了畜禽养殖的环境质量。

(2)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环境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餐饮油烟污染、娱乐、建筑施工噪声是“十一五”期间最为突出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经过连续几年的努力,餐饮油烟污染、娱乐业、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整治取得了新进展。

(3)开展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工作。2008年以来,全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已开始进行集中处理,为有效预防传染疾病的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4)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鼓舞人心。区政府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联合行动,对辖区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根据不同违法行为的特点,分别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餐饮娱乐业噪声、“十五小”、“新五小”超标排污企业、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关闭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112家石灰窑和2家水泥厂。

(5)环境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以环保目标责任书为核心的监督考核机制,环保局机构和人员得到充实,环保局下设环境监察大队和环保所,分别根据职能配置,对辖区内水、大气、噪声、固废等实施长效监督和管理。

规范环境管理内部工作机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实行了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逐步建立无证不得排污的观念。

(6)深化环境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开展环保电视讲座、利用“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环保宣传一系列等活动,面向社会、学校,积极创建绿色文明学校绿色社区,安静小区工作,大大激发了居民群众和学生的环境意识。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得到进一步深化

(1)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为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区在大气污染控制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继续严格控制高硫煤的使用;二是继续加紧淘汰燃煤小锅炉,我区“十一五”期间共淘汰燃煤小锅炉40台;三是大力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了天然气的引进速度和使用比例。“十一五”期间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功能区的相应标准,五年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水污染防治工作得以加强。为确保我区“十一五”计划指标的实现,我区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二是平凉市污水处理投入运营;三是宝马纸业公司、百兴集团公司的造纸黑液碱回收工程开工建设;四是开展城区八沟一河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3)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扩建柳湖公园,加大了城市绿化和南北面山绿化工作,新建了医疗危险废物处置装置、铺设了生活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成了南山生态公园。

(4)工业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力度,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对新老污染源进行浓度和总量双重控制。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开展了企业层面小循环试点,建立工业园区层面上中循环,启动了循环经济示范区工作。

(二)当前的环境状况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高,2009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544万吨、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545万吨和0.06万吨。

2.水环境

十一五期间城区3个水源地水质监测指标全部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城区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泾河平凉段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3.空气环境

十一五”以来,城区各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连续稳定达标,2009年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共331天,优良率为90.4%,PM10 为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季节差异较大,冬季采暖期二氧化硫和PM10污染仍然比较严重。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不容忽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有待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处理水平总体较低。

5.生态保护

经过长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初步控制缓解,但生态问题依然比较严重。生态恢复的数量型增长与质量型下降并存,生态要素人工化趋势加剧,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生态功能不明显。水资源短缺,,生态平衡失调,农村面源污染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十一五”计划中的绝大多数主要指标顺利完成,但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容量指标压力巨大。

  “十一五”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0年第完成值

   城区SO2年日均值  <0.06mg/m3

  城区PM10年日均值 <0.10mg/m3 

城区NO2年日均值 <0.08mg/m3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5dB(A)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69dB(A) 

  全区SO2排放量 0.54万吨 

全区废水COD排放量 0.34万吨

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78%;达标率100%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4% 

生活垃圾处理率100%

环保投资占全区生产总值比例 2.02% 

二、“十二五”时期我区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

(一)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机遇

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注重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把环境安全作为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方面,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直接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社会经济工作的大事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文件的发布,使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发展机遇。

1.随着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人心,为环保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区委区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积极营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境意识和环境需求不断增强,广大市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和范围不断扩大,这为我区环保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

2.突出龙头带动作用,为环保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突出崆峒区龙头带动作用的战略部署,要求崆峒区抓住新机遇,站在高起点,瞄准大目标,实现新跨越,抓住新一轮资本和产业向西部转移的机遇,以崆峒区煤化工、建材工业基地建设为契机,加快我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上一个新水平。目前,经济全球化带动和促进了环境保护的全球化和国际化,我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空间和领域将得到进一步拓宽。

3.建设生态示范区,对环保事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十二五”期间,正是我区生态示范区建设中期和远期目标的开始实施阶段,也是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实现期。在此阶段实施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及建设项目将极大地提高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生态安全防护能力,为促进我区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为环保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趋于完善,宏观经济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应抓住宏观调控的有利机遇,积极参与国家宏观调控,开展规划环评,提高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和地位;严格新上项目环境管理,清理整顿污染严重的项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建设,为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创造有利条件。

5.经济实力增强,科技进步加快,将极大地推进环保事业发展

我区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稳步改善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科技创新步伐加快,高新技术快速发展,将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环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不但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阶段性任务,而且还要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与环境的巨大压力。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施。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

“十二五”期间,我区经济仍将处于高速发展期,工业化的进程中,造纸、制革、建材、酿造、电力、化工等行业将继续发展,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长期存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工业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单位产值能耗和水耗与先进水平之间还有很大差距,原材料、能源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污染物产生量也会随之增加,资源与环境的压力还将继续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难度很大。

2.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十二五”期间,我区生态保护和建设面临诸多问题。山体破坏、水土流失、矿产资源的不当开采等生态破坏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将更加突出,面源污染难以得到有效的遏制,将进一步加剧水体、土壤的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此外,我区生态保护和建设体制不完善,投入机制不健全,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难度加大。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我区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3.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紧迫

随着核技术的广泛应用,放射源及其产生的放射性废物量将会逐年增加,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和监测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未来的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紧迫。

4.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任务繁重

环境的监督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需进一步加强。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低,执法不严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

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等管理手段还需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有待完善,公众参与渠道不畅、能力不强。

5.过去未引起重视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

社会消费转型中,电子电器废物、机动车尾气、有害建筑材料和室内装饰不当等各类新污染呈迅速上升趋势;转基因产品、生物技术、外来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新技术、新产品带来的新化学物质将对环境和健康带来潜在风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害加重;受污染土壤的程度和面积有加重和扩大的趋势等。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对这些环境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三、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管”与“治”并举,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并进,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改善,解决好严重影响安全和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促进污染防治工作。以《崆峒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区生态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规划目标

  到2015年,有效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重点泾河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区和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以遏制;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工作全面开展,生态区建设初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小康社会的要求。

四、规划指标

  (一)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

  (1)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

  (2)农村地区空气质量维持在2010年水平;

  2.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60%;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分贝;

  (2)交通道路噪声平均值<69分贝。

  4.辐射环境

  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二)污染防治指标

  1.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0.40万吨,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2%;

  2.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95万吨(其中:电力行业排放总量2.8万吨),在2015年水平上削减12%;

  3.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

  4.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0%,城市中水回用率不低于40%;

  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大于80%;

  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5%,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85%;

  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5%;

  8.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

  9.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10.废放射源收贮率100%,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

  1.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0%;

  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4%;

  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6%;

  4.全区林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6%;

  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

  (四)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1.全区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2.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80%;

  3.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4.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资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0.2%。

五、主要任务

(一)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解决结构性污染进程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要求,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通过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培训、教育活动,使公众了解循环经济常识,使各级决策者能够了解并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

编制重点区域和行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在已有建设规划中增补循环经济专题规划。

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率先开展平凉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入园企业进行衔接、配套,形成产业链;以能源、建材、化工、电力、酿造等行业为重点,分别在各自范围内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通过拉长产品链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企业内部或企业之间的“小循环”。

初步建立起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崆峒区循环经济发展。在项目审批、工业污染源监管、环境规划、生态保护以及固体废弃物管理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中,要突出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和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应具备循环经济方面的专门章节,并提出具体措施,要求企业在项目可研、建设、运行中加以落实。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按照指导性、强制性和自愿性要求,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依法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材料,采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注重从生产的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及排污超标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制定造纸、能源、化工、建材、电力、酿造、轻工等行业重点产品的单位产值能耗、水耗和污染排放强度的地方指标,老企业要通过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等措施逐步达到指标要求,新建项目必须符合指标要求才能批准建设。严禁审批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根据我区具体情况,适时修订落后行业、落后产品、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的淘汰名录。依法取缔高能耗、高水耗、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上新的台阶。

进一步完加强对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清洁生产技术培训,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十二五”期间重点污染企业争取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计。

3.积极探讨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置途径

加快建设垃圾发电、作物秸秆发电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系统,建立废旧家电、废塑料、废旧轮胎、废弃食用油脂、废电池等资源化处理中心,并促进区域性或专业性再生资源处理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运用市场方式,培育和发展从事收集、运输、处理、再生和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的专门行业,提高利用处理效率,降低利用处理成本。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1.加快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根据《崆峒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制定我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实施方案,并加快实施。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布局,位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敏感区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进行搬迁,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维持和发展生物多样性,开展外来物种生物监测,完善外来物种管理的法规和机制。

2.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崆峒山----太统山自然保护区要提高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探讨和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区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发展。

3.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按照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区的目标,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实施,重点抓好荒山绿化和重点示范镇、示范村的绿化。荒山绿化首先要突出抓好主要交通道路、旅游干线、城镇村庄周边可视范围内荒山的绿化,在优先保证这些区域的同时,实施其他方面的绿化。要兼顾其他方面绿化,主要通道两侧林带的新建和补植、可视范围内的村庄绿化、企事业单位绿化、水源地绿化、地堰绿化、墓地绿化、农田林网等方面绿化。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深化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做到“随栽植、随确权、随发证”。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抓好责任制落实,抓好专业管护队伍建设,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及时发现森林火灾的能力、快速反应的能力、控制火灾的能力。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重点防治外来有害物种对我区生态系统的侵害,大力推广生物和无公害防治措施。严厉查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划,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需要新造林折实32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森林管护面积59万亩。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2.5%;国家重点保护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63.1万亩,占林地面积的43%以上;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造林基地供种率达到70%,良种使用率达到60%。

据初步统计,我区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宜林荒地、河流、道路、村庄、林网等需要绿化。这些地方大多地质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成本高,而且主要以建设生态林为主,基本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且栽植后每年还要投入一定的管护费用。林业部门应继续制订和完善鼓励林业发展的政策,加大对林业的投入,落实林业建设资金。

4.大力发展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围绕生态建设,突出绿化特色的思路开展。既要加快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指标,又要高标准规划建绿,建设绿化精品。绿化系统总体布局,充分考虑城市总体布局及山、河、路的自然资源与空间结构,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规划梳理矩阵绿地系统格局。“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荒山造林1.8万亩,地埂造林2.2万亩,景前区绿化0.23万亩,。

5.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促进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2015年全市80%的乡镇初步建成环境优美乡镇。

加强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到2015年,全区有条件的建制镇逐步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开展农村地区污水排放系统研究,编制农村地区污水排放管网规划,以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求。完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系统,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规划和建设,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积极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科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农村地区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逐步建设乡镇和农村水质达标、卫生合格的供水系统,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以菜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发展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或绿色食品基地。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改进农田、果园施肥方法,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加大生物肥、微肥的施用范围,控制化肥用量;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引进和选育抗虫、抗病新品种。

加快农村能源结构转变,逐步提高气化率和集中供热普及率,逐步削减乡镇燃烧散煤量,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灶具的应用,大力提高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积极推广以农村秸秆和畜禽粪便为主的农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实现农业废料的充分利用,逐步消除农村地区焚烧秸秆现象。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管理,制定养殖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全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搞好村镇绿化,特别是示范镇、示范村的绿化。主要做好进出村主要道路、村庄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及庭院的绿化美化工作,适宜建设围村林的地方,要建设围村林,同时做好村镇所属荒山、道路、河流、宜林网农田、墓地、堤堰的绿化工作。泾河川区村镇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山区村镇绿化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

6.加强对资源开发与项目建设的生态监管

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防止水土流失;严禁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建设污染和破坏性项目,对已建项目要逐步实施搬迁。

根据我区生态功能区划,在禁采区内停止一切采石、采矿活动,初步恢复自然保护区、重点旅游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地区由于采矿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通过废石回填,尾矿回填等措施进行矿区生态整治,加大矿区的复垦力度,全面开展对退化生态系统的治理和恢复工作。

(三)加强污染防治,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继续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到2015年,确保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2%,确保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10年水平上削减12%,保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坚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好总量控制关,做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

2.继续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

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全面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确保工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防止出现污染反弹;严格控制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严重等行业的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计,实施重点是实现达标排放后其排放总量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以及资源消耗型和污染严重的企业。

3.优化能源结构

大力开发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和等清洁能源,继续严格控制燃煤含硫量,大力推广节煤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以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促进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把保护水源地作为水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集中力量解决水源地汇水区内生活污水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切实抓好各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村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积极引导水源地流域的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树立大局观念,增强依法保护水源地的法律意识;积极探讨和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调动当地政府和居民保护水源地的积极性。

2.加强城区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到2015年,进行城区八沟一河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河道清淤和清障,完善泾河平凉段流域排水管网系统,采用先截污再护岸绿化的方式完成泾河生态廊道建设,使河水变清,两岸变绿,初步实现城市河流自身生态功能。

3.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协调好供水、节水与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利用再生水。严禁泾河两岸企业污水直接排入主河道,限期清理排入泾河的排污口。建立健全泾河平凉段流域污染防治机制,明确流域各行政区的责任和任务,按所属行政区的下游断面水质改善情况进行考核。

采取有效手段控制面源污染。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在泾河流域特别是饮用水源地区域鼓励建设无公害食品或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通过实施各类生态农业技术与模式,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减少化肥施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逐步解决部分养殖废水的无组织外排问题。

4.加强城镇污水综合整治

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深度;加快现有管网改造,切实实现市政管网雨污分流,逐步提高管网收集率,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

到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模达到5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随着农村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区有条件的重点乡镇,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

5.加强工业污水防治

加强对废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实施工业废水污染源全面达标 再提高工程,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确定老污染源排污总量的削减定额。建立新建项目工业水污染物新增量的限制审批制度,扩、改建项目的污染物增量应在原有项目中消化。重点水污染源实行自动在线监控。“十二五”期间将工业污染源水污染物的排放作为环保监管的重点之一。

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立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切实按照单位能耗、水耗、污染强度来审查工业项目,保证企业对水环境的影响最小化。根据崆峒区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全面整顿、搬迁和改造位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内污染严重的企业;淘汰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禁止的工艺、产品和设备。

6.加强城市再生水的利用

依托我区污水集中处理资源和设施,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进程。将再生水列为战略资源,建立再生水的有偿使用制度,配套相关政策和法规,通过市场和行政两种手段强化对再生水的利用。

完善并优化再生水处理工艺及建设规模,通过工业、市政、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及回灌补充水源等方式进行再生水综合利用,至2015年,城市中水回用比例不小于50%。再生水水质应满足相应使用功能的需要,不带来二次污染。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及对废水的处理深度,在企业内部宣传节水及污水资源化,促使企业在再生水回用方面提高回用率,成为再生水使用的主体之一。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对新建住宅小区、写字楼、服务设施提出再生水用于绿化、冲厕等的要求。

(五)控制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1.加快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增长速率

加快清洁能源引进和建设速度,完成液化天然气对接工程、天然气置换工程,使天然气尽快成为城市燃气的主供气源,提高天然气在交通和工业中的使用比例;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开展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利用率;鼓励和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积极推广“煤改电”工程,为“煤改电”工程提供优惠政策;积极推广清洁煤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倡导和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工艺和产品,严格执行有关节能的规章、条例和标准,强化能源管理,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2.加强能源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快热源、热网和住宅、公建及工业用热设施配套建设的速度,尤其是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集中供汽、供热应建设在前,防止自建小锅炉现象发生。

逐步改造、合并或撤销原有小规模供热站,代之以大型区域集中供热站。“十二五”期间,逐步形成热电联产为主体,大型区域供热站、工业余热为辅助,清洁能源为补充的城市供热体系。

加强工业余热综合利用,鼓励和帮助企业积极利用工业余热,完成华能电厂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祁连山、平凉海螺余热发电项目。

3.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改进工艺,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和过程中减少废气污染排放;全面加强对工业燃煤锅炉污染排放的治理和监管。

继续实行燃煤锅炉淘汰计划,逐步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减少低空污染源的排放污染。淘汰城市建成区供热规划范围内具备供热条件的所有非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取缔建成区、工业园、经济开发区内单位燃煤茶炉和取暖小火炉,改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风景旅游区等敏感区域内小吨位燃煤锅炉。

实施重点废气污染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逐步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审核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并核准排污量,对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要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方案和实施计划。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要进行限期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4.严格控制电厂污染排放“十二五”期间,华能发电厂在完成扩建的同时,要完成新、老机组脱硫、氮氧化物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现污染排放的统一监管。

5.继续严格控制燃煤煤质,防止污染反弹

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控煤措施,从源头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产生量。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煤炭交易市场,清理取缔交易市场以外的煤炭贮存经营场所。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煤炭批发企业,限于2012年底以前搬迁出城。

6.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治理

在“十一五”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控制机动车排污地方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改进检测技术手段,采用遥感检测等先进技术,打造数字化的机动车排污监控体系,实现机动车排污监管的现代化与智能化。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以燃油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为重点,大力发展混合动力汽车,优化车辆结构。推广燃油清净剂,提高车用油品质量。

7.进一步控制城市化地区裸土及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加强城市绿化和道路硬化,减少裸土面积。规范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提倡文明施工,加大对建筑工地、道路工程、房屋拆迁工程、渣土堆放和运输扬尘污染的监管与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建设项目建设施工期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道路的喷洒降尘,提高道路硬化、绿化和保洁的质量与覆盖率。

8.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气综合整治

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餐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制定防治餐饮油烟气扰民管理办法,强化执法力度,限期整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饮食服务业,全面解决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问题。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提高处置治理水平

1.限期治理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我区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欠账要采取多种措施、开辟多种渠道,实施综合治理工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行原材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降低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淘汰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落后生产工艺,建立实施清洁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标考核、技术服务体系,把推行清洁生产与加强企业管理、技术进步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内部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开展ISO14000认证、环境标志认证,从社会与工业企业源头提高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率,提高废物在不同企业、社会层次之间的循环、循序利用,减少废物产生量。

3.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形成产业化,通过技术引进、自主研发等措施提高资源化产品附加值;采取社会投资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与扶持一批规模化、综合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4.加强固体废物流通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建设固体废物登记交换中心,负责崆峒区固体废物的产生、物流、交换、处理处置信息管理,实现固体废物产生者、综合利用者与处置者的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崆峒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物流体系,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回收体系、旧货市场,危险废物的交换体系与交换市场,保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物流与交换处于监督管理范围内,减少固体废物不合理流通对环境的危害。

5.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套制定适合崆峒区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和管理程序,使固体废物管理依据具有可操作性;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包括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固体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管理队伍,充实和加强我区级危险废物管理力量,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流通、综合利用与最终处理处置的管理;完善固体废物收费价格体系,对现有医疗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价格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

(七)加强核设施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1.加强辐射环境法制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放射源安全许可证监督管理以及放射源在使用、转让、退役、收贮等管理力度。

2.建立健全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根据新时期对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环保部门监管能力,形成覆盖面广、运转高效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危险度较大的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并进行对放射源监管的业务培训。

3.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区辐射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十二五”期间,根据我区辐射环境管理的需要,设立专门的辐射环境监管机构,配备专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人员,同时赋予行政管理监督业务职责。

4.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法监督

建立辐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将全区所有辐射源纳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制订有效的辐射源分级管理和跟踪制度,进行科学管理;强化对新建辐射污染源监督管理,确保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对从事辐射工作的单位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对涉源单位进行监管、操作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建立健全核与辐射事故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理系统,健全市级安全监督体制,完善突发性核事故应对机制;加大对移动通讯、广播电视和高压输变电等工程项目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电磁辐射环境安全。

(八)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建设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大力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适应环境监管需要。加强饮用水源地、土壤、固体废物等专业监测能力建设,到2015年,我区监测站要基本达到《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2.完善污染源监控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监察大队为主体、其他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污染源监控队伍,加强执法装备水平建设,全面提高执法能力。

根据国家制定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统一标准、设备准入、政府推广、一机一号,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到2015年,全区80%以上的废水、废气重点工业污染源纳入远程连续监控,力争在动态掌握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上取得突破。

加强对集中式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场的监督,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处理厂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实施全面监控。新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规模以上项目应一律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纳入投资和运行成本,并作为“三同时”验收的必要条件。

3.建立和完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系统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环境污染事故处置体系。

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应制定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把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应急通讯网络建设,保障通讯畅通。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开展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的指纹库,组建企业应急队伍,制定预案,进行实战性的应急演练。

区财政设立专款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必需的装备如应急监测车、应急监测的专门仪器设备以及所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等,提高应急分析的能力。

4.加强环境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基础调查,建立主要工业污染源定期普查机制,建立由企业申报与专项调查相结合的全市主要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开展居民生活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农业面源以及机动车排污等专项污染源普查,为环境监管服务。开展全区地下水、地表水,大气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现状普查,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环境保护科研工作,重点开展以下三个领域的研究:第一,开展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以及废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研究,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第二,开展地方性环境法规体系和环境标准体系研究,为建立我区地方性环境法规和环境标准体系提供科学依据;第三,开展环境容量、环境持久性有机物、面源污染与防治、环境安全预警技术等专项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性、前瞻性的科研成果。

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完善环境信息管理机制,通过各个应用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构建起我区“数字环保”的基本框架,初步实现环境管理工作信息化。围绕环境政务/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开展环境政务/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通过办公自动化综合平台、环境GIS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监控指挥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的建立,在环境管理电子政务和环境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我局与市局局域网络的全面互联,在全区环保系统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环境政务/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建立崆峒区环境监控指挥中心,提高环境监察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掌握全区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现环境监察手段和环境管理从常规向自动化、信息化的转变;借助于环境监控指挥中心的建设,搭建我区数字环保平台,实现排污单位和建设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

(九)重点工程项目

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崆峒区生态市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区实施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1. 生态建设项目    

(1)黄土高塬坡改梯工程建设项目:2010—2015年投资17142.9万元,建设梯田20万亩,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2010—2015年投资12958万元,新增治理面积100.9平方公里,其中:梯田6.2万亩,果园1.42万亩,水保林2.135万亩,种草2.02万亩,封禁治理3.365万亩,涝池280个;淤地坝45座,沟头防护320座,谷坊500道,道路125公里。

(3)小芦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10—2015年投资10851万元,新增治理面积24.64平方公里,其中:梯田0.677万亩,果园0.534万亩,水保林0.5万亩,种草0.6万亩,封禁治理1.38万亩,水窖40眼;骨干坝7座,中型淤地坝13座。

(4)绿化工程:2010—2015年投资62400万元,完成城市绿化、水源涵养林、南北面山绿化、天然防护林、天然草场、经果林建设、优质苗木籽种繁育基地园林、完善园林、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天然林场、完成山梁退耕还林,建设生态、森林公园3-5处。建设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水源涵养林、天然林、建立珍稀动植物救护繁殖中心,实施生物多样性过程。

(5)新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2010—2015年投资14300万元,根据区属规划,修建土建、管路、污水净化池等,每个示范点投资65万元,共计220个村内实行三池一改,生活污水得到处理,产业污染得到处理,建一处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废物资源再利用。

(6)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工作:2010—2015年投资51770万元,对养子寨、景家庄、南部山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生态移民工程:在四十里铺镇新建水源地,在其他各乡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工作,保护人畜饮水安全。

(7)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0—2015年投资14625.4万元,1、环形道路建设:香沿大道路面工程,全长11.44km;胭脂川功能景区车行道(平泾公路)改建工程,全长6.3km;2、供水工程: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全长4.3km,修建200吨蓄水池共7座;3、景区景点消防设施:架设DN50消防供水管道16km,新建消防水池190个,安装公用消防栓20处;4、望驾山绿化灌溉工程:新建100吨蓄水池1座,架设2级提灌管线1.2km,安装800m扬程水泵2台,,并建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100m2;5、景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石砌挡墙共5960m3,生态表层处理4900m2;修建钢丝网1100m2;6、垃圾转运站:新建垃圾转运站共16处,并购置转运垃圾清运车4辆;7、旅游厕所建设:新建旅游厕所30座,其中水厕7座,移动式环保厕所23座;8、景区安全服务设施建设:景区安全监控系统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安装防护栏共5700m,砌筑挡墙3100m3,浇筑钢筋混凝土1300m3;景区标示解说系统,安装仿生态解说牌、导览牌、标识牌和警示牌等共400个安装LED大型电子显示屏2处。9、景区污水处理项目:在崆峒山九大功能区内修建10座污水处理站,安装排水管网7.644Km,排水量达853m3/d。

(8)生态文明建设工程:2010—2015年投资6452万元,对崆峒区生态文明进行主题宣传,构建电视、报纸对生态文明宣传网络;在城区改造、建设中增加相关的主题小品和雕塑;完成生态社区、绿色饭店、个绿色学校的建设。

(9)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及监管:2010—2015年投资11200万元,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所,配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构,进行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2.发展循环经济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区计划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示范与推广工程项目;ISO14000、环境标志和清洁生产示范与推广工程项目;循环经济示范与推广工程项目。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污水处理厂:2010-2015年投资167350万元,进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使日处理能力达到15万立方米。

(2)城市垃圾处理场:2010-2015年投资20954万元,新建成日处理 1000吨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处;1处危险废物处理场。

(3)城区热电联产工程:2010-2015年投资99082.61万元,完成平凉城区近期供热规划为供热面积1120.8万平方米,远期供热规划为供热面积2354.5万平方米,规划修建换热站约166座。

(4)城区管道燃气工程:2010-2015年投资36500万元,设计供气管网覆盖整个城区。工程竣工后,年供气量达到1776万立方米,可满足10万户居民用气需要,使气化率达到83%。

(5)水利工程建设:2010-2015年投资65300万元,建设提灌、引灌、水窖、蓄水池、机井、节灌渠等水利设施和崆峒水库扩建工程。

4.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

(1)宝马纸业公司污水治理工程:2010-2015年投资29361万元,完成年产5万吨造纸及废水达标治理工程和余热发电项目

(2)百兴集团污水治理工程:2010-2015年投资27555万元,完成双百万制革、4万吨造纸及废水达标治理工程、余热发电项目、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3)华能平凉发电公司污水中水回用工程:2010-2015年投资10500万元,建设日用水3万立方城市污水中水回用工程。

5.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1)华能平凉发电公司脱硫工程:2010-2015年投资80000万元,平凉华能发电厂三期扩建同时全厂机组全部进行脱硫;并开展热电联产工程建设,进行供热改造,增加供热面积。

(2)祁连山平凉公司、海螺集团平凉公司余热发电工程:2010-2015年投资12000万元,祁连山平凉公司、海螺集团平凉公司利用窑尾低温余热进行发电工程.

(3)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程:2010-2015年投资8000万元,使全区在用10t/h以上锅炉必须全部安装有效的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和在线监测装置。

6、减排及能源综合利用项目

(1)污染源关闭工作:2010-2015年投资164901万元,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高能耗污染企业,安置下岗职工。

(2)、崆峒区煤及煤气勘探与开发项目:2010-2015年投资184756万元,在崆峒区峡门乡进行煤及煤气勘探与开发利用。

(3)崆峒区农村沼气工程:2010-2015年投资48000万元,以户为基本项目单位,每年建成“一池三改”生态农户3000户,每户建一口8-10立方米沼气池,配套改建或新建设太阳能能暖圈、环保卫生厕所、改造厨房。

(4)崆峒区生物质牛粪发电站:2010-2015年投资36500万元,建成2.5万千瓦机组生物质牛粪发电站,年发电量2.25亿千瓦,年节9万吨标煤。

(5)可再生物质开发利用工程:2010-2015年投资12000万元,利用我区农作物秸秆丰富和养殖业发达的有利条件,建成10个大中型号沼气工程,配套沼气发电设备。

(6)3000千瓦水力发电站:2010-2015年投资8000万元,结合崆峒水库和兔里坪水库工程建设,发展绿色能源,新建3000千瓦水力发电项目。

(7)太阳能利用及节能技术推广项目:2010-2015年投资13260万元,1、太阳能开发利用。复我区得天独厚的太阳能资源,每户配置一台太阳能灶,20年共计发展7000户;在220信新居民聚居区每点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共计4400盏。2、节能技术推广项目。  

7.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在环境监管、监测等八个方面加强我区环境监管方面的能力建设。具体包括:新建或扩建地表水、大气、监测系统,更新和添置新仪器设备等;购置和完善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车辆、应急监测仪器和其它处置装备;环境监察、环境宣教等机构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完善环境监控中心和监控调度体系,形成环境监控网络;增加1个尾气监控单位,购置尾气遥感监测车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和部门协调,创建环境保护监管新机制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构建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分工,为区环保“十二五”规划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区环保局作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牵头单位,负责所辖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监管,其他行业性管理部门均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环境管理工作。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区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意识,把环境保护纳入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

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党政干部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把确保各项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的实现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将“十二五”环保规划中的各项指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环境保护问责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重点落实经济综合管理、建设、土地、水务、林业、农业和交通等部门的责任。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制度落实,对完不成任务的有关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应追究其责任。

(二)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执法手段,加大监管力度

1.加强法制建设,初步构建和完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生态、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现状,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实施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成我区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将我无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轨道,保障“十二五”期间各项环保目标的实现。“十二五”期间应重点组织制定有关环境监察、监测、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农村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公众参与制度、环境污染事故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等,为我区环境保护提供具有地方特点的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环境管理框架。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和重大决策环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加强对评价单位的责任追究,完善环评报告的审核办法,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加强重点产业区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评价区域内多项目对环境的整体影响和累积效应以及项目所在区域资源、环境、运输等方面的承载能力。

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全过程监督。“十二五”期间,对所有重点行业、生态建设项目要逐步推行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制度,将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察工作纳入工程监理范畴,将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作为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必备文件之一。要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并实施竣工验收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察工作,坚决杜绝违法建设、野蛮施工、擅自开工、未执行“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放等违反环境管理要求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必须严格查处。要建立完善的环评后评估机制,对环境有影响或重要影响的规划实施后,以及重污染行业或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运行后,相关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环评编制机构对规划实施或建设项目运行后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对其产生的不良影响及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继续实施严格的总量控制制度,从点源入手,逐步扩展到非点源,最终实现与总量控制原则接轨的非点源总量控制要求;进一步完善目标总量控制。对于实现达标排放后其排放总量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要强制实施清洁生产。

(三)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与政策

1.环保投入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保护投入也应相应增加,到“十二五”末,生态建设和环保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力争达到0.2%。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体系,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原则。

2.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

建立市区两级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科目,逐步提高环保投入占公共支出的比例。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用于环境执法监察、监测、宣教、信息、科研等专项经费的比例。加大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将生态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开立科目予以落实。强化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

3.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充分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收取污染物处理费、安排前期经费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环保事业。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建立鼓励使用污水处理再生水的价格激励机制,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建立鼓励污染治理产业化、促进专业化集中治污、培育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企业化改革进程,进一步开放环保市场。发展环境咨询服务业,推进市场化进程。

4.建立有利于环保的财政税费政策

结合国家税制改革,调整与我区环保有关的地方性税收政策,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境友好的企业、工艺、设备和产品以及环保捐助行为,给予税收减免、优先采购、政策扶持等优惠;限制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企业和产品的发展。

5.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根据我区具体情况,重点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有选择地开展区域生态保护补偿的试点工作,确定区域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包括补偿主体、对象及方式)和补偿费的计算及使用。推动全市生态补偿工作在法制、税费体制和市场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和突破。

(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1.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结合我区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环境宣教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力度,区党校要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

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把环保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开展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和普法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青少年,倡导生态文明,弘扬环境文化,重视环保知识普及,增强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全方位、多层次推广适应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

2.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服务于社会和公众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区环保局要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3.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鼓励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群众性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等环节的环境管理,采用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五)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制定崆峒区环保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提高我区环保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快环保产业的技术改造,倡导多元间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环保科技手段,采取技术引进与自我创新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环保设备的升级换代。积极探索社会化、多元化和市场化的环保产业发展模式,形成地方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的产业发展体系。 (崆峒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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