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纲
1.1规划背景
水资源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之一,其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一方面,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水资源统一管理也要求对水资源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当前,水资源短缺、水体污染和水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供求状况的变化,着力解决新时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治理等重大问题,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提高水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有重点、分层次地制定事关国家可持续发展大局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综合规划。
2001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水利部编制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于2002年4月开始部署全国范围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同年6月提出了工作大纲,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水资源规划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及技术大纲的要求,省水利厅组织中山大学、广东省水文局和广东省水利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于2002年12月编制了《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按照广东省对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统一要求,梅州市于2002年12月成立了由市发展计划局、水利局、经贸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和梅州水文分局等单位组成的梅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水利厅的指导下,开展了梅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
1.2规划的任务和目标
1.2.1规划任务
(1)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评价。在第一次水资源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梅州市水资源条件的变化,全面系统地调查评价水资源的数量、质量、可利用量及其时空分布特点和演变趋势,全面准确地评价梅州市水资源条件和特点,分析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是本规划的基础。
(2)经济社会指标与水资源需求预测。根据梅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政策与布局、经济结构调整方案,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十一五”计划和有关行业发展规划为基础预测各水平年经济社会指标。在分析用水定额和节水潜力基础上,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需水。
(3)制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污水处理再利用规划。在对现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污染状况分析的基础上,评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节水、污水处理再利用的开发潜力。根据需水预测,确定节水、水资源保护及污水处理再利用的目标,制定实现这些目标的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再利用规划。
(4)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与供水预测。分析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潜力,综合评估水资源承载能力。充分发挥节约和挖潜等作用,寻求开发与保护、开源与节流、供水与治污、需要与可能之间的协调,改进水资源利用方式,制定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环境安全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式。预测各水资源分区各水平年不同开发利用模式与方案情况下不同保证率的可供水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可供水量)。将拟定的各水平年多种供水方案与现状工程条件下的供水方案进行比较,经多次反复供需平衡分析与配置选用,以最终选定的供水方案作为推荐方案。
(5)制定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对水资源的要求及水资源的实际条件,进行各规划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分析,在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基础上,建立水资源配置的宏观指标体系,提出协调上、中、下游,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流域和区域之间的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制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对策措施,包括调整产业结构与生产力布局,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节约用水措施等,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水资源合理配置是本规划的核心。
(6)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的布局与措施的实施方案。在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保护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综合治理等措施,提出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开发利用布局和治理实施方案,包括节水、供水、水资源保护与污水处理再利用的现有工程改造和新增工程规划。对各种水资源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效果评价。
(7)制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非工程保障措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政策法规体系、科技与人才发展计划以及水资源应急方案。以健全的法制和法规手段规范水事活动,以行政手段界定水事行为,以经济手段调节水事活动和用科学技术手段开发利用和管理水资源。逐步建立以政府宏观调控、用户民主协商、水市场调节三者有机结合的体制为基础的有效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和高效利用的运行模式。建立梅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信息系统。
1.2.2 规划目标
2020年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有关水的法规及其实施保障体系、水权交易市场基本健全,水资源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较为完备,满足梅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基本实现水环境生态的良性循环,实现梅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30年目标:预计2030年将达到人口最高峰,其后全市向稳定的发达社会迈进。水资源综合规划目标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在2020年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生态的良性循环,各种水资源指标进一步改善,以促进梅州市稳定发达社会的持续发展。
1.3规划的原则、依据及范围
1.3.1规划的原则
(1)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
水资源开发利用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规模、水平和速度相适应,并适当超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要与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城市发展、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生态环境建设都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
(2)坚持全面规划和统筹兼顾的原则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除害兴利结合,开源节流治污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与农村、流域与区域、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近期与远期等各方面的关系。
(3)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合理配置地表水与地下水、当地水与过境水及外流域调水、常规水源与非常规水源等多种水源,对需水要求与供水可能进行合理安排。在重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强化水资源的保护与节约,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把水污染防治放在首位,积极推进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4)坚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治水的原则
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认真研究产权、水权、水价、水市场等问题,研究体制、机制问题。科学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治理的有关经济政策,利用经济手段,调节水事活动,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5)坚持科学治水,努力实现水利现代化的原则
要广泛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水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规划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要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技术方法和规划思想,科学配置水资源,缓解面临的主要水资源问题,并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手段管理水资源,制订出具有高科技水平的现代化水利规划。
(6)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
根据全市各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条件,确定适合梅州实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同时,要充分考虑需水的增长及技术经济能力状况,界定各类用水的优先次序,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治理的重点。
(7)坚持依法治水的原则
规划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认真研究水资源管理的体制、机制、法制问题。制定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政策与制度,规范和调节水事活动。
1.3.2规划的依据
1.3.2.1 国家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
7.《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
8.《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2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07年3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
12.《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2002年8月)
13.《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2002年8月)
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1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1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17.《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
18.《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91)
1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92)
20.其他相关依据
1.3.2.2 广东省相关依据
1.《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纲要》
2.《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3.《广东省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
4.《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
5.《广东省跨行政边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条例》
6.《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
7.《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
8.《广东省水利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
9.《广东省节水灌溉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
10.《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
11.《广东省一年三熟农田灌溉研究》
12.《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
13.《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
14.《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15.《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6.《广东省水中长期供求计划》
17.《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
18.《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
19.《广东省水功能区划》(2007年6月)
20.《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21.《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总报告及各专题报告
22.《广东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23.《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资料汇编(1981-1995)、(2000)》
24.《广东省水资源公报》(2000-2005)
25.其他相关依据
1.3.2.3 梅州市相关依据
1.《梅州市统计年鉴》(1980、1985、1990、1995、2000、2005年)
2.《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
3.《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4.《梅州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5.《梅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
6.《梅州市林业“十五”规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
7.《梅州市农牧业“十五”规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
8.《梅州市“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
9.《梅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
10.《梅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06-2015》
11.《梅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
12.《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
13.《广东省梅州市江河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报告书》
14.《广东省梅州市江河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成果表》
15.《梅州市水资源公报》(2000-2005)
16.其他相关规划报告
1.3.3规划范围及规划水平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梅州市,并按照水资源的特点划分为5个区域,即:梅江梅州区、汀江梅州区、韩江梅州区、榕江梅州区、东江枫树坝以上。根据梅州市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特点和规划工作的要求,将规划范围进一步按照流域与市、县(市、区)结合的原则,划分为流域四级区套市县(市、区)行政区的基本分区(见表1-3-1)。
表1-3-1 梅州市水资源分区
一级区 |
二级区 |
三级区 |
四级区 |
五级区(县级) |
国土面积( km 2 ) |
分区名称 |
分区名称 | ||||
珠江 |
韩江及粤东诸河 |
韩江白莲以上 |
梅江梅州 |
梅江五华 |
3223 |
梅江兴宁 |
1808 | ||||
梅江梅县 |
2756 | ||||
梅江梅州市区 |
298 | ||||
梅江平远 |
1378 | ||||
梅江蕉岭 |
961 | ||||
小计 |
10424 | ||||
汀江梅州 |
汀江大埔 |
1333 | |||
韩江梅州 |
韩江大埔 |
1137 | |||
韩江丰顺 |
1817 | ||||
小计 |
2954 | ||||
小计 |
14711 | ||||
韩江白莲以下及粤东诸河 |
榕江梅州 |
榕江梅州丰顺 |
893 | ||
小计 |
15604 | ||||
东江 |
东江秋香口以上 |
东江枫树坝以上 |
枫树坝以上梅州兴宁 |
272 | |
合计 |
2 |
3 |
5 |
11 |
15876 |
根据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要求,本次规划以2000年为基准年。以2000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水利工程条件为基础进行基准年水资源供需状况分析,并以2005年为现状年进行插补分析。规划水平年为:近期2020年,远期2030年。
1.4规划内容及技术路线
1.4.1规划内容
根据水利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 和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内容要求,结合梅州市实际情况,本规划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经济社会指标及水资源需求预测、节约用水规划、水资源保护与污水处理再利用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与供水预测、水资源合理配置、水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工程方案、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非工程保障措施、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对梅州市生态需水现状与预测、梅州市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及市场经济机制、梅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需求关系研究以及梅州市水资源优化配置模型的研究等,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规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1.4.2技术路线
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各个环节及各部分工作是一个有机组合的整体,相互之间动态反馈,需综合协调。
(1)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通过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的调查评价,可为其他研究内容提供水资源数量、质量和可利用量的基础成果;提供对现状用水方式、水平、程度、效率等方面的评价成果;提供现状水资源问题的定性与定量识别和评价结果;为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等部分的工作提供分析成果。
(2)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要在上述两部分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的有关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结果,为需水预测、供水预测和水资源配置提供可行的比选方案。同时,在吸纳水资源配置部分工作成果反馈的基础上,提出推荐的节水及水资源保护方案。
(3)需水预测和供水预测。供需水预测工作要以上述四部分工作为基础,为水资源配置提供需水、供水、排水、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预测成果,以及合理抑制需求、有效增加供水、积极保护生态环境措施的可能组合方案及其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为水资源配置提供优化选择的条件;预测工作与以上各部分工作相协调,结合水资源配置工作经过往复与叠代,形成动态的规划过程,以寻求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协调的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
(4)水资源配置。应在进行供需分析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通过经济、技术和生态环境分析论证与比选,确定合理配置方案。水资源配置以统筹考虑流域水量和水质的供需分析为基础,将流域水循环和水资源利用的供、用、调、耗、排水过程紧密联系,按照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水资源配置在接收上述各部分工作成果输入的同时,也为上述各部分工作提供中间和最终成果的反馈,以便相互叠代,取得优化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同时为总体布局、水资源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选择及其实施确定方向和提出要求。
(5)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要根据水资源条件和合理配置结果,提出对调整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建议,提出水资源调配体系的总体格局,制定合理抑制需求、有效增加供水、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的综合措施及其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效果进行检验。(梅州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