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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眉山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3-8 10:07: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年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以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为主题,抢抓国家和省大力实施村庄连片治理机遇,扎实做好项目谋划、争取和实施工作,深入开展小流域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生态系列创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开展农村连片治理工作

1.扎实抓好项目库建设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行项目入库管理,建立中央、省、市、县(区)四级项目库,所有申报资金项目均从项目库中逐级筛选。各区县环保局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按照项目库建设要求和中央、省、市农村环境整治范围,突出重点、确保绩效,科学规划辖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编制项目库建设方案,筛选入库项目。2月底前,建好“十二五”项目库,做到“十二五”期间,全市40%村庄纳入县(区)级库、30%村庄纳入市级库、20%村庄纳入省级库,同时,做好2012年项目申报工作。全市形成项目管理“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动态更新制度。

2.全力抓好丹棱县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示范建设。丹棱县要抓住整县推进示范机遇,摸清家底、科学规划、奋力实施。2012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整县推进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分别上报市环保局、省环保厅。要做好项目储备与申报工作,抓好项目实施与监管工作。确保2年示范建设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

3.全面抓好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一是做好2010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2010年,我市有2个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丹棱县石桥乡项目已通过市环保局、市财政局验收,4月底前,要做好绩效评估准备,省厅将于5月组织专家开展绩效评估。彭山县谢家镇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3月底完工验收,5月完成绩效评估。二是实施好2011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各项目所在区、县环保局要按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建设与监管工作,定期上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二、深入推进农村重点污染源治理

4.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一是对达到划定要求,还没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地方,要加快实施划定工作。对划定了保护区的地方,要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实行水质季度监测制。二是开展一次饮用水专项执法行动。2012年6月底前,各区县要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保护区内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治,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三是严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饮用水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70%以上。

5.突出抓好小流域污染综合防治。各区县环保局要按照省、市小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与部署,严把流域沿线项目审批关,小流域沿线禁止新上水污染项目,逐步搬迁、关停流域沿线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扎实抓好辖区内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对辖区内小流域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小流域污染防治方案与年度实施计划。东坡区、丹棱县、青神县要切实抓好思蒙河流域污染整治试点工作,除认真实施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外,还要加大投入,完善污染治理投融资体制,采用BOT、BOO、BT等模式融资建设城镇、村庄环保基础设施;东坡区、彭山县要启动体泉河、毛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6.强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一是全面完成挂牌整治任务。扎实开展2012年省政府挂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限期治理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染治理任务。二是强化源头控制。各区县环保局要协调畜牧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要求和辖区环境容量,提前介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选址,合理部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全面开展适度规模进养殖小区工作。全市所有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执行率达100%。三是强化污染整治。各区县环保局要会同畜牧局,联合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摸底调查,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务求治理成效,采用种养结合、循环综合利用、达标治理等方式对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污染治理,确保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7.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治理。一是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选择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率先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各区县要对2个以上的乡镇实施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二是开展农村散户生活污水治理。推广丹棱县“两池六改一集中”和洪雅“四加四”模式,推行“投资省、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的人工湿地处理模式。各区县至少要完成2个村(400户)以上农户的生活污水治理(或村庄连片治理)。三是进一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各区县要按照“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或“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乡镇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常态化。

三、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系列活动

8.扎实开展农村生态系列创建活动。各区县要以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创建为载体,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改变镇容村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为生态县(区)、生态市创建夯实基础。2012年,各区县要有1个以上乡镇通过生态乡镇技术核查,创建2个以上省级生态村,6个以上市级生态村,60户以上市级生态家园。

9.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区县要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推向纵深,扎实抓好沿江沿河和进村社、进企业环境督查工作,突出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与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力度,创新机制,在生态乡镇、生态村和连片治理村庄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基本任务,把场镇和村庄的污水和垃圾收集、治理以及环保机制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绩效考核。二是继续推进“环保三下乡”活动,安排部署今年的“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宣传”三下乡活动计划,促进“环保三下乡”工作常态化。三是扎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确保禁烧期间无因秸秆焚烧引起环境污染事故和交通事故。(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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