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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乌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4 8:42: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根据省环保厅制定的《乌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关于下达2012年度乌江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的函》(黔环函〔2012〕2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乌江流域黔西县境内野纪河段(以下简称野纪河)环境污染治理,改善河流水质,保障沿岸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为载体,以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狠抓污染源头控制,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深入实施污染整治,积极有序推进野纪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野纪河流域环境承载力,建立健全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共同推进野纪河污染综合整治,确保水质逐年改善、阶段性目标按期实现,野纪河水质安全得到保障,出境河断面达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野纪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野纪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组  长:杨汉华(县长)
副组长:喻祖常(副县长)
江  涛(副县长)
成  员:聂  盛(县政府办主任)
陈  玲(县环保局局长)
柳春福(县财政局局长)
骆庆生(县林业局局长)
董发勋(县住建局局长)
王龙明(县农牧局局长)
车正军(县城管办主任)
白  强(县水利局局长)
李  奇(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局,陈玲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野纪河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控制,推进污染减排
1.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保准入。严把项目落户、审批关,落实环保一票否决权,把区域排污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污染物增量。禁止新建、扩建印染、化工等重污染项目。制定落后工艺、设备淘汰目录,并督促落实。2014年前,关闭黔西县国盛隆砖厂、黔西县龙井沟砖厂、黔西县岔白砖厂、贵州省黔西县黔能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兴化工厂及其配套设施、黔西县大关水泥厂、黔西县渝贵水泥有限公司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6家,并积极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提高城镇气化率。
2.加强违法违规排污企业清理整治。对野纪河流域内重点污染源进行全面整治,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和逾期无法达标、无牌无证违法排污企业。
3.加强企业环保设施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污染较小的合法企业,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无治理设施、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企业,责令其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经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仍未达标和未按污染总量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从严从重处罚或依法予以关停。
4.严格各类资源开采行为。坚决查处野纪河沿线各种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加强对已关停取缔矿点的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对遗留以及关闭的采矿点要进行复绿及植被修复,确保水土不流失,不造成污染。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生活污染
2012年底前,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县城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2013年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素朴镇污水处理厂、金碧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13年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均达60%以上。2014年完成林泉镇污水处理厂、雨朵镇污水处理厂、谷里镇污水处理厂、中坪镇污水处理厂、重新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4年,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均达60%以上。
2015年底前,流域内各镇必须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提高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效果,统筹考虑尾水再生利用及污泥处置,逐步推进生活污水深度处理工作。
(三)治理畜禽养殖业,整治生活垃圾污染,大力削减面源污染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对测土配方技术的推广力度,全面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2015年底前完成17家规模以上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
2.大力推行农村沼气池建设,配套建成集镇垃圾转运站等,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和禽畜粪便等农村有机废水废物,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人口较分散的村寨,要采用沼气池、沉淀池或人工湿地净化生活污水,必要时补充预处理系统,强化其对有机污染物降解效果。统一建设沿河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处置”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方式,并建立相应的垃圾处理收费补偿机制,推广使用环保垃圾袋,改变垃圾零散暴露的现状。
3.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采用科学的耕种灌溉方法,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使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小。科学施肥,减少化肥流失;实施病虫害综合防治,合理限量使用农药,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四)加强污染源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对流域内污染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无证排污的,依法查处;对超总量、超标排污的,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重点污染源实行一月一巡查;建立流域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禁以罚代管。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建立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到2015年,流域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实现工业“增产减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削减20%以上。
(五)强化饮用水源水质管理
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2012年水质达标率85%以上;开展乌江主要支流野纪河水质监测(丰枯平三季,辖区内出境断面)。
加强对附廓水库饮用水水质保护,严格防治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库,严禁网箱养殖和旅游开发,严禁游泳、垂钓、放牧,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围栏,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减少水土流失,确保饮水安全。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加强生态保护
认真完成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七)开展机动车尾气防治工作
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启动汽车“黄绿标”发放工作。出台相关限行措施,开展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建立健全机动车检测体系与信息监管体系,着手做好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设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有关乡镇、部门要把野纪河污染整治工作提高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黔西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行动密切配合,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目标按期实现。
(二)加强舆论宣传
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饮用水源保护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野纪河流域整治的先进典型,定期通报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强化统筹协调
野纪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是一个整体工程,整治工作需同步统一进行,成效才明显,所涉及的相关乡镇和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加强监管,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进一步形成联动机制。
(四)强化考核,落实责任
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将野纪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于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重点工程项目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到2014年底前,建设污水处理厂9座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二)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流域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主要通过两岸景观建设、截污、清淤和生态恢复等,促进整治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到2013年,基本达到阶段要求水体水质目标;到2015年,水质持续改善,基本恢复水体生态功能。(三)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
流域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83%。
(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要求,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按照规范、整洁、卫生和生态养殖的标准,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黔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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