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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2-28 9:35:4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的关键时期。因此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对我县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时期,全县积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有关环境保护计划,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加大了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生态状况和环境质量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目前我县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必须继续做出不懈努力。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成就与问题

(一)、2006年以来工作成就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精心指导下,经过努力,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就。

1﹑全县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

“十一五”期间,我县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规范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各项环境应急预案。经过努力,全县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优良,城区大气质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城区公共绿地面积为17.5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5.5m2,绿化覆盖率30.62%;全县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了100%;地表水除石油类超标外,其余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地下水达到GT/B14843-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城区各功能区声环境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的标准;区域环境质量思勤江水质有所改善。

2﹑污染减排取得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贺州市下达的范围内。

以重点污染企业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关、停、并、转、改等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对水泥、砖窑、造纸、淀粉、化工、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和323线国道沿线,富江沿岸等重点区域流域污染源的限期整治,广西灵峰药业有限公司、贺州嘉宝食品有限公司、凤翔造纸厂、钟山县林化厂、钟山同古松香厂等工程减排工程得到了国家环保部的认定。此外,对超标排污、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以及落后产能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实行政策性关停,共取缔关停了7家落后产能的制砖企业和1家落后产能的小炼铁企业;关停了生产能力落后,环境污染大的钟山水泥厂;关闭了超标排污,治理无望的1家小淀粉、4家小化工、2家小再生造纸和2家小冶炼企业。通过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十一五”期末比“十一五”初期COD排放总量减少了19%,SO2排放总量减少了6%,不仅有效改善了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也优化了全县工业经济结构。

3、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污染源普查规范有序开展。

“十一五”期间,我县重点加强了冶炼、食品加工、建材、养殖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强化建设项目落实环保“三同时”检查和竣工验收,加强新建项目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情况的现场检查,查处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下发了关于补办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竣工验收的通知,有效提高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率。据统计,共审批建设项目169个(其中报告表40个,登记表129个),属市局审批的钟山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已通过评审,环评执行率达100%。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项目45个,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分别达到98%,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但因目前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项目还未完工,城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生活垃圾也只能做简单的填埋处理。我县在“十一五”期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累计超过2500万元,如钟山金易冶炼有限公司投入200多万元用于烟气脱硫,有效改善了周边大气环境质量;钟山金真淀粉厂投入近200万元用于废水治理等,减轻了对富江的污染;还开展对思勤江流域的石材加工企业污染综合治理,改善了思勤江水环境质量;对畜牧养殖、屠宰等行业也开展了污染综合治理,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此外,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有条不紊地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2008年完成了全县污染源的第一次普查工作,2010年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更新工作,最终确定此次动态更新调查对象107家;其中,工业源重点调查单位82家,农业源畜禽养殖业2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家。

4﹑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绩,积极开展乡镇饮用水源地调研工作。

“十一五”期间,城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超过6500万元,极大提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目前正在兴建一座日处理1.5万立方米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生活垃圾80吨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到“十一五”期末竣工时,我县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历史就会被改写,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将大大改善城区的环境质量。此外,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管理,保证了饮用水的安全。开展了全县12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完成了钟山、清塘、同古3个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并编制完成《钟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为今后制定乡镇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对策及周边环境规划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5﹑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得到有效遏制。

“十一五”期间,我县以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速丰林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农村沼气池建设工程为重点,实施退耕还林793.33hm2,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造林18906.67 hm2,人工造林5666.67 hm2,配套封山育林680.00 hm2。截至2008年我县有林面积为26749.67 hm2,森林覆盖率为56.1%。此外,加强了望高大理石开发区、同古盐田岭高岭土矿区、花山花岗岩矿区的生态环境整治,监督企业合理开采矿山,指导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做好防止水土流失措施、植被恢复方案等,矿山不规范开发、废渣随意堆放的现象得到纠正。经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及矿山整治工作,全县矿山基本做到了有序开采。

6﹑重点区域流域和专项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

一是对商业促销噪声、歌舞厅娱乐噪声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娱乐、商业、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整治恶臭气体和建筑扬尘等环境污染。二是加强我县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每年的中高考期间,我局共出动约120人次对我县的娱乐场所和建筑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对中高考期间禁噪等相关规定实行事前告知,组织执法人员对歌舞厅、茶室等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商场超市及手机、电器、服装等专卖店进行清理检查,发放《禁噪通告》,为考生创造了安静的考试环境。三是开展富江和思勤江污染综合整治及打击非法采砂点的专项行动,基本遏制了流域沿岸企业的偷排乱排行为,使得河流水质及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此外,及时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共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和污染纠纷152起,办理人大政协提议案18件均按期及时办结,满意率100%。

7﹑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进展。

我县在广大农村中加强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十一五”期间,我县已完成14个新农村建设规划,其中自治区级3个,并且燕塘镇邓村和清塘镇龙福村两个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已初见成效,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同古镇源头村环境综合整治已通过国家、自治区、市三级验收,为“十二五”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此外,全县还投入大量资金开展农村沼气池建设,累计沼气池数21829座,沼气入户率41.98%;同时,大力开展生态家园建设,以沼气为纽带,带动改厕、改厨、改路等配套建设,走“家具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的良性发展道路,加快农村小康示范村建设进程。

8﹑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全民环境意识日益增强

“十一五”期间,每年开展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活动,通过制作展版及永久性环境保护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上环境课等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以及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使全民环境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县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避免爆发大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维持基本的生态环境稳定,而且还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

1﹑随着县城A类工业园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多,污染减排工作形势严竣;现有主要污染源治理技术相对落后,主要污染物COD、SO2及重金属超标排放仍时有发生,造成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2﹑部分生活污水没有得到集中处理而直接外排,致使河流水质恶化;部分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易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垃圾渗滤液,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耕地以及大气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

3﹑县城汽车尾气﹑交通粉尘﹑环境噪声和第三产业污染扰民等问题较为突出,环境质量还有待改善;县城环境基础建设设施相对落后,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装置不完善、排洪沟导洪不利及城区绿化带较少等。

4﹑部分工业企业和矿山的废渣﹑废水﹑废气未得到有效处理,企业对开采矿山后的植被恢复依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发展、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还有发生,特别是思勤江两岸的石材加工企业不经过选址,“先上车,后补票”尤为突出。

5﹑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形势依然严峻,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普及率太低;生活垃圾未能得到有效处置,随意丢弃的现象比较严重。

6﹑环境监察涉及面广,人员配置严重不足;环境监测能力和监测手段严重滞后,现有人员数量和素质、监测手段和执法条件等都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还是相当突出的,如不尽快解决,将严重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采取相应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成为“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城乡环境一体化发展,统筹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把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努力实现经济发展高增长、资源消耗低增长、环境污染负增长。以人为本,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强制性知法守法与自觉性环境保护行为并重,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全面推进适宜人居住的生态城镇建设。

(二)、规划目标

在“十一五”目标的基础上,保持环境质量优异的各类环境功能区质量稳定;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m2;加强监管及督促企业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及有效运行,努力控制环境污染,工业化较高的城镇(县城﹑燕塘)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督促企业有计划完成污染减排工作, 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计划的指标范围内,县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加强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促使重要江河(富江﹑思勤江)水质控制在Ⅲ类指标范围内;主要矿区(同古盐田岭高岭土矿区﹑花山花岗岩)生态环境破坏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加强植被恢复的监管力度及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实现明显改观,森林覆盖率56.50%以上;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提高居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80%以上;加快推进生态村镇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一批生态示范村镇和治理一批环境较差的村庄,秸秆综合利用率≥95%,化肥使用强度(折纯)﹤250Kg/hm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倡导绿色消费,建设绿色食品示范基地;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努力发展环保产业。总之,为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城镇环境清洁﹑优美﹑安静的目标打下基础。

(三)、基本原则

1、持续发展,重视协调的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推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解决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协调,联防联治,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和解决环境问题。

3、不欠新帐,多还旧帐的原则。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严格环保准入,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努力做到以新带老,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4、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环境管理体制创新;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管,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是水环境保护、县城环境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综合整治主要江河以提高河水水环境功能,完善水质保护规划及相关规定。

2﹑进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如加强对思勤江流域各石材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思勤江水质基本稳定。

3、加强污染减排和防治工业污染,督促企业引进能耗低﹑污染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淘汰污染严重、无治理价值、布局不合理或国家明令淘汰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设备和工艺。加强对有毒有害污染物和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的监管,严防突发性事故排污对环境的危害。

4﹑加强县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如对县城排洪沟和排污管网进行整改,对县城进行绿化改造,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及改善市容市貌。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照《钟山县生态县规划》要求,做好生态功能区规划工作;提倡农民秸秆回田综合使用,减少化肥的使用强度,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从而减轻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保护和建设;做好矿山的生态保护规划,实施矿山生态治理,基本遏制矿山生态破坏的趋势。

6、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建设一栋监察执法监测楼,购置一批先进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争取监测站通过资质认证,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县级标准化建设标准,积极引进环保专业人才,以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要。

四、建设重点及重点项目

为确保“十二五”环保目标的如期实现,“十二五”期间,我县要做好以下重点项目的建设:

1、企业节能减排建设工程。要求钟美瓷业有限公司和钟凌瓷业有限公司建设烟气治理设施工程,预计总投资200万元,确保烟尘达标排放,改善县城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2、加强全县各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结合“十一五”期间我县开展的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及《钟山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要求,在全县各乡镇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及工程建设,预计总投资3000万元。

3、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在“十一五”期间,花山乡、红花镇、公安镇、燕塘镇、清塘镇工业企业特别是石材加工企业违法排污及非法采砂行为致使思勤江水质恶化,计划在“十二五” 期间投资2000万元开展思勤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以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打击非法采砂及清理河道为主要工程,力争改善思勤江水环境质量。

4、环境执法及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随着我县A类工业园区的落成,全县企业数不断增多,监察及监测要求会更高,但目前我县环境执法及监测条件严重不足,人员、设备配置与国家标准要求相差甚远,难以满足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因此,在“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600万元建设一栋监察执法和监测综合楼,购置一批先进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争取监测站通过资质认证,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县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并积极引进环保专业人才,以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要。

5、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工程。我县矿山资源丰富,近年来由于矿山业主只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环保,没有进行规范开采,导致矿山生态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所以,“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800万元对珊瑚高岭土及花山花岗岩矿区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及植被恢复,主要以“谁开发,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来保障经费。

6、生态示范乡镇建设。为更好的保护环境与开展生态建设,我县计划投资5000万元用于花山乡、两安乡和红花镇的水源保护、生态种养及清洁能源建设等,从而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质量。

附:钟山县“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程项目一览表

编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或实施内容

实施范围或地点

估算投资(万元)

1

企业节能减排

建设工程

钟美瓷业有限公司、钟凌瓷业有限公司烟气治理

钟山镇

200

2

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工程

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全县各乡镇

3000

3

重点流域水污染

综合整治工程

思勤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

花山、红花、公安、燕塘、清塘镇

2000

4

环境执法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环境监察及监测综合楼

县城

600

5

矿山环境治理与

生态恢复工程

对珊瑚高岭土及花山花岗岩矿区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及恢复

珊瑚高岭土矿区

花山花岗岩矿区

800

6

生态示范乡镇建设

水源保护、生态种养、清洁能源建设等

花山乡、两安乡、

红花镇

5000

五、保障措施

1﹑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出成效。把保护环境列入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环保目标任期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狠抓措施,定期检查落实。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局面。建立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县、镇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加强部门间的合作,逐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环保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切实履行职责,统一环境规划,统一执法监督。

2﹑强化依法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建或者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清理整顿擅自停运或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问题,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3、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规模小、效益差、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严格的淘汰制度。严格限制资源浪费大、高污染、高耗能的“两高一资”项目,所有建设项目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符合产业政策优势特色产业,按照技术起点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原则严格把关。要求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此外,还鼓励农民秸秆回田综合使用,减少化肥的使用强度,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从而减轻由此带来的污染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沼气池普及率,妥善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4﹑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超总量排污和无证排污,逐步建立以排污申报为基础、总量控制为主线、排污许可证为重点、现场监督检查为手段的污染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此外,还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从而有效地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5﹑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保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一些管理办法及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以加强基层环境监察、报告、应急处理和执法的能力建设为重点,调整和规范行政执法机构,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严格依法监管,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坚持对重点污染源及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案件。

6﹑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领导者和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积极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及六月环保宣传月期间,做好环保进“社区、企业、村镇、学校”各项工作,开展面向领导、面向企业、面向学校,贴进百姓生活,内容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将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各界,不断扩大环保宣传的影响面,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激励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7﹑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增加环保投入和落实建设经费。

搞好自身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抓好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壮大环保力量;力争2015年前,建立达到国家标准的县环境监测站,承担全县常规环境监测任务。立足实际,积极拓宽投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来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及环保投入。一是国家用于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方面的资金;二是各级各类政策性贷款资金;三是招商引资,争取外商、外国政府、银行、亚行贷款资金;四是地方财政自筹资金;五是群众集资,合资等其它融资方式。(钟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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