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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发布时间:2012-9-4 11:39:5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第一章 总 则   

  污染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宜居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环保工作“三个历史性转变”为契机,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的科学理念,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从组织领导、调整结构、严格执法、加强督查、完善体系等方面强力推进,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减排项目进程,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节能减排战略部署的要求,在总结“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总量减排力度。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目标,根据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编制《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中国钒钛之都、中国阳光花城、四川南向门户”战略定位、“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战略目标和“四个倾力打造”战略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为手段,以建立健全总量减排监测、统计和考核体系为重点,不断加强污染物总量削减,切实改善和优化环境。

    二、编制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我市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客观反映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现状,结合未来发展形势,从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

  (二)动态变化原则。总量减排规划编制重点是规划各项工程和措施,以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为核心。结合“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测算总量控制基数、新增量,合理测算减排潜力。在工作推进中,既要削减存量,还要消化因经济增长带来的污染物增量,做到经济增长而污染物不增加。

  (三)责任落实原则。在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区)、部门,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明确各年度工作重点和方向,落实具体项目及工作措施。

  (四)合理可行原则。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充分考虑各县(区)、企业的实际,各项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总量控制目标与规划任务相吻合,与政策措施相一致,与经济技术投入相匹配,强化可达性分析。

    三、编制依据

  (一)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

  (二)《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攀枝花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

  (四)攀枝花市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

  (五)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六)攀枝花市2005~2009年环境统计数据

  (七)攀枝花市2006、2007、2008、2009、2010统计年鉴

    四、总量控制目标和指标

  (一)控制因子。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将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将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机动车尾气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二)目标确定。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我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6194万吨、0.1954万吨,同比2010年的1.8764万吨、0.2301万吨减少13.7%(其中工业+生活减少14.56%)、15.10%(其中工业+生活减少16.08%)。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6539万吨、3.2675万吨,同比2010年的11.3867万吨、3.7994万吨减少24.00%、14.00%。

    五、规划基准年与排放基数

  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以我市2010年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和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作为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排放量基数。

    六、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一)对“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十二五”减排形势进行分析,确定总量控制规划的范围(时间、控制指标以及控制对象等),掌握基础数据;

  (二)分析2010年排放量,确定基准年污染物排放基数;

  (三)测算“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四)测算减排潜力并提出相应的总量减排措施方案,落实到重点工程和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项目;

  (五)根据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结果提出总量控制目标;

  (六)对总量控制目标进行可达性分析,提出完成总量控制目标的对策措施和保障措施。

第二章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情况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

  “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的科学理念,按照“多还老帐、不欠新帐”的原则,大力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构建减排责任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总量减排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各县(区)政府也按照省、市要求相继成立了相应的减排组织机构,并按照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减排工作。二是科学编制总量减排方案,强化目标减排责任制。省政府与我市总量减排责任书签订后,我市及时组织编制了《攀枝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与各县(区)政府、各大企业签订了《攀枝花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县(区)政府;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制定了攀枝花市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了工作措施有方案、工作任务有分解、工作目标有考核、工作责任有落实。三是强化过程控制和动态管理。为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组织编制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中期分析报告,对我市“十一五”总量减排中期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将2009年、2010年确定为总量减排攻坚年,制订了《攀枝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行动方案》,召开了全市总量减排攻坚会议,将全市20余项总量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进一步加强了总量减排项目建设、管理和考核,形成了总量减排预警、督办、落实推进机制,有力推动了总量减排工作。四是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部门先后印发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领导包抓驻点推动重点减排项目的通知》(攀办发〔2010〕69号)、《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2010年总量减排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攀环发〔2010〕16号)等文件,实施了项目包抓驻点推动的工作机制,环保、建设等承担总量减排主要目标任务的责任部门,实行领导包项目、工作人员驻点抓落实的工作方式,确保减排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二氧化硫工程减排

  针对我市二氧化硫排放呈现出结构性排放集中、治理难度大、技术工艺不成熟等特点,我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二氧化硫综合治理,组织实施了一大批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削减二氧化硫13826吨,并通过强化监察、监测等工作,确保项目充分发挥减排效益,全面巩固了既有成果。一是以攀钢烧结机脱硫、攀钢发电厂烟气脱硫等减排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市二氧化硫治理项目进程。攀钢6号烧结机烟气脱硫项目于2008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行;攀钢发电厂3台锅炉烟气脱硫项目于2008年10月设施安装完成并投入运行。新1号、新2号360平方米烧结机及配套脱硫设施工程分别于2009年6月2日、2010年12月20日建成并投入试生产;二是强力推进球团烟气脱硫项目进程。全市9家球团厂有8家实施了烟气脱硫工程。恒弘球团烟气脱硫项目、一立冶金球团烟气脱硫项目、红发物资新兴球团烟气脱硫项目、广川冶金球团脱硫项目、中禾球团烟气脱硫项目、钢企白马球团烟气脱硫项目、天时利球团烟气脱硫项目均已通过验收,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

  尽管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在总量控制指标以内,但我市仍然自加压力,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先后完成了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小沙坝污水处理厂、盐边污水处理厂、米易污水处理厂(一期)等4个新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二是强化已建污水处理厂整改完善。通过健全污水处理厂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实施实时、动态、全面监督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炳草岗、仁和、清香坪(一期)等3个已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稳步提高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三是积极推进工业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完成了攀钢冷轧废水回用、攀钢江0号、3号排污口综合整治、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钛白粉厂废水回用、攀煤大宝鼎矿井废水治理、攀枝花花山煤矿矿井废水治理等项目。共削减化学需氧量1928.43吨。

    (四)全面加强整改,有效发挥重点项目减排效益

  一是加快推进了攀钢烧结脱硫项目整改。其中对新1号36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系统的工艺、设备、土建及自控等进行了整改完善,目前其综合脱硫效率达60%左右。对6号烧结机实施了增设富液全自动过滤器、增设手动反冲洗贫液过滤器、烟道喷雾除尘改造、增设石灰辅助脱盐工序、脱硫关键装备整改、优化离子液添加方式等措施。对攀钢发电厂加强了运营管理,保证了脱硫效率。二是加快推进了清香坪污水处理厂(一期)现有管网的修复完善工作,按照总量减排的要求完善了在线监测、中控系统并实现联网传输。

    (五)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努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铁合金、焦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步伐,大力推进结构减排。2005年以来,全市累计淘汰、关停了大地水泥1、2号旋窑、攀煤矸石电厂5台35吨锅炉、攀钢集团1~4号老焦炉、攀钢集团1~5号烧结机,鼎金、攀青、翰通焦化厂以及攀枝花发电公司4台5万KW机组等100多个项目。共削减二氧化硫30138吨,化学需氧量61.3吨。

    (六)加强项目监管,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建设

  我市结合自身实际,着力建设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等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全面加强减排项目监管,推进管理减排取得成效。严格实行减排项目月报、季报制度,强化督促减排项目整改落实,确保了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减排监察系数达到要求,促进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确保已实施减排项目发挥效益。按季开展减排项目监督性监测工作,对火电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比对监测,确保减排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完善档案,规范减排支撑材料,建立层层审核、逐级上报制度,认真做好支撑材料自查工作,对全市减排项目支撑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核,确保支撑材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七)加强督查督办,强化减排工作责任落实

  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总量减排工作,研究解决总量减排的重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重点减排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并与各县(区)政府、相关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市人大、市政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不定期对总量减排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二、“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总量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实施完成并认可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4个,核定认可新增削减量1989.73吨;实施完成并认可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6个,核定认可新增削减量43964吨,(详见表2-1、表2-2),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表2-1 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认可情况               

数量单位:个,削减量单位:吨

时间 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企业治理工程减排 结构减排 小计
数量 削减量 数量 削减量 数量 削减量 数量 削减量
十一五 6 820.43 7 1108 1 61.3 14 1989.73

表2-2 二氧化硫减排项目认可情况

数量单位:个,削减量单位:吨

时间 电力行业

   工程减排
电力行业

   结构减排
非电力行业

   工程减排
非电力行业

   结构减排
小计
数量 削减量 数量 削减量 数量 削减量 数量 削减量 数量 削减量
十一五 1 5634 2 7385 7 8192 16 22753 26 43964

(二)重点减排工程目标完成情况

  全部完成了列入《目标责任书》中13个重点减排工程,提前淘汰关停了攀枝花发电公司1、2、5、6号发电机组,全面完成了米易县、盐边县污水处理厂、大渡口污水处理厂、米易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攀钢焦化厂废水治理工程、攀钢冶金工业废水综合治理项目、立宇矿业废水回用工程、大宝鼎矿井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攀煤花山矿井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太平矿井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荣欣实业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了攀钢发电厂3台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攀钢6号烧结机烟气脱硫治理项目,关停了攀钢1~5号烧结机,新建了新1号、新2号360平方米烧结机及配套脱硫设施。

    (三)水质目标及垃圾收费达标情况

  水质目标达标情况:我市金江和倮果2个国控断面地表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情况: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均已达到《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标准。

    (四)污染治理初见成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随着污染治理的不断推进,我市污染物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持续快速改善。一是地表水水质状况。2006年~2010年,攀枝花市地表水监测断面为龙洞、倮果、二滩、雅砻江口、金江等5个。监测项目全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二是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2006年~2010年,攀枝花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徐家渡、水文站、金江除粪大肠菌群外,其余项目年均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三是环境空气质量。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下降趋势十分明显,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从2004年的16%上升到2010年的89%,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持续有效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一)增量增长快。根据省委、省政府将我市建成高水平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的安排,我市钒钛资源开发力度会进一步加大,带来的污染物增量会比“十一五”高。同时,将洗煤企业增加的入洗原煤量作为煤炭消耗增加量纳入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计算,客观上造成我市二氧化硫虚增量较大。

  (二)减排空间小。我市“十一五”期间对重点排污企业已全部实施工程治理,可支撑总量减排的工程项目数量少、减量小,“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减排的空间十分有限。

  (三)结构调整难。受资源条件、产业基础等诸多因素影响,攀枝花工业重化工结构特征明显,产业发展水平较低,能耗水平明显偏高,环境压力较大,企业的基本特征多数是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特别是钒钛磁铁矿开发长期以来形成了产业链条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当前我市面临的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的任务非常艰巨。

  (四)技术难度大。烧结脱硫技术属世界性难题,无成熟可用技术,我市仅在攀钢集团3个重大的脱硫项目就使用了3种不同的脱硫治理技术。从已实施的脱硫工程运行情况来看,脱硫设施存在设备易结垢、堵塞等问题,造成不能稳定运行,综合脱硫效率不高,均未达到设计要求,减排效益不能充分发挥。在“十二五”还将突出体现在脱硝技术等方面。

  (五)资金投入大。我市烧结、球团、火电等企业二氧化硫治理技术难度较大、资金投入大;新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任务重、投资大;脱硝技术目前还不成熟,设施建设任务巨大,仅靠地方和企业自身解决技术和资金问题相当困难。

  (六)数据落实难。人口统计口径从“十一五”的非农人口调整为“十二五”的城镇常住人口,使得纳入减排统计体系的人口年均增幅大幅增加,新增量将更大。统计体系中微观核算减量、宏观测算增量,“自上而下”的排放量分解方法导致部分增量难以落实到环境统计中。

  (七)监管能力弱。“十一五”期间,环境监管人员不足、手段不强、能力不足的问题,使得难以对重点项目实施全方位、高标准的监管。特别是(县)区环保机构独立时间较晚,能力建设滞后。  

  第三章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一、规划基准年与排放基数

  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

  本规划以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数作为总量控制规划的排放量基数。

  水污染物: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8765吨(工业+生活15681吨、农业3084吨)、氨氮排放量2301吨(工业+生活1972吨、农业329吨)。

  大气污染物: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3867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7994吨(工业+生活32335吨、机动车5659吨)。

  表3-1 基准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表

  单位:吨

污染物名称 年度 合计 工业生活

   小计
工业源 生活源 农业源 机动车
COD 2010年 18764 15681 1342 14338 3084
NH 3 -N 2010年 2301 1972 105 1867 329 /
SO 2 2010年 113867 113867 113392 475 / /
NOx 2010年 37994 32335 32143 192 / 5659

    二、社会经济发展主要参数预测

    (一)宏观经济

  根据《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年GDP达1000亿元(2010年可比价,下同),即GDP年均增幅13.8%。城镇常住人口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攀枝花市常住人口121.4万人(城镇常住人口72.96万人)和《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68.5%预测,即我市到2015年攀枝花市城镇常住人口达84.41万人。

  表3-2 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情况表

参 数 单位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GDP(2010年可比价) 万元 5239883 5962986 6785879 7722330 8788011 10000757
COD排放重点行业工业增加值(2010年可比价) 万元 391416 509325 669079 888004 1191766 1618986
氨氮排放重点行业工业增加值(2010年可比价) 万元 433607 551516 711270 930195 1233957 1661177
城镇常住人口 万人 72.96 75.11 77.34 79.63 81.98 84.41

    (二)能源消耗

    总煤耗按万元GDP综合能耗计算,电力和钢铁行业煤耗按全口径计算。2010年取万元GDP综合能耗(可比价)2.381吨标煤/万元,现有火电装机容量84万KW。“十二五”期间万元GDP综合能耗累计降幅17%,新增火电机组容量2*30万KW,同时关停3*10万KW机组。经预测,到2015年全社会煤耗3499万吨、一次能源中煤炭占48.41%、电力行业煤耗量537万吨、钢铁行业煤耗量344.11万吨。

  表3-3 攀枝花市“十二五”能源消耗预测情况表

类 别 单 位 2010年 2015年预测
全社会煤耗总量 万吨 2408 3499
一次能源中煤炭比例 % 50.96 48.41
全口径电力煤炭消耗总量 万吨 455 537
全口径钢铁煤炭消耗总量 万吨 222.86 344.11

    (三)主要耗能产品

    经预测,我市粗钢、建材、冶炼、钛白粉等主要能耗产品增长情况统计见下表。2010年数据为市统计局公告数据,2015年粗钢、钛白粉产量为《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数据,2015年其他行业产量为预测产量。

  表3-4 攀枝花市主要产品增长情况预测表

序号 行业 单位 2010年产量 2015年预测产量
1 粗钢 万吨 582.87 1000
2 水泥 万吨 231.41 300
3 砖瓦及建筑砌块 万块标砖 12288 13500
4 焦炭 万吨 547.99 650
5 钛白粉 万吨 22.65 100

 三、水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新增量预测包括工业、城镇生活、规模化畜禽养殖(产生量)三部分,预测口径以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后的数据为基准,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新增量采用排放强度法进行预测,城镇生活源和农业源采用产污系数法预测。

    (一)预测方法

  1.工业COD 、NH3-N排放量基数取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2010年工业废水排放COD 1342 t、NH3-N 105 t。

  2.“十二五”期间工业、生活COD、NH3-N的新增量及农业源水污染物的产生量参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进行分析预测。

  3.2015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取84.41万人,较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增加11.45万人。

  4.GDP增长率取13.8%。

  5.农业源水污染物产生量只预测适度规模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二)水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新增量

  (1)化学需氧量

  低化学需氧量排放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总和61.2%,2011年和“十二五”其他年份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下降系数分别取0.77和0.9,经预测,“十二五”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451吨。

  表3-5 “十二五”工业COD新增量预测表

类别 单位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十二五”合计
新增量 71 88 92 97 103 451

(2)氨氮

  低氨氮排放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总和25.5%,2011年和“十二五”其他年份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强度下降系数分别取1.1和1.66,经预测,“十二五”工业氨氮新增量为99吨。

  表3-6 “十二五”工业NH3-N新增量预测表

类别 单位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十二五”合计
新增量 15 17 20 22 25 99

2.城镇生活水污染物新增量

  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预测采用综合产污系数法,全市人均生活产污系数取:化学需氧量71克/人·日、氨氮8.7克/人·日。经预测,2015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达到84.41万人,则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为2968吨和364吨。

  表3-7 “十二五”生活COD、氨氮新增量

2010人口
(万人)
2015人口
(万人)
新增人口
(万人)
天数 COD产

   污系数
(g/p.d)
氨氮产

   污系数
(g/p.d)
生活COD增量(吨) 生活NH 3 -N增量(吨)
72.97 84.41 11.45 365 71.00 8.70 2968 364

 3.农业源

  “十二五”期间,农业源水污染物产生量采用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等5种畜禽的产污系数分别预测。经预测,2015年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产生量分别为23406吨和578吨。

  表3-8 “十二五”畜禽养殖情况预测表

畜禽

   种类
养殖规模

   (万只/头、羽)
适度规模化率 适度规模养殖

   (万只/头、羽)
2015年污染物

   产生量(吨)
2010年 2015年 2010年 2015年 2010年 2015年 COD NH3-N
猪(出栏) 66.9 85 19.7% 24.9% 13.2 21.2 7632 382
奶牛(存栏) 0.063 0.09 95.2% 94.4% 0.06 0.085 905 2
肉牛(出栏) 2.72 4 22.4% 30.0% 0.61 1.2 8544 30
蛋鸡(存栏) 104.6 130 82.7% 84.6% 86.5 110 3652 110
肉鸡(出栏) 258.3 300 87.8% 90.0% 226.95 270 2673 54
合 计 / / / / / / 23406 578

4.水污染物新增量预测小计

  “十二五”期间工业水污染物新增量按照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法测算,则工业化学需氧量、工业氨氮新增量分别为451吨和99吨;生活污染物采用系数法测算,2015年城镇常住人口达到84.41万人,则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为2968吨和364吨,“十二五”新增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3419吨、氨氮(工业和生活)463吨。

  农业源污染物产生量采用系数法测算,2015年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产生量分别为23406吨和578吨。(详见表3-9)

  表3-9 攀枝花市“十二五”新增COD、NH3-N排放一览表

污染物 COD NH 3 -N
工业生活新增量 畜禽养殖产生量 工业生活新增量 畜禽养殖产生量
单位(吨) 3419 23406 463 578

 四、大气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一)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参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推荐的污染物预测公式,分为电力行业、钢铁烧结机(球团)和其他行业三部分测算。电力行业和钢铁烧结机(球团)的新增量采用全口径核算方法,其他行业的新增量采用宏观核算方法。

  1.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全口径二氧化硫排放量根据各电厂分机组燃料消耗量、含硫率、脱硫设施运行情况,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新增火电机组容量2*30万kw,新建攀钢煤矸石电厂综合脱硫效率要求达到90%。经预测,到2015年电力行业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656吨。

  表3-10 电力行业新增SO2排放量

项目 机组容量(MW) 煤耗

   (万吨)
含硫率 综合脱硫

   效率
排放量(吨)
攀钢矸石电厂 2*300 224 0.48% 90% 1656

 2.钢铁烧结(球团)行业

  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根据铁矿石和固体燃料用量、含硫率、综合脱硫效率,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二氧化硫排放量。经预测,到2015年钢铁行业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27000吨。

  表3-11 钢铁烧结(球团)行业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

类别 新增烧结/球团产能(万t) 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t)
攀钢烧结机 134 3400
拟建球团 1622 23600
合计 1756 27000

 3.其他行业

  除电力、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外的其他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根据其他行业煤炭消费增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测算,经预测,“十二五”期间其他行业二氧化硫新增6620吨(见表3-12)。

  表3-12 “十二五”期间其他行业SO2新增排放量

2010其他行业SO 2

   排放量(t)
其他行业煤耗

   年均增幅
其他行业SO 2 排放

   强度年均增幅
“十二五”其他行业SO 2 新增量(t)
13429 9.85% 6.31% 6620

 4.“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新增量

  表3-13 “十二五”期间SO2新增排放量

电力行业(t) 钢铁行业(t) 其他行业(t) 合计(t)
1656 27000 6620 35276

 (二)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参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推荐的污染物预测公式,分为电力行业、交通运输行业、水泥行业和其他行业四部分测算。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全口径核算方法;交通运输业采用分车型排污系数法;水泥行业单独进行总量减排核算,其他行业的新增量采用宏观核算方法。

  1.电力行业

  “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新增火电机组容量2*30万kw,经预测,2015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2250吨。

  表3-14 电力行业新增NOx排放量

项目 机组容量(MW) 煤耗 2015年排放量(t)
攀钢矸石电厂 2*300 224 2250

 2.水泥行业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新增量采用单位产品排污系数法进行测算,经预测,2015年我市水泥行业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2300吨。

  3.交通运输行业

  机动车氮氧化物新增量以车辆新注册、车辆转入产生的氮氧化物新增排放为口径,采用系数法进行核算。“十二五”期间,按新增车辆4.4万辆(新注册5.6万辆,淘汰1.2万辆)计,经预测2015年交通运输行业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3550吨。

  4.其他行业新增量预测

  除电力、水泥和交通运输行业,其他行业的NOx新增量采用单位煤炭消费量的污染物排放强度法预测,经预测,其他行业NOx新增排放7100吨。

  表3-15 “十二五”期间其他行业NOx新增排放量

2010其他行业NOx

   排放量(t)
其他行业煤耗

   年均增幅
其他行业NOx排放强度年均增幅 “十二五”其他行业NOx新增量(t)
16225 9.57% 4.63% 7100

5.“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新增量

  表3-16 “十二五”期间NOx新增排放量一览表

电力行业(t) 水泥行业(t) 交通运输行业(t) 其他行业(t) 合计(t)
2250 2300 3550 7100 15200

第四章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领域和重点任务

  

    一、水污染物减排领域和任务

    (一)工业企业治理

  2010年,我市纳入污染源普查废水污染物排放统计的重点企业达198家,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主要企业是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天伦化工有限公司、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钛白粉厂等钛白粉厂,米易华森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其所排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占全市重点企业排放的83%和94.4%。“十二五”期间将对钛白粉行业废水进行深度处理。

    (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攀枝花市2010年人口约121万人,城镇常住人口72.97万人,全市每天共产生生活污水14.59万吨。目前,我市已建成城市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8座,污水处理设计能力达12.5万吨,实际处理能力约6万吨,处理能力不到设计能力的50%(见表4-1)。

  到2015年城镇常住人口达84.41万人,若按人均排水系数200升/人·日计,到2015年生活污水排放量将由14.59万吨/日增加到16.88万吨/日。“十二五”期间我市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着力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加强中水回用力度。按“十二五”末全市生活污水平均收集率达到85%计,需处理生活污水14.3万吨/日。

  表4-1 全市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建成投运时间 设计能力(万吨) 实际处理能力(万吨) 主管网长度(公里) 服务人口(万人)
1 炳草岗污水处理厂 2004.9 3 2.9 6.4 13.2
2 仁和污水处理厂 2005.12 2 1 7.04 4.5
3 清香坪污水处理厂 2007.11 2.5 0.7 7.3 11.4
4 大渡口污水处理厂 2010.4 1.9 0.8 8.5 6.75
5 小沙坝污水处理厂 2010.12 2 0 7.2 7.48
6 米易污水处理厂 2010.12 0.5 0.36 6.9 4.4
7 盐边污水处理厂 2009.12 0.5 0.16 10.2 1.4
8 红格污水处理厂 2009.12 0.1 0.07 2.5 0.6
合计 12.5 5.99 49.73

 1.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新建金江污水处理厂、马坎污水处理厂等生活污水处理厂。到2015年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规模将达到20万吨/日,按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70%计,污水处理量约14万吨/日。

  2.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

  按照“十二五”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要求,执行一级B 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在“十二五”期间提高到一级A标准。“十二五”将对炳草岗污水处理厂和仁和污水处理厂进行一级B标升一级A标改造。同时污水处理厂增加脱氮除磷设施建设,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达到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3.完善污水管网系统

  我市属山区城市,受地形、地貌的限制,城市排水是按组团或片区建设,生活污水多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山区自然形成的排洪沟排入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由于雨污不分、污水截流、排洪沟和自然冲沟作为支管等原因,导致污水收集率低和污水浓度不高。“十二五”通过推广网格化的城市精细管理模式,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大力推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道系统,新建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提高到70%。

  4.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十二五”期间,“五十百千”示范乡镇、已命名的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3000人以上的乡镇将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2011年前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7个,2012年建成6个,2015年前共建成18个。

  5.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大、含水率高,污泥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无害化综合利用处理少。“十二五”期间新建一座污泥处置中心,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因地制宜地采用土地利用、污泥农用、填埋、焚烧以及综合利用等方式加以处置。到201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三)农业污染源治理

  根据我市污染源普查结果,农业污染源主要来自于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和种植业等,其中,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约占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86.5%。“十二五”期间畜禽养殖业是农业源污染减排的重点。

  1.畜禽养殖业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物排放量大且相对集中,是农业源水污染物削减潜力的主要来源。加快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治理力度,重点推进干清粪、生产有机肥和土地消纳污水等污染治理措施,积极推进其他方式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对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对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十二五”期间,按照总量控制管理体系要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全部配套完善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水产养殖业

  根据水生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逐步减少围网养殖;发展生态养殖,少投饵料;推广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构建养殖池塘—湿地系统,实现养殖水的循环利用。“十二五”期间,我市重点流域、区域以及重点保护水体,要按照规划要求,逐步缩减围网养殖面积,减少污染排放。

  3.种植业

  种植业污染物的削减潜力主要来自于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要通过改变施肥方式等措施,提高化肥的利用率;通过调整种植结构,防治污染物流失。积极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使污染物在农业系统内得到循环利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产品,推广新型植保机械和实用技术,提高农药的利用效率。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领域和任务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染减排总体要求,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燃煤电厂、钢铁烧结机、工业炉窑等重点污染源建设脱硫设施,严格控制钛白行业酸解、煅烧尾气二氧化硫排放量,实现达标排放并实行总量控制。“十二五”期间 “缅气入攀”,采用天然气利用对煤炭等能源的替代,达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一)电力行业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已投运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强化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一是结构减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运行满20年、单机容量1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我市在“十二五”期间淘汰、关停攀钢发电厂的3×100MW机组。二是根据2010年火电行业全口径统计结果,加大攀煤矸石电厂、攀枝花三维发电公司循环流化床炉内自脱硫设施更新改造,燃煤硫含量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三是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设施建设。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四是强化管理减排,“十一五”末已投运的烟气脱硫设施必须取消烟气旁路,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综合脱硫效率不能达到要求的、超总量排放或实际燃煤硫份超过设计硫份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二)钢铁行业

  我市钢铁行业的烧结、球团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75%以上。“十二五”期间钢铁行业依然是我市二氧化硫减排的重点,一是新建烧结机应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二是现有球团企业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并且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新建球团企业必须建设脱硫设施,并且确保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三是对已建成脱硫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际使用原料硫份超过设计硫份的、部分烟气脱硫的进行脱硫设施技术改造;四是加强监管,确保已建脱硫设施发挥减排效益;五是“十二五”加快冶金行业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三)建材行业

  “十二五”将进一步加大水泥、砖瓦等建材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对窑径小于3m的机械化立窑,窑径小于2.5米的旋窑和所有的湿法窑进行淘汰,淘汰产能小于1000万块/年的所有砖瓦窑。现有日产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的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工程建设。新建的新型干法窑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安装脱硝设施。

    (四)焦化行业

  “十二五”期间焦化行业的大气污染物减排主要是结构减排,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对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推焦和炭化室高度3.2米以下捣固焦全部淘汰。

    (五)钛白行业

  “十二五”期间将对现有钛白企业酸解、煅烧尾气系统进行技术改造,采用两级碱喷淋洗涤、增加碱液自动控制装置、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六)燃煤锅炉

  为有效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十二五”将燃煤锅炉作为二氧化硫减排重点之一,对规模在35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完善在线监测和管理台账。

    (七)交通运输业

  2010年机动车尾气排放氮氧化物5659吨,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15%。“十二五”期间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除正常淘汰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外,加速淘汰“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1标准的汽油车和国3标准的柴油车)。同时提高新车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   

  第五章 “十二五”总量减排项目和减排量测算  

    一、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和减排量测算

  “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工业废水治理、新建、扩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现有污水收集管网,加大中水回收利用,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6285吨、氨氮791吨(见表5-1)。

  表5-1 水污染治理项目统计表

类别 工业企业工程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合计
项目数量(个) 10 28 38
COD(吨) 393 5892 6285
NH 3 -N(吨) 15 776 791

 (一)工业废水治理及废水深度处理

  加大工业废水污染源的治理是我市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工业废水治理及深度处理削减量按污水处理能力、运行天数、削减浓度(进水浓度与出水浓度之差)计算。“十二五”期间工业废水治理及深度处理工程、工业废水再生利用工程实施后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393吨、氨氮15吨。

  表5-2 工业废水治理及废水再生利用项目

企业 项目名称 预计削减COD(吨) 预计削减NH 3 -N(吨) 完成

   年限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5 # 、6 # 外排口综合治理废水回用 100 15 2011
攀枝花市钛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钛白粉生产外排废水深度治理 40 / 2013
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50 / 2013

表5-3 工业废水治理及废水再生利用项目(续)

企 业 项目名称 预计削减COD(吨) 预计削减NH3-N(吨) 完成

   年限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钛白粉厂 钛白粉生产外排废水深度

   治理
15 / 2013
攀枝花鼎星钛业有限公司 25 / 2013
四川省卓越钒钛有限公司钛业分公司 23 / 2013
攀枝花市兴中钛业有限公司 40 / 2013
攀枝花天伦化工有限公司 30 / 2013
攀枝花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 48 / 2013
攀枝花市钛都化工有限公司 22 / 2013
合  计 393 15

   (二)城镇污水处理厂

  “十二五”期间,我市采取新建、扩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现有污水收集管网,加大中水回收利用,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5892吨,氨氮776吨。

  1.新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十二五”期间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削减量按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规模、运行天数、削减浓度及运行负荷进行计算。

  表5-4 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成时间 备注
清香坪污水处理厂 扩建1万m 3 /d 2011 2013年达70%负荷
米易县污水处理厂 扩建0.5万m 3 /d 2012 2013年达70%负荷
盐边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新建0.5万m 3 /d 2013 2013年达60%负荷
红格岩羊河污水处理厂 新建1万m 3 /d 2013 2013年达60%负荷
渔门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0.5万m 3 /d 2013 2013年达60%负荷
马坎污水处理厂 新建4.5万m 3 /d 2013 2014年达60%负荷
金江污水处理厂 新建1万m 3 /d 2012 2013年达60%负荷
小沙坝污水处理厂 新建2万m 3 /d 2011 2013年达70%负荷
米易县污水处理厂 2010年接转项目 2010 2012年达70%负荷
大渡口污水处理厂 2010年接转项目 2010 2013年达70%负荷

 2.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我市已建成的城市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产生量基本相当,但实际处理水量不到设计能力的50%,“十二五”期间将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善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道系统建设,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

  3.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

  为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十二五”期间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加大污水中水回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有效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

  4.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十二五”期间,“五十百千”示范乡镇、已命名的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3000人以上的乡镇将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2011年前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7个,2012年建成6个,2015年前共建成18个。

  表5-5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

序号 县(区) 乡镇 建设性质 完成时间
1 东区 银江镇 新建 2014年
2 西区 格里坪镇 新建 2014年
3

   仁和区



平地镇 新建 2013年
4 仁和镇 已建 2005年
5 布德镇 新建 2014年
6 前进镇 新建 2014年
7 钒钛园区 金江镇 新建 2012年
8





   米易县
普威镇 在建 2011年
9 白马镇 在建 2011年
10 撒莲镇 新建 2012年
11 丙谷镇 新建 2012年
12 攀莲镇 已建 2010年
13 草场乡 新建 2013年
14 垭口镇 已建 2011年

表5-6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续)

序号 县(区) 乡镇 建设性质 完成时间
15

   盐边县
红格镇 已建 2009年
16 桐子林镇 已建 2010年
17 渔门镇 新建 2012年
18 益民乡 新建 2012年


  (三)农业污染源削减量测算

  按照全省农业污染源减排统一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市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目标任务为10%。我市2010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084吨和329吨,到2015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775吨和296吨。“十二五”期间,畜禽养殖业是农业源污染减排的重点,按照总量控制管理体系要求,必须加快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治理力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全部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全面推进干清粪、生产有机肥和土地消纳污水等污染治理措施,积极推进其他方式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有效削减农业源污染物排放量。到2015年,我市农业源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23903吨(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为23406吨)、氨氮产生量为741吨(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为578吨),为确保完成农业源削减目标,规模化畜禽养殖需削减化学需氧量21128吨、氨氮445吨。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和削减量测算

    (一)二氧化硫

  “十二五”期间,对所有球团企业、钛白行业酸解煅烧尾气实施烟气脱硫,对现有脱硫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加强监管、提高脱硫效率,淘汰、关停落后产能等措施,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64516吨。

  表5-7 二氧化硫污染治理项目统计表

项目类别 结构减排 工程减排 管理减排 合计
项目数(个) 8 12 5 25
SO 2 (吨) 6708 9392 48416 64516

 1.工程治理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对所有球团行业烟气、钛白行业酸解、煅烧尾气实施脱硫治理,预计可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9392吨。

  表5-8 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治理项目 预计SO 2 削减量(吨) 完成

   时间
1 攀枝花钢企米易白马球团有限公司 球团烟气脱硫 4377 2012
2 攀枝花钢企荷花池球团厂 球团烟气脱硫 2355 2012
3 攀枝花市广川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球团烟气脱硫 1677 2012
4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钛白粉厂 煅烧尾气治理 66 2012
5 攀枝花市兴中钛业有限公司 酸解、煅烧尾气治理 25 2012
6 攀枝花市钛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锅炉、酸解、煅烧尾气治理 229 2012
7 攀枝花大互通钛业有限公司 酸解、煅烧尾气治理 131 2012
8 攀枝花鼎星钛业有限公司 酸解、煅烧尾气治理 87 2012
9 攀枝花市钛都化工有限公司 酸解、煅烧尾气治理 30 2012
10 四川省卓越钒钛有限公司钛业分公司 锅炉、酸解、煅烧尾气治理 25 2012
11 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酸解、煅烧尾气治理 210 2012
12 攀枝花天伦化工有限公司 酸解、煅烧尾气治理 180 2012
合计 9392

  2.淘汰、关停落后产能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淘汰、关停落后产能企业共9家,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6708吨。

  表5-9 二氧化硫淘汰、关停企业项目表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预计削减SO 2 (t) 完成

   时间
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发电厂 关停3×100MW

   机组
5443.47 2014
攀枝花市圣达焦化公司 关停2.5m焦炉 560 2012
攀枝花市恒鼎煤焦化公司 关停2.5m焦炉 563 2012
米易县莲华水泥厂 关闭 14 2011
成都府河电气集团米易县坪山水泥有限公司 关闭 9.6 2011
攀枝花市九鼎建材有限公司 关闭 50.78 2011
攀枝花大地水泥有限公司

   (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闭 49.61 2011
攀枝花市仁和水泥厂 关闭 18.25 2011
合  计 6708.71

 3.加强监管,提高脱硫效率

  “十二五”期间,对现有脱硫设施通过技术改造,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监管,提高脱硫效率,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48416吨。

  表5-10 二氧化硫管理减排项目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预计削减SO 2 (t) 完成

   时间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炼铁厂 对现有烧结机进行技术改造,加强监管,综合脱硫效率达65%以上 33275 2013年
攀煤煤矸石电厂、三维电厂 对现有电厂加强监管,综合脱硫效率达70%以上 14605 2013年
攀枝花中禾矿业有限公司 加强监管,综合脱硫效率达70%以上 179 2012年
攀枝花恒弘球团有限公司 加强监管,综合脱硫效率达70%以上 203 2012年
攀枝花市红发水钢有限公司 加强监管,综合脱硫效率达70%以上 154 2012年
合  计 48416

 (二)氮氧化物

  “十二五”期间,将对日产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的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工程建设,淘汰、关停落后产能,淘汰机动车等措施,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21039吨(其中淘汰机动车削减氮氧化物3750吨)。

  表5-11 氮氧化物污染治理项目统计表

项目类别 结构减排 工程减排 机动车减排 合计
项目数(个) 9 2 / 11
NOx(吨) 16389 900 3750 21039

 1.淘汰、关停落后产能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淘汰、关停落后产能企业共9家,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16389吨。

  表5-12 “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淘汰、关停企业项目表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预计削减NOx(t) 完成

   时间
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炼铁厂 关停3#、4#、5#烧结机 2520 接转项目
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发电厂 关停3×100MW机组 12953 2014
攀枝花市圣达焦化公司 关停2.5m焦炉 161 2012
攀枝花市恒鼎煤焦化公司 关停2.5m焦炉 140 2012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泥厂 关停 10.2 2011
攀枝花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停 548.24 2011
攀枝花九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关停 32.31 2011
米易县莲华水泥厂 关停 14.56 2011
成都府河电气集团米易县坪山水泥有限公司 关停 9.96 2011
合  计 16389

 2.工程减排

  “十二五”期间,将对日产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的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工程建设,预计可实现氮氧化物削减量900吨。

  表5-13 氮氧化物工程减排项目表

企业名称 减排措施 预计削减NOx(t) 完成

   时间
钢城集团瑞达水泥有限公司 烟气脱硝,综合脱硝效率60% 450 2014年
钢城集团瑞丰水泥有限公司 烟气脱硝,综合脱硝效率60% 450 2014年
合计 900

 3.机动车项目

  “十二五”期间,按照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削减2%的统一削减目标任务,我市预计淘汰各类机动车1.2万辆(不含摩托车),预计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3750吨。

    三、“十二五”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到2015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预计排放15589吨、1940吨、84627吨和32155吨(具体见下表)。

表5-14 攀枝花市“十二五”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 存量 新增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工业源(吨) 1342 451 393 1400
生活源(吨) 14338 2968 5892 11414
农业源(吨) 3084 / / 2775
合计(吨) 18764 / / 15589

表5-15 攀枝花市“十二五”氨氮排放量

氨氮 存量 新增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工业源(吨) 105 99 15 189
生活源(吨) 1867 364 776 1455
农业源(吨) 329 / / 296
合计(吨) 2301 / / 1940

表5-16 攀枝花市“十二五”二氧化硫排放量

二氧化硫 存量 新增量 削减量 排放量
电力行业(吨) 26309 1656 20048 7917
钢铁行业(吨) 74129 27000 42220 58909
其他行业(吨) 13429 6620 2248 17801
合计(吨) 113867 35276 64516 84627

表5-17 攀枝花市“十二五”氮氧化物排放量

氮氧化物 存量 新增量 削减量 排放量
电力行业(吨) 14254 2250 12953 3551
水泥行业(吨) 1857 2300 1515 2642
交通运输行业(吨) 5659 3550 3750 5459
其他行业(吨) 16224 7100 2821 20503
合计(吨) 37994 15200 21039 32155

第六章 可达性分析

  

    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一)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十二五”末,在GDP增长率为13.8%,城镇常住人口达84.41万人的条件下,我市COD(工业和生活)新增排放量3419吨、NH3-N(工业和生活)新增排放量为463吨;农业污染源COD产生量为23903吨、NH3-N产生量为741吨。“十二五”期间,预计削减COD (工业和生活)6285吨、NH3-N(工业和生活)791吨;农业污染源削减COD 21128吨、NH3-N 445吨。到2015年,COD排放量为15589吨(其中工业生活12814吨),较2010年削减17%(其中工业生活削减18.2%);NH3-N排放量为1940吨(其中工业生活1644吨),较2010年削减15.6%(其中工业生活削减16.6%)。(具体见表6-1)

  表6-1 攀枝花市“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平衡表

类别 2010年

   排放量(吨)
2015年

   排放量(吨)
削减率
工业 生活 畜禽养殖 总计 工业 生活 畜禽养殖 工业生活合计 总计 工业

   生活
总计
化学需氧量 1342 14338 3084 18764 1400 11414 2775 12814 15589 18.2% 17%
氨氮 105 1867 329 2301 189 1455 296 1644 1940 16.6% 15.6%

    (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电力行业排放量7917吨,钢铁行业排放量58909吨,其他行业排放量17801吨,到2015年SO2排放量84627吨,较2010年削减25.6%(具体见表6-2)。氮氧化物电力行业排放量3551吨,水泥行业排放量2642吨,交通运输行业排放5459吨,其他行业排放20503吨,到2015年氮氧化物排放量32155吨,较2010年削减15.3%(具体见表6-3)。

  表6-2 攀枝花市“十二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平衡表

类别 2015年电力

   排放量(吨)
2015钢铁

   排放量(吨)
2015其他行业

   排放量(吨)
2015年全市

   合计(吨)
2010年全市

   合计(吨)
削减

   比例
二氧

   化硫
7917 58909 17801 84627 113867 25.6%

表6-3 攀枝花市“十二五”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平衡表

类别 2015电力

   排放量(吨)
2015水泥

   排放量(吨)
2015交通运输排放量(吨) 2015其他行业

   排放量(吨)
2015全市

   合计(吨)
2010全市

   合计(吨)
削减

   比例
氮氧

   化物
3551 2642 5459 20503 32155 37994 15.3%

二、实现减排目标的不确定性

    (一)经济增长预期的不确定性

  我市的GDP增长与工业发展密切相关,GDP每上升一个点,都将相应增加废气和废水污染物的排放。本规划依据全市经济增长的预期情况,采用13.8%的GDP增速对工业污染物排放进行预测,但从“十一五”情况看,我市“十一五”期间实际GDP增幅超过了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的GDP增幅0.3个百分点,若“十二五”期间全市GDP增幅超过13.8%,污染物排放量就会超过规划预测值。

    (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

  在规划测算的人口、能源和产品等发展规模以2010年为基础,通过增长率预测,而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发展变化较大,导致规划预测的参数具有不确定性。本规划人口数据按照省厅核算2015年城镇人口数为84.41万人,我市《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到2015年我市中心人口达到百万人口时,远远超出本规划人口预测数据。

    (三)部分核算参数与实际相差较大

  规划中,城镇生活源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预测采用规划指南推荐的我省人均生活排污系数化学需氧量71g/人·天,氨氮排污系数8.7g/人·天,以此计算,若我市人均排水系数取200L/人·天,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将分别达到355mg/L和43.5mg/L,远远超过我市污水处理厂实际进口浓度。而我市城市居民楼化粪池、城市污水管网,对生活污水中污染物形成的实际削减效益未能体现。

    (四)使用外地能源的不确定性

  我市现有产业结构以钢铁、钒钛生产等重工业为主。经预测,全市本地能源生产不能完全支撑我市的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和经济发展规模,为了实现发展目标必须购入和使用外地能源。外地煤含硫率与本地煤含硫率有一定差异,在外购能源时,必须控制其含硫率。

    (五)减排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

  本规划所涉及减排项目为计划项目,要落实所有的项目并实现预期减排量将受到政策、资金、技术、管理、社会稳定等多方因素的影响。马坎污水处理厂、金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等规划项目,必须按规划时间建成投运,才能有效计算COD、NH3-N排量;目前已建成的烧结脱硫设施由于技术因素,脱硫效率仍未达到设计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大攻关力度,提高综合脱硫效率。

    (六)减排量核查认可的不确定性

  在总量减排核查核算中,部分项目未纳入总量减排核查核算,项目实际削减量不能得到认可。我市较多企业都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削减了一定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但在年终核查、核算时,企业自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不纳入核查,项目削减量不能得到认可。

    (七)新领域减排效果的不确定性。

  “十二五”期间,将氮氧化物和氨氮纳入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不仅燃煤电厂、水泥厂等工业企业需要在脱硝领域开展总量减排工作,机动车尾气和畜禽养殖也纳入总量管理体系。由于燃煤电厂、水泥厂脱硝、机动车淘汰、畜禽养殖具体实施办法未出台,规划确定的减排效果存在不确定因素。

    三、实现减排目标任务的对策措施

    (一)严格控制新建项目排放量

    一是按照把住源头,不欠新帐的原则,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和总量控制制度,新建项目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同时,实施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和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二是优先发展低碳、清洁、节约的新型产业,强力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推广采用节能、降耗、节水、环保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产品,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和能源利用效率。

    (二)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建设污水处理厂是削减COD、NH3-N的重要措施,但若污水处理厂建成时间在2015年,在“十二五”将不能计算削减量。“十二五”期间应按照“厂网并举、管网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新建中水回用设施。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必须按时间节点全部完成,其中马坎污水处理厂、金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必须在2013年前建成投运;规划城市新区必须同步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加快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要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对未接入主管网和沿线支管网不完善的,制订管网接入方案,加快实施管网接入工作,确保各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对采用自然排洪沟导致雨污不分流的,将自然排洪沟改建为排水管道解决雨污分流,确保有效提高沿线污水的收集率;对管网沿线农民截流污水的,将沟渠改为管道,避免截流;因市政工程等原因导致已建管网损坏的,加快损坏管网的还建工作,确保所辖服务片区的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应明确管理业主,及时对管道堵塞进行清理和损毁管道的维修,确保已建管道的正常使用。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效益。

    (三)大力实施工程减排措施

  一是新建火电厂必须符合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配套建设高效脱硫和脱硝设施,严格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二是烧结、球团企业、钛白行业酸解、煅烧尾气及规模在35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必须实施烟气脱硫,并且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三是水泥行业新型干法窑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工程建设,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必须安装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60%。

    (四)加大减排设施技术改造力度

  一是球团企业由于原料矿石含硫率大幅升高,中禾球团、一立球团、恒弘球团、广川球团等企业必须对现有脱硫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同时解决脱硫设施腐蚀和堵塞问题,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攀钢集团公司新钢钒公司新1#、新2#烧结机和6#烧结机脱硫设施要加大技术攻关力度,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65%以上;三是各发电企业现役机组未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低氮燃烧效率差的要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四是以钛白粉行业为重点,加大废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改造力度。同时,以重点行业废水循环利用为重点,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钢铁、电力、化工、采矿等重点行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或零排放。

    (五)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焦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步伐,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提前淘汰、关闭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十二五”期间,结构减排是我市削减NOx的重要措施,攀钢发电厂必须在2014年以前关停,攀枝花市圣达焦化公司和恒鼎煤焦化公司必须按计划淘汰,才能确保我市“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完成。

    (六)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一是攀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发电厂、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公司必须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煤质含硫率,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循环流化床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外排浓度达到国家新标准;二是加大对重点减排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和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加大环境监察和监测频次,确保减排设施稳定运行率、处理效率达到要求;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和在线监控,提高稳定达标率。三是全面建设减排项目在线监测网络。排污企业必须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实时传输,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要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和建设中央控制系统,确保参数的选择和数据储存符合国家对污水处理厂核查的有关要求。

    (七)积极推进农业污染物治理

  “十二五”期间,按照总量减排管理体系要求,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对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施污染整治,在全过程、全要素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实现能源利用、种养平衡、粪污消纳,通过资源化利用的途径实现总量减排。“十二五”期间新增(含规模增加达到规模化程度)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率达到100%,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达到95%和80%。

    (八)加大机动车污染减排力度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强机动车排放控制;提高新车和旧车准入门槛,凡转入攀枝花市车辆必须达到国3排放标准,新车逐步执行国4机动车排放标准,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加速淘汰“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1标准的汽油车和国3标准的柴油车),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同时要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强化车用燃油清净剂管理。

    (九)抓好“三大体系”建设和运行

  加强市级污染源监测和监测网络建设,规范监测技术和环境统计,完善和提高监测手段,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加强数据分析能力,保证数据可靠、准确,强化职业道德规范,以提高监测数据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为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提供技术保障。建立以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统计和环境监测为基础的动态环境信息系统,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帐和核算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排污总量变化动态、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四、可达性分析结论

  本规划综合考虑了攀枝花市“十二五”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发展趋势,尤其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状况,考虑了不利因素的影响、分析了影响减排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对“十二五”期间年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十二五”期间,四川省下达给我市的总量削减目标为:化学需氧量削减13.70%(其中工业和生活14.56%、农业源10%)、氨氮削减15.10%(其中工业和生活16.08%、农业源10%);二氧化硫削减24%、氮氧化物削减14%(其中机动车削减2%)。根据现有增量测算方法和减量核算细则,在确保全部按期完成《规划》任务的情况下,到2015年攀枝花市城镇人口达84.41万时,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为15589吨、1940吨,分别比2010年减少17%、15.6%;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84627吨、32155吨,分别比2010年减少25.6%、15.3%,能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削减目标任务。

  第七章 总量控制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总量减排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把减排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积极探索环境多要素综合管理机制,做好总量减排协调工作,解决好环保部门长期以来单打独斗,就环保而环保的问题,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关于污染物减排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总量减排工作,通报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以及信息等反馈工作,务必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全面完成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二、分解目标任务

  将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责任部门、有关企业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年度总量减排计划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做到工作措施有方案,工作任务有分解,工作目标有考核,工作责任有落实,对于产业结构、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具体减排措施,落实到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间。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目标考核机制。在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考核中,凡是主要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业(集团),一律按当年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衡量并通报全市。在评先创优活动中,凡是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业(集团),一律不得评选为先进或优秀的单位或个人。对未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区)、行业和企业(集团),实行新建项目区域限批、行业和企业(集团)限批,暂停审批除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暂停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技改和能力建设)的审批,暂停项目的备案和核准。

  (二)责任追究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必须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对人为原因和管理不善导致减排项目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影响减排任务完成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使用环保补助资金的要全额追回并不得重新申报补助资金;对不能正常稳定运行,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市财政局要停止拨付污水处理费;对因工作督办和推进不力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致使目标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的,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督办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同时,每年对完成情况好的县(区)政府和单位予以奖励,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和单位减排积极性。

  (三)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总量减排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要明确和落实发改、经委、环保、财政、建设、农业、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总量减排职责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完整的总量减排管理体系,有效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环境管理机制。强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监督职能,建立和完善市、县分级管理、部门分工配合,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和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严格的准入限制,积极探索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工商部门、环保部门联动的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加强排污申报的核定工作,建立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为规划目标的实施提供有效的监管保证。

  (五)宣传舆论机制。进一步加强总量减排工作的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总量减排方针政策及具体措施,弘扬先进,鞭策后进。集中开展总量减排宣传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辟总量减排专栏,做好总量减排工作跟踪报道,制作相关专题,营造人人都关心、支持和参与总量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相关部门职责

  各级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一把手”是总量减排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负责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制定所辖区域年度总量减排实施计划,将削减指标分解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间。

  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总量减排宣传活动,加强总量减排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总量减排方针政策。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全市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监督检查全市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做好与上级环保部门协调沟通工作,核算减排项目削减量,做好污染物监测和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每年的减排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政府报告。

  市发改委:负责将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新建项目立项审批中,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关规定,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环境容量的地方不得批准项目建设。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以及《三峡库区水污染控制规划》项目等重点减排项目纳入计划、落实资金。

  市经信委:负责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造纸、焦化行业等落后产能,分年度制定计划落实到具体企业,并确保按期关停,实现结构减排。采取节能降耗、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措施,减少原煤用量,加强对优质低硫煤外发的监管。

  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计划,提出具体措施,落实时间节点,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建成投运。

  市城管局:负责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并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提高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负责实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和升级改造、中水回用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实施机动车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预测年度新增机动车登记注册数量,实施年度“黄标车”淘汰计划。负责按季和年度向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全市各类机动车数量及增长量,加强机动车年检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机动车拆解管理工作,提供淘汰机动车的拆解数据。

  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落实大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污染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实施公交车清洁能源改造。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机动车达标排放。

  市农牧局:负责农业污染源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提供农业源污染减排基础数据。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规划,组织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目标任务。

  市财政局:负责总量减排市级资金保障工作,确保重点减排项目等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减排核查核算相关统计数据。

  市监察局:负责对总量减排工作进行监察,对履行总量减排工作职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市政府目标办:负责将总量减排目标纳入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对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督查。

    五、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总量减排资金保障机制,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在环境保护管理、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的环保及减排融资机制。市级和县级地方财政要将污染减排补助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逐年增加年度污染减排补助资金,用于提高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体系建设,提高污染减排监管能力水平。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工业企业要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环保公用事业市场体系和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确保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一)加速环保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为动力,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创新活力的人才队伍,为我市总量减排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加强“三大体系”建设。建设科学完善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是“十二五”期间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建设科学的“减排统计体系”,切实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制度,实现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核定、统一公布,完善攀枝花市环境基本情况数据库,及时掌握新老污染增减动态变化情况。通过建设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提高污染源采样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的装备水平,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有效,提升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能力。通过建设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严格数据公布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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