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洛阳瀍河回族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6-8 10:51:5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豫政〔2011〕74号)、《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豫政〔2011〕92号)和《洛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作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腾出环境容量、保障我区经济发展所需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主要途径,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持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洛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要求的范围内,完成区“十二五”减排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原则上此类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工信部门不予立项,环保部门不予通过环评审批,土地部门不予批准用地申请。对确需实施的项目,必须先落实环境总量指标,通过“上大压小”实施;严格污染减排年度考核,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调整能源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耗量,适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此项工作由区发改委、瀍河环保分局、瀍河国土资源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实施。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结构减排
按照新的行业排放标准,加大限期治理力度,督促企业加快生产和治污改造,减少排污量,对不能按期达到新排放批准要求的,及时报请政府予以关闭;同时,加强已关闭企业(生产线)的后督察工作,杜绝死灰复燃。
此项工作由瀍河环保分局负责实施。
(三)继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十二五”期间,重点完善我区杨文办事处、瀍河回族乡污水管网建设,所排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瀍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能进入瀍东污水处理厂的要经过处理达标排放。瀍东污水处理厂2013年底前完成一级A改造,进一步改善洛河水质;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到“十二五”末,中水回用率提高至20%以上,污泥全部做到无害化集中处置。
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瀍河回族乡、杨文办事处负责督促实施。
(四)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工程治理减排
大力实施辖区现有燃煤锅炉限期治理,排放烟尘和二氧化硫达到新排放标准。
此项工作由瀍河环保分局负责督促实施,各相关企业为责任单位。
(五)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
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农业源污染减排工作。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加快实施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到2015年,所有经过规模场备案的畜禽养殖场的固体废物和污水储存处理设施均配套完善,并正常运行。
此项工作由区农办牵头,瀍河环保分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减排责任
区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瀍河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减排合力。
领导小组要抓紧制定本辖区(单位)“十二五”及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各项措施,明确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严格遵守减排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自觉履行减排义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格局。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区政府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列入政府主要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超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一律予以一票否决,减排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区减排任务完成的,要承担行政责任。
(三)制定完善减排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区有关部门要建立污染减排长效机制,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四)加大财政投入,拓展融资渠道
区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为财政支出的重点,在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区财政每年从区级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 采取补助和奖励等方式, 支持重点污染减排工程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环保基础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等减排领域,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污染减排投入机制。
(五)严格环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
推进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提高减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减排监控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六)明确责任分工,实施部门联动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督促和指导各单位开展减排工作。瀍河环保分局负责污染减排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计划制定以及核查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优先列入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替代、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污染减排的产业政策和规划;区监察局对负有污染减排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施效能监察,并对其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要求履行监管职责、未完成污染减排工作任务的行为进行问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淘汰落后产能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定及督促落实;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由区建设局和相关乡、办事处负责,确保“十二五”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要求标准,中水回用率达到要求标准;区财政局负责污染减排的财政资金保障和专项资金落实;区统计局负责及时统计、汇总污染减排核算所需的有关统计数据,包括GDP、工业增加值、城镇常住人口、煤炭消耗量、主要耗能产品数据等;瀍河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负责制定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等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区农办负责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区农业源减排任务的完成;区科技局负责加强科技攻关、推进先进污染减排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其他各部门按照污染减排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减排工作。
(七)深入开展减排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
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污染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广泛开展减排科普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监督污染减排的氛围;表彰奖励一批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媒体宣传减排工作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完善和落实污染物减排结果发布和企业环境行为通告等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地监督污染减排工作。(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