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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发布时间:2013-9-23 11:19: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十一五”总量控制现状评估

1. 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铜陵市政府与安徽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底,铜陵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41300吨以内,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1709吨以上;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9200吨(不含农业源)水平。

2010年,经安徽省环保厅核定,铜陵市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194吨,削减6吨,比2005年下降0.07%;二氧化硫排放量40300吨,削减12730吨,比2005年下降24%。“十一五”期间,铜陵市完成了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减排双目标。

1.1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环境统计数据,“十一五”期间,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呈规律排序,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于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前行业为电力、冶炼、水泥等行业。较2007年污染源普查数据,二氧化硫排放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新增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1#、2#燃煤机组运行及铜陵有色铜冠冶化满负荷生产所致,整体上,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远大于生活源排放量。

(1)生产总值(GDP)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相关性

采用铜陵市GDP作为自变量,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为应变量,分析GDP与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线性关系。

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城市人口逐年增加,“十一五”期间,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呈小幅上升趋势,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维持在2005年水平。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与GDP增长呈显著相关性(计算线性相关系数R=0.73)。

“十一五”期间,铜陵市通过实施结构性减排和大力推进减排项目建设,煤烟型污染基本遏制,结构性污染逐步削弱,二氧化硫排放量呈递减趋势。二氧化硫排放量与GDP增长呈显著负相关性(计算线性相关系数R=-0.97)。

(2)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环境质量响应关系

“十一五”期间,铜陵市通过强力推进减排战略,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上稳中趋好,2010年优于二级以上的天数由2006年的317天上升到2010年35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由86.8%上升到96.7%,2010年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范围为87.1~96.7%,呈逐年上升趋势。降水PH年均值全部低于酸雨临界值,表现为硫酸型污染特征,5年间,降水酸雨污染程度呈加重趋势。

长江铜陵段2006年、2007年Ⅰ—Ⅲ水质类别比例均为80%,水质状况良好,2008年-2010年Ⅰ—Ⅲ水质类别比例均为100%,长江铜陵段水质呈好转趋势。天井湖2006年-2009年水质类别均符合Ⅳ类,2010年天井湖水质类别符合Ⅲ类。桂家湖水质类别2008年符合Ⅳ类,水质轻度污染,其他年份桂家湖水质类别均符合Ⅴ类。市自来水厂和市第三自来水两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级别均为良好以上。

1.2 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根据对铜陵市2005—2010年各年的电力、冶炼、水泥等10个重点行业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进行统计,整体上,纺织印染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呈现不同程度的递减趋势,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较为明显。

2. 主要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五”期间,铜陵市坚持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并举,淘汰落后产能、实施重点工程、强化环境监管。紧紧围绕“十一五”及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努力削减存量、控制增量,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实现了化学需氧量与二氧化硫排放量双下降。

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防治重点区域水污染,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控制排污增量。全面贯彻落实铜陵市委、市政府“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严控增量、削减存量,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县区政府和重点企业。“十一五”期间,铜陵市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9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1个,共减排化学需氧量2378.01吨、二氧化硫56578.21吨。

2.1 加大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分别是西湖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和钟顺污水处理厂工程(将于2012年建设)。

(1)西湖污水处理厂

西湖污水处理厂于2006年1月开工建设,位于环城北路,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4万吨,一期建设规模为8万立方米/天,一期一阶段建设4万吨/日,工程由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建设,2009年8月一阶段工程已全部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同期建设完成杨村及天山路污水提升泵站,但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尚未完成。西湖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为义安路以北的老城区(北城区)、新城区及部分东郊区和西郊区,总面积为28.5平方公里。

(2)城北污水处理厂

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厂址位于滨江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西南侧,用地面积0.12平方公里,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8万立方米/天,一期工程形成日处理4万吨污水的能力,配套建成提升泵站1座,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6亿元,预计2012年建成运行。城北污水处理厂以接纳园区工业废水为主,服务范围为城北滨江大道以东、钟仓河以南、泰山大道以西、金昌冶炼厂以北,规划面积27.8平方公里。污水处理采用“厌氧水解+A/O生物处理”工艺,尾水排入小夹江,出水执行GB 18918-2002标准中一级A标准。

2.2 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减排

燃煤火电企业为皖能发电铜陵公司和国电铜陵发电公司2家企业。

(1)皖能铜陵发电公司

2010年,皖能铜陵发电公司实现“以大代小”改扩建1×1000MW(级)机组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减排措施为:一是1#和2#机组关闭。1#和2#机组于1987年建设,装机容量2×125MW,2008年8月1#125MW现役机组关闭,2009年9月2#125MW脱硫机组关闭。二是3#机组脱硫设施建设。2010年完成了3#30万千瓦机组脱硫工程建设。三是4#机组脱硫设施建设。皖能铜陵发电公司五期(4#机组)扩建,系老厂扩建,规模为1×300MW燃煤机组, 2010年6月4#机组脱硫设施稳定运行,达到设计脱硫效率。

(2)国电铜陵发电公司

国电铜陵发电公司一期工程两台60万千瓦级机组年内实现双投产,是安徽省“十一五”重点项目。减排措施为,一是机组脱硫设施建设。2008年,1#和2#600MW火电机组按照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配套建设了先进高效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二是机组旁路挡板铅封。2010年,两台机组脱硫设施全部实现旁路挡板铅封。

2.3 强力推进工程减排项目建设

“十一五”期间,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中,落实资金、明确责任、加快推进。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县区政府和重点企业,确保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基本按期完成。强化工程运营监管,全面整改在线监控系统,燃煤电厂和污水处理厂分别安装了DCS系统和中控系统,切实发挥了工程减排效益。

(1)二氧化硫减排工程

有色公司金昌冶炼厂,2006年实施主工艺改造工程,二氧化硫削减量为16700吨,2008年对4台铜冶炼阳极炉实施改用天然气,利用天然气代替燃煤(重油)还原。铜化集团华兴化工公司,2008年实施了制酸老系统尾气脱硫工程, 2009年,对1#和2#硫酸生产线制酸尾气进行脱硫改造。

2008年,市环保局加大了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力度,顺利实施了6吨以下蒸汽锅炉“煤改气”工程,中心城区56家单位75台燃煤锅炉或被拆除,或被置换使用天然气,为铜陵市腾出300吨二氧化硫环境容量。

(2)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

2006年,清华科技公司实施了污水站改造工程建设。2007年,铜陵华源麻业公司完成了日处理3600吨规模的污水处理站整改完善工程,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2009年,铜化集团新桥矿业公司实施了污水站扩建工程,采用HDS废水处理工艺。2010年,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污水站扩建工程建设。先后实施了安徽亚邦化工公司、新环球科技公司污水处理站改扩建等减排工程。

2.4 严格淘汰关停落后产能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铜陵市产业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铜陵市大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与产能,从污染物排放大户入手,突出重点,相继关闭了相关重点工业企业,推进结构减排。

(1)关闭亚星焦化有限公司

2007年7月,关闭铜陵亚星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焦炭的66-4型焦炉;2008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决定提前全线关停铜陵亚星焦化公司JN-91型焦炉。

(2)关停铜钢公司炼铁厂

2008年,关闭铜陵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座小高炉和1台小烧结机。“十一五”期间,彻底关停了一批不符合产业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小球团(小烧结)生产企业。

(3)实现有色第一冶炼厂关闭转产

强力推进重点污染减排项目,2007年12月正式关闭了铜陵有色第一冶炼厂,实现转产工程(鼓风炉关闭)建设,取而代之是贵金属和渣选矿两个循环经济项目,年度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240.25吨、化学需氧量排放33.19吨。

(4)关闭安徽长江明胶厂

安徽长江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1987年建成的铜陵明胶厂,于2002年改制成立,系生产工业明胶的中型专业厂家,年生产能力600吨,2009年被正式关闭。

(5)关停铜陵市顺华合成氨公司

铜陵市顺华合成氨公司,现有年产4万吨合成氨和设计年产1万吨碳酸盐生产装置各一套。主要产品有3万吨/年商品液氨、3万吨/年农用碳酸氢氨、1万吨/年工业氨水等。2010年正式实施关闭。

(6)大力调整水泥产业结构

2008年,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淘汰所有立窑水泥生产线,鼓励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积极引导水泥粉磨站“上大关小”。2008年5月,铜陵市桂家湖水泥有限公司10万吨干法旋窑生产线被实施淘汰关闭。“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关停12家水泥企业,拆除了15条立窑生产线、2条旋窑生产钱,共淘汰小水泥落后产能166.6万吨。

3. 减排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为污染减排提供组织保障

铜陵市先后出台了《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铜陵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现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明确减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从战略上推进污染减排。

实行考核结果“三挂钩”,一是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没有按期完成污染减排工程企业及尚未完成年度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暂停审批新增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的新扩改建项目。二是与限期治理挂钩。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停产整治。三是与责任追究挂钩。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治理减排任务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分解任务,确保污染减排工作责任落实

从2006年起,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及有色公司等重点排污企业签订“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污染减排任务,对县(区)政府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逐年考核,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排污总量超过控制目标的排污企业,推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

2008年,铜陵市政府批转了《铜陵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召开了污染减排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与17家减排项目责任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对17家减排项目责任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实行重奖重罚。

(3)落实措施,确保污染减排任务完成

铜陵市采取“两手硬”政策,认真制定落实污染减排实施方案,确保了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严控增量。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管住排污增量。二是削减存量。大力开发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污染减排工艺技术和装备,积极开展替代能源资源梯级利用等关键和重大减排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在有色和化工等高污染行业广泛开展污染减排技术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从排污大户入手,突出重点,相继关闭了铜陵有色一冶、铜陵钢铁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全面落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意见,实施“煤改气”工程,2008年底完成了城区6吨以下蒸汽锅炉煤改气工作,全面完成淘汰水泥落后产能。

(4)加强监管,确保污染减排工程运行

加强减排设施运营监管,建立健全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环保日常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污染源监管体制。规范污染源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2008年完成所有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自2009年起,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结合工业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评定工作,重点在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推进清洁生产。

“十一五”以来,市环保部门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采取日常巡查、夜间及节假日突击检查等措施,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促进减排工程正常运行。市政府投资近2000万元建成的环境监控中心投入使用,并与企业联网,全市共安装22套废水、26套废气在线监控设备及13个远程监控视频装置,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得到全天候实时监控。

(5)建立“三大体系”,确保污染减排效果

根据国家环保部对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以下简称“三大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的三大内容之一,“三大体系”建设,是落实污染减排的关键。铜陵市适时加强“三大体系”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了对环境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了环境统计和排污申报登记核查机制,对重点污染单位排污状况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二是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监测。严格按照监测频次、监测项目和监测要求,建立了污染源动态管理档案,建成使用了空气自动监测站。三是建立了污染减排考核、奖励和问责制。

4. 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铜陵市虽然在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减排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污染物排放基数较大,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目标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

(1)减排任务重

随着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铜陵市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也随之大幅增加,污染减排既要削减存量,还要消化增量,污染减排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安徽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十一五”期间,铜陵市二氧化硫削减11709吨、净削减率达到22.08%;化学需氧量基本维持2005年的9200吨排放水平,净削减率0%。

到2010年底,二氧化硫累计削减12730吨,比2005年下降24%。但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累计削减6吨,比2005年下降0.07%,主要受2005年核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基数严重偏小影响,导致下降幅度较小。城镇化率提高带来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呈上升趋势,城市污水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滞后性,要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须净削减化学需氧量存量762吨,导致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压力大。

(2)污染增量大

铜陵是一个工业结构性污染较重的城市,环保历史欠帐较多,重污染行业仍在产业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铜陵有色、化工、建材、火力发电等行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绝大部分。资本、劳动力密集型和高新技术产业相对薄弱,农林经济比重逐年萎缩,现代农业和产业化进程缓慢。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产值远低于全国第三产业39.1%的发展水平。由于冶炼、化工、火电、水泥等重污染行业高度集中,污染排放总量大、强度高,结构性污染仍然突出。随着这些产业生产规模的扩大,污染物新增量也急剧增加。

根据环境统计数据,2006~2010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累计新增量达到4207.8吨、化工行业二氧化硫累计新增量达到1813.35吨。2009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显示,全市年废水排放量8036.29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4467.40吨,其中:工业源排放6361.48吨、生活源排放12310.62吨;氨氮排放量1672.47吨,其中:工业源排放411.68吨、生活源排放1176.49吨。

(3)环境基础设施滞后

一是政府对环保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有限。2006~2009年,铜陵市环境污染治理完成投资额分别为5397.5、5015、14400和19000万元,分别占GDP的2.22%、1.75%、4.3%和5.53%。由于投入不足和运行机制问题,铜陵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能力较差。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资金难以及时到位,建设进度缓慢。已建成的新民污水处理厂雨污不分、管网不配套、收水率低、运行不正常,西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严重滞后,钟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设。

二是企业污染治理投入能力不足。一些重点污染企业,由于负担重、效益差、环保投入严重不足,达标排放治理进展迟缓。部分企业现有的污染治理设施因技术落后或年久失修,做不到达标排放。治理污染的投入不足,升级和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潜力尚未完全挖掘,难以达到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要求。

(4)基础工作薄弱

一是基础数据不一致。由于统计口径不同,2009年,污普动态更新数据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3373.54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0321.44吨;环境统计数据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40759.99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9961.93吨,污普动态更新数据分别是环境统计数据的1.064倍、2.04倍。2008~2009年,铜陵市GDP和工业增加值仅分别为安徽省总量的3.67%和9.36%,而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全省前列。

二是减排政策落实有待强化。国家已经出台的支持减排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措施还未具体化,有的补偿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有的列入关停淘汰范围的企业还在等待观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不完善。鼓励扶持政策不多,企业得到的实惠有限,影响了企业减排的积极性。

三是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监察机构编制、人员素质、监测监察装备等方面有待加强。县(区)环境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薄弱,难以适应新时期总量减排工作要求。

二、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 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1.1 “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十一五”期间,铜陵市强力实施“五大战略”,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污染减排强力推进,城市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2010年实现生产总值(GDP)466.63亿元,人均GDP达63054元(折合9318美元),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2006—2010年,GDP年平均增长率17.7%,单位GDP能耗同比分别下降4.37%、4.79%、4.41%、4.98%和6.52%。201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1.4333吨标煤/万元,比2009年下降6.33%,比2005年下降22.54%,超额完成“十一五”下降20%的总体目标和2010年当年下降5%的目标任务,降幅双列全省17个地市第1位。

通过实施“退二进三”战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铜陵市产业格局发生了转变,2010年,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9.6亿元、399.5亿元和117.5亿元。“十一五”期间,铜陵市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构成比:由2006年2.9:67.0:30.1,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61.5%,变化为2010年2.0:72.8:25.2,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67.6%。2010年城镇常住人口达43.6万人,比2005年增加1.13万人,城市化率58.8%。

1.2 “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1)社会经济增长预测

“十二五”时期,是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铜陵、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铜陵进入转型提升的新阶段,立足争先进位,实现“千亿铜陵”目标。

① 生产总值(GDP)

根据《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投资规模五年累计超过2500亿元,三次产业比例达到2:63:35。

②工业增加值

2010年基准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300.9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采用“十一五”期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γGDP =15.07%)。

(2)城镇人口增长预测

城镇人口采用城镇常住人口数进行统计,2010年末,铜陵市总人口74.15万人,城镇常住人口43.6万人,比上年增加0.05万人,增加比例0.12%。根据铜陵市人口发展规划,“十二五”期末,规划全市总人口80万人,城镇常住人口60万人,城镇化率75%,城镇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按0.88%进行预测。

(3)能耗指标及煤炭消费量预测

①“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预测

“十一五”期间,铜陵市单位GDP能耗同比2005年降低20%,超出预期目标。“十二五”期间,铜陵市社会经济仍处高速增长阶段,能源消费将稳定增长,但节能潜力余地较小,节能突破口主要依赖于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减少周期性浪费,根据《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的约束性指标,节能目标为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0%。经测算,铜陵市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1146.64万吨标煤,同比2010年增加477.82万吨标准煤。

②“十二五”煤炭消费总量预测

根据“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变化趋势,测算2015年煤炭消费量和“十二五”期间煤炭消费增量。经测算,2015年煤炭消费量1204.48万吨,比2010年增加501.94万吨。

③火电行业及非火电行业煤炭消费增加量预测

2010年全市燃煤机组装机容量180万千瓦、2015年燃煤机组装机容量280万千瓦,“十二五”期间,新增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2×25MW热电联产项目,煤炭消费新增50万吨,预计2015年,发电煤炭消费总量788.65万吨,同比2010年增加378.23万吨。2010年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总量402.38万吨,同比2010年增加46.04万吨。

2. 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2.1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采用单位GDP排放强度法预测。根据《编制指南》,10个低化学需氧量(COD)排放行业包括:①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②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③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④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⑤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⑥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⑦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⑧烟草制造业,⑨家具制造业,⑩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等。

“十一五”期间10个低化学需氧量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根据2005—2010年实际数据,采用环比发展速度=报告期水平除以前一期水平;平均发展率=环比发展速度乘积开5次方;平均增长率=平均发展率-1方法计算。GDP增长率ri,GDP=13.27%,根据公式预测,“十二五”期间,铜陵市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3251.73吨。

2.2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测算,采用综合产污系数法,2015年度城镇人口数60万人,人均COD综合产污系数e综合=72克/人•日,根据模式预测,“十二五”期间,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4309.92吨。

2.3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农业源水污染物产生量仅预测畜禽养殖业部分(污染源普查口径范围),采用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等5种畜禽的产污系数分别预测,其中肉畜禽(猪、肉牛、肉鸡)以出栏量为统计基量,奶、蛋等畜禽(奶牛、蛋鸡)以存栏量为统计基量。其他畜禽不在污染源普查统计范围内,不做产生量预测;因统计口径不全,已纳入污染源普查的农村生活污染源不做预测;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不易监控,不做预测。

以2010年养殖数为基准,采用“十二五”时期增长率,预测“十二五”期间各类畜禽养殖数,计算规模化养殖量,再预测化学需氧量新增量。“十二五”期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结果为4818.34吨。

3. 氨氮新增量预测

3.1工业氨氮新增量预测

工业氨氮新增量为2011~2015年9个排放氨氮重点行业分年度氨氮新增量之和。采用9个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平均排放强度法测算,以分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法予以校核,按取大数原则确定新增量。

根据《编制指南》, 9个排放氨氮的重点行业包括: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②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③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④农副食品加工业,⑤纺织业,⑥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⑦饮料制造业,⑧食品制造业,⑨造纸及纸制品业等。

“十二五”期间,采用9个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平均排放强度法测算,以分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法予以校核,按取大数原则,确定铜陵市“十二五”期间工业氨氮新增量为210.84吨。

3.2城镇生活氨氮新增量预测

采用综合产污系数法测算城镇生活氨氮新增量,2015年度城镇人口数60万人,人均氨氮综合产污系数e综合=7.7克/人•日,“十二五”期间城镇生活氨氮新增量为460.92吨。

3.3农业源氨氮新增量预测

农业源氨氮新增量预测以2010年养殖数为基准,预测各类畜禽养殖数,计算出规模化养殖量。经预测,2015年农业源氨氮新增量为166吨。

4. 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二氧化硫新增量原则上采用宏观测算方法,以分行业测算方法予以校核。宏观测算方法与分行业测算方法结果差异大于20%时,以分行业测算结果为准,差异小于20%时,按照取大数的原则确定新增量。

4.1宏观测算法

宏观测算方法分为电力和非电力两部分进行测算,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增量根据电力煤炭消费增量、燃煤硫分和脱硫效率进行测算,煤炭消费增量为378.23万吨,经测算,“十二五”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为3922.25吨。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根据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增量、非电力行业单位煤炭消费的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测算。

根据宏观测算法计算:“十二五”期间,铜陵市二氧化硫新增量为15547.91吨。

4.2分行业测算法

分为电力、冶金、建材、有色金属、石化以及其他行业分别测算二氧化硫新增量,其中建材、有色、其他行业“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等量替代部分单独计算新增量。“十二五”期间,铜陵市产生二氧化硫重点行业主要有冶金行业、建材行业(水泥)、有色金属行业。其中:电力行业新增量测算方法同宏观测算方法。根据分行业测算方法计算:“十二五”期间,铜陵市全市二氧化硫新增量为10436.6吨。

4.3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结果

宏观测算方法与分行业测算方法结果差异大于20%时,按取小数原则。确定“十二五”期间铜陵市二氧化硫新增量10436.6吨。

5. 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按照电力行业、交通运输行业、水泥行业、其他行业分别进行测算。“十二五”期间,铜陵市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结果为15423.21吨。

6. 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汇总

“十二五”期间,铜陵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汇总见表3-1。

表 3-1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汇总表

类型

主要污染物名称

十二五 ” 期间新增量 ( 吨 )

备注

化学需氧量

( COD )

8182.21

其中: ① 工业源 3251.73 ( 吨)

② 生活源 4309.92 ( 吨)

③ 农业源 620.56 ( 吨)

④ 工业 + 生活 =7561.65 ( 吨)

氨氮

699.65

其中: ① 工业源 210.84 ( 吨)

② 生活源 460.92 ( 吨)

③ 农业源 27.89 ( 吨)

④ 工业 + 生活 =671.76 ( 吨)

二氧化硫

(SO 2 )

10436.6

其中: ① 电力行业 3922.25 ( 吨)

② 非电力行业 6514.36 ( 吨)

氮氧化物

( NOx )

15423.21

其中: ① 电力行业 6505.56 ( 吨)

② 水泥行业 5750 . 0 ( 吨)

③交通运输行业 1864.73 ( 吨)

④其他行业 1302.92 ( 吨)

三、“十二五”总量减排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铜陵市“十二五”总量减排重点为水和大气4项污染物减排,涉及工业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业污染源治理、电力行业污染治理、非电力污染治理和机动车污染治理等6大重点领域。

(一)水污染物减排

“十二五”期间,工业水污染物减排主要依赖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城镇生活污水削减潜力主要依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国家将农业源纳入减排范畴,农业源主要污染排放量所占份额较大,农业污染源减排形势压力较大。

1. 工业污染治理

(1)工业污染治理重点领域

① 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包括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染料制造等行业。铜陵市化学矿采选、氮肥、农药和染料行业的氨氮排放占全行业的80.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行业33.8%。其中农药、染料行业是铜陵市“十二五”期间水污染物减排重点。

氮肥行业:根据国家将进一步调整氮肥行业产业结构,淘汰年产量6万吨以下的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将淘汰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合成氨生产线,并列入工业结构调整水污染物减排项目。

农药行业:铜陵市现有农药生产企业品种繁多,污染物成分复杂,根据铜陵市产业发展及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将关停广信集团铜陵化工有限公司,并推进该公司整体搬迁。

染料行业:根据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业结构调整要求,“十二五”期间关闭阳光合成材料公司,推进安徽亚邦化工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根据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指导意见,“十二五”期间染料严格控制新增产能,2015年前不再新建、扩建染料生产装置,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工艺的研发。重点加大对铜陵清华科技有限公司染料工业废水治理,并将其列入“十二五”期间水污染物减排项目。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十二五”期间,加大铜陵化工集团有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实行限期治理,推进工业治理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建设;关闭铜陵开星合成材料有限公司、铜陵澳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合成生产线。

② 造纸及纸制品业

根据国家造纸行业重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十二五”期间,淘汰铜陵市恒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落后产能。

③ 纺织印染业

铜陵市现有纺织印染业主要分布于主城区,随“退二进三”战略和工业企业入园规划的实施,“十二五”期间,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加大对铜陵华源麻业有限公司南部厂区管理。

④ 饮料制造业

根据《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现有企业的废水排放执行《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表1的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浓度标准值80mg/L。“十二五”期间对安徽紫晶啤酒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实行提标改造,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

(2)工业污染治理主要任务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评的前置条件,提高环保门槛,严格行业准入,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农药、氮肥等项目建设。

二是持续优化经济结构。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突出结构减排,加大对小锅炉、小化工、小造纸等的淘汰力度,核准审批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加大广信化工、亚邦化工等企业的搬迁力度。

三是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工程减排,加大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对农药、啤酒等行业未达到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实行限期治理和提标改造,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下降50%。

四是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污水集中处理,提高污水循环利用率。

2.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1)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重点领域

① 新(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十二五”期间,新建处理规模4万吨/日的钟顺污水处理厂,对顺安和钟鸣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实行集中式处理。推进西湖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处理规模4万吨/日工程建设。新建处理规模4万吨/日城北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到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② 完善污水管网系统

完成新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配套管网建设,新建狼尾湖提升泵站,服务主城区和铜陵县城区镇,面积24.0平方公里,提高污水进水浓度和处理量,发挥减排效益。完善西湖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纳污范围为义安路以北的老城区(北城区)、新城区及部分东郊区和西郊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

③ 实施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

对新民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提量工程建设,由现有实际处理水量1万吨/日提高到7.5万吨/日,确保实际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西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出水水质提高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④ 妥善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

为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持续减排,根据国家规定10万吨/日规模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应对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十二五”期间,新(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经脱水、浓缩处理后,全部送往铜陵海螺水泥公司,利用水泥窑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

(2)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主要任务

一是积极实施铜陵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广网格化的城市精细管理模式。

二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扩建、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扩大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重点加快配套污水管网、污水泵站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三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提高进水浓度和进水量,强化治污设施环境绩效。

四是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十二五”期间,重点对新民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提标改造,提升氮、磷去除效果,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基本控制项目全面达标。

3. 农业污染源治理

根据铜陵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结果(2009年),农业源污染主要来自于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和种植业等,其中,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产生量6982.86吨,占农业源化学需氧量产生总量91.2%。“十二五”期间,畜禽养殖业是铜陵市农业源污染减排的主攻方向,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

(1)农业源污染治理重点领域

① 畜禽养殖业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量大且相对集中,是农业源水污染物削减潜力的主要来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对进入贮存设施的粪便,应按规定建立进、出量原始记录档案。

“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积极引导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努力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完备的污染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到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废弃物得到充分利用。

② 水产养殖业

水产养殖业是铜陵市部分湖泊、河流、区域和局部水体污染及富营养化的主要来源之一。根据水生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逐步减少围网养殖,发展生态养殖,少投饵料。推广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构建养殖池塘——湿地系统,实现养殖水的循环利用。“十二五”期间,对铜陵市确定的重点保护水体,要按照水体功能规划要求,逐步缩减围网养殖面积,减少污染排放。

③ 种植业

种植业污染物的削减潜力主要来自于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十二五”期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力争达3.74万公顷,占农作物种植面积比例80%,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控制在10.8千克/公顷、300千克/公顷。调整优化肥料结构,推广使用有机复合肥、作物专用肥、缓释肥、生物肥等高效肥料等。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

(2)农业源污染治理主要任务

一是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优化养殖模式,适度控制养殖规模,大力推广清洁养殖、无害养殖技术,实施干清粪、垫草垫料、生物发酵等措施,建设和完善粪便、沼渣、垫料等收集处理设施,强化污染全过程治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主要切入点,全面推进农业污染减排工作。

二是加强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科学合理规划湖泊、河流的水产养殖规模和数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对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限制网箱养殖,取缔肥水养殖。

三是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要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和改变施肥方式等措施,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大力开展以稻田保护性耕作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主的农业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等清洁生产。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促进农业资源节约,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使污染物在农业系统内得到循环利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

“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减排将步入精细化管理阶段,重点加大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等非电力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以电力行业、水泥行业和机动车为重点,强化重点区域减排。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两高一资”)行业,重点推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实施审核,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

1. 电力行业污染治理

到2010年底,铜陵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302.2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855.8吨 ,分别占全市总排量23.1%和26.5%。电力行业污染治理是实现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削减计划的重要突破口,“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电力行业烟气脱硫脱硝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如下:

① 二氧化硫治理工程

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已投运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或实际燃煤硫分超过设计硫分的,必须进行更新改造或淘汰,提高火电机组脱硫效率,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新建燃煤机组要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设施。2012年底以前,全部取消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完成国电铜陵发电公司1#、2#机组脱硫设施改造,皖能铜陵发电公司3#、4#机组脱硫设施改造。

② 氮氧化物治理工程

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脱销改造,新建燃煤机组要配套建设高效脱硝设施。2014年底前,国电铜陵发电公司现役1#燃煤机组安装脱硝设施、2#机组脱硝设施投入运行,皖能铜陵发电公司的现役3#、4#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脱硝设施改造,确保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采用低氮燃烧方式是控制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手段,推进国电铜陵发电公司1#、2#机组低氮燃烧改造。

③ 管理减排

对“十一五”末,已安装脱硫设施但脱硫效率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如循环流化床锅炉),或已安装脱硝设施但运行不正常的燃煤机组,通过加强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等措施,提高减排能力。

2. 非电力污染治理

(1)冶金行业

2010年,铜陵市冶金行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主要有富鑫钢铁公司、陵阳矿业公司、安铜团矿公司、润丰实业公司、润东实业公司等,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占全市总排放量16.5%和0.46%。冶金行业排放二氧化硫的主要来源于烧结机、燃煤锅炉等,其中烧结工序二氧化硫排放量占行业排放总量的75%以上。

“十二五”期间,冶金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如下:

① 管理减排

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评,严格控制新建钢铁项目建设,新建项目按照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钢铁烧结装置要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核准、审批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十一五”末已安装烧结烟气脱硫设施但脱硫效率达不到设计要求,或综合脱硫效率达不到70%,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提高减排能力。

② 结构减排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球团竖炉和烧结机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淘汰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和铸铁管生产用高炉。2013年底前淘汰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十二五”期间,重点关停铜陵县润丰实业公司、铜陵润东实业公司、铜陵市银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县铁湖球团公司、铜陵市金洋矿业公司烧结厂、铜陵市骏马球团矿业公司、铜陵顺安金达矿业有限公司、铜陵中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县深联矿业游侠责任公司和铜陵市大宏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家球团生产企业。关闭铜陵有色集团股份公司安庆铜矿8平方米竖炉生产线。

③ 二氧化硫治理工程

现役钢铁烧结机、球团生产设备全面设施烟气脱硫改造,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已安装脱硫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际使用原料硫分超过设计硫分的、部分烟气脱硫的,应进行脱硫设施改造。“十二五”期间,重点对铜陵市富鑫钢铁公司1#和2#烧结机进行脱硫设施建设,并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对铜陵陵阳矿业公司1#、2#和3#竖炉已投运脱硫设施进行改造。

(2)建材行业

铜陵市建材行业主要为水泥制造业,2010年,全市水泥制造行业共5家,新型干法水泥产量超过4.25万吨熟料/日,氮氧化物排放22182.52吨,占全市氮氧化物总排量53.8%。水泥行业是铜陵市氮氧化物排放大户,也是实现铜陵市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削减计划的重点领域,将加强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十二五”期间,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如下:

① 结构减排

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基础上,淘汰区域内所有直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等落后水泥产能。

② 氮氧化物治理工程

水泥行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脱硝设施改造,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配套建成高效脱硝设施。2013年底前,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2014年底前,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及以上的生产线必须实施脱硝改造。

2012年底前,完成铜陵海螺水泥公司三线10000吨熟料/日生产线、铜陵上峰水泥公司C线4500吨熟料/日生产线,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和脱硝设施改造。2013年底前,完成铜陵海螺水泥公司一线4000吨熟料/日生产线、二线5000吨熟料/日生产线低氮燃烧技术和脱硝设施改造;完成铜陵上峰水泥公司A线4500吨熟料/日生产线低氮燃烧技术和脱硝设施改造;完成铜陵海螺水泥公司四线10000吨熟料/日生产线、铜陵上峰水泥公司B线4500吨熟料/日生产线低氮燃烧技术改造。2014年底前,完成铜陵海螺水泥公司四线10000吨熟料/日生产线、铜陵上峰水泥公司B线4500吨熟料/日生产线脱硝设施改造。

(3)有色金属行业

2010年,铜陵市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共计11035.32吨,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5.4%,仅次于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其中铜、铅锌、铝冶炼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10688.3吨、325.5吨和19.65吨,占有色金属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9%。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水平主要取决于冶炼工艺和烟气中硫的利用率,为提高硫的利用率、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根本途径是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产能,对不能达标排放的生产设备安装治污设施。

“十二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如下:

① 管理减排

有色金属冶炼生产企业严格依照新的排放标准实施脱硫设施改造,严格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 -2010)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自2012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进一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加大铜冶炼无组织废气排放治理,对烟气制酸系统实施脱硫设施改造。

② 结构减排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底前,淘汰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十二五”期间,推进关闭铜陵有色集团金昌冶炼厂3台规模20吨转炉生产设备。关闭安徽省顺达精铋有限责任公司1#1.5平方米鼓风炉生产线。

③ 二氧化硫治理工程

加快有色金属行业生产工艺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冶炼烟气中硫的回收利用,二氧化硫含量大于3.5%的烟气应采取烟气制酸或其他方式回收烟气中的硫,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必须进行脱硫处理。推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实施审核。对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实施环境集烟系统工程建设,对烟气制酸系统尾气进行深度治理。

(4)化工行业

铜陵市化学工业,尤其是硫酸化工在全国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其主导产品硫酸生产能力达180万吨。横港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区集聚全市70%的化工企业,其中90%属于铜化集团,规模企业有六国化工、华兴化工、铜官山化工等9家化工企业。2010年,化工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仅次于有色冶炼行业。

“十二五”期间,化工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如下:

① 管理减排

“十二五”期间,化工行业生产企业严格依照新的排放标准实施脱硫设施改造,严格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自2013年10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进一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

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评的前置条件,核准、审批新建的化工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不断加大化工行业的淘汰力度,推进化工行业工艺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实施审核,重点加大硫酸工业减排力度,改进尾气硫回收工艺、提高硫磺回收率。

② 结构减排

2012年底前,关停铜官山化工总厂一条15万吨硫酸生产线,2014年底前,关停铜官山化工总厂另一条15万吨硫酸生产线。

③ 二氧化硫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对华兴化工有限公司一期20 万吨/年硫酸装置、二期20 万吨/年硫酸装置和三期20 万吨/年硫酸装置尾气,实施氨法吸收尾气脱硫装置升级改造工程。完成铜陵有色控股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80万吨/年硫酸生产装置尾气深度治理工程。

(5)焦化行业

“十二五”期间,焦化行业主要通过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现有及新建炼焦炉必须安装烟气脱硫设施,H2S脱除效率达到95%以上。重点对铜陵新亚星焦化有限公司1#、2#均为4.3米炼焦炉荒煤气已投运脱硫设施进行改造,确保H2S脱除效率。

(6)燃煤锅炉

铜陵市现有燃煤工业锅炉6台,总容量160蒸吨/小时,2010年排放二氧化硫625.93吨。“十一五”期间,铜陵市中心城区等清洁能源区全面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对6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用煤或其它高污染燃料的蒸汽锅炉,全部实施了天然气置换改造。燃煤锅炉不再是铜陵市主要的大气污染源。

“十二五”期间,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如下:

① 管理减排

主城区等清洁能源区禁止审批新建燃煤锅炉,以余热利用为纽带,推进工业园区内企业之间的耦合,逐步加大小锅炉的淘汰力度,规模在35吨以上、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烟气脱硫,并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到2015年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

② 结构减排

燃煤锅炉走结构升级技术路线,根据《铜陵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在工业园区内,实现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锅炉。

“十二五”期间,关闭铜陵华源麻业26.6兆瓦燃煤锅炉、安徽铜陵阳光合成材料有限公司4蒸吨/小时锅炉、陆昌化工(铜陵)有限公司4蒸吨/小时锅炉、铜陵市恒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小锅炉。

③ 二氧化硫治理工程

对铜陵豪威富纤维板有限责任公司规模10t燃煤锅炉新安装水膜洗涤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65%。加大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30、20、和35蒸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监管,实施烟气脱硫。

3. 机动车污染治理

2010年,铜陵市机动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2677.89吨,其中老旧机动车尤其是黄标车 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居高,黄标柴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52.0%,单车排放强度是轻型车的10~100倍,主要包括公交、邮政和环卫车辆,以及城市间的长途客、货运车辆,应为铜陵市“十二五”期间淘汰重点。另外,车用燃油质量差、含硫量高是制约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的最主要因素,尤其是当前的柴油品质极不利于柴油机尾气后处理技术的应用,影响氮氧化物减排效果。

“十二五”期间,机动车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物减排要求如下:

① 严格按期淘汰黄标车

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积极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到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大型载客、重型载货营运黄标车,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其它营运黄标车。

② 加强机动车报废与注销管理

自2012年起,禁止外地黄标车转入上牌,2014年底前,实行黄标车限行制度。逐步开展黄标车区域限行和尾号限行。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全部及时依法报废注销,规范机动车拆解管理。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积极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全面推广使用清洁汽柴油。

③推进机动车排气环保管理

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准管理,2013年底前,实现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覆盖,新注册和转入车辆一律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汽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0%以上,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达到90%。 四、重点工程和投资

“十二五”期间,重点减排工程领域为:工业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农业污染源治理、电力行业污染治理、非电力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等6大领域工程建设。实施52项重点减排工程,经过初步测算,需投资为64615.5万元,减排化学需氧量10730吨、氨氮927吨、二氧化硫19663吨、氮氧化物26694吨。

1. 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

根据铜陵市工业、城镇生活、农业三类污染源的不同减排手段,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不同行业的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推进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新增量,将工业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削减作为“十二五”总量控制的重点任务,挖潜改造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优化产业结构,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实施3个领域17项重点减排工程,初步测算,共需投入资金32942.5万元,各项减排措施所需成本主要包括治理设施建设投资、运行维护费用及其他费用(不含淘汰落后产能等难以测算的减排工程投资)。“十二五”期间,共减排化学需氧量10730吨、氨氮927吨。

“十二五”期间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主要为:一是工业污染治理。主要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和饮料制造业等3个行业。二是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着重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别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农业污染源治理。强化农业污染源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1)工业污染治理

①结构减排:关闭广信集团铜陵化工公司、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亚邦化工有限公司、铜陵阳光合成材料公司、铜陵开星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澳隆化工公司、华源麻业有限公司南部厂区等9家企业。

②工程减排:对铜陵化工集团有机化工公司、铜陵清华科技公司、安徽紫晶啤酒公司3家企业超标治理及提标改造。

(2)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①新建污水处理厂:续建规模4万吨/日西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新建处理规模4万吨/日城北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新建规模4万吨/日钟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钟鸣镇和顺安镇生活污水。

②提标提量:通过增加管网覆盖率、实施雨污分流,提高进水浓度和进水量,对新民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提量。

(3)农业污染源治理

“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积极引导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努力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完备的污染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大力推广清洁养殖、无害养殖技术,实施干清粪、垫草垫料、生物发酵等措施,建设和完善粪便、沼渣、垫料等收集处理设施,强化污染全过程治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主要切入点,全面推进农业污染减排工作。

2. 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染减排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铜陵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重点加大电力、非电力(冶金、水泥、有色、焦化及燃煤锅炉等)二氧化硫减排力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以电力行业、水泥行业和机动车为重点,强化重点区域减排。重点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齐头并进,强化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重点减排工程环境绩效。

“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主要包括电力、非电力和交通运输业3个领域,34项重点减排工程,初步测算,共需投入资金31673万元,各项减排措施所需成本主要包括治理设施建设投资、运行维护费用及其他费用(不包含淘汰落后产能等难以测算的减排工程投资)。

(1)电力行业污染治理

对国电铜陵发电公司1#和2#机组,实施脱硫设施改造,全部取消烟气旁路,1#机组低氮燃烧改造、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低氮燃烧改造、脱硝设施投入运行。皖能铜陵发电公司3#和4#机组,完成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全部取消烟气旁路。

(2)非电力污染治理

①结构减排:关停安徽广信集团铜陵化工公司、安徽亚邦化工公司、顺华合成氨有限公司、铜陵阳光合成材料公司、陆昌化工(铜陵)有限公司、恒业造纸公司、铜陵华源麻业公司。涉及染料行业、化工行业、造纸行业和纺织印染业中7家企业。

关闭铜陵县润丰实业公司、铜陵润东实业公司、铜陵市银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县铁湖球团公司、铜陵市金洋矿业公司烧结厂、铜陵市骏马球团矿业公司、铜陵顺安金达矿业有限公司、铜陵中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县深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大宏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有色集团股份公司安庆铜矿11家球团生产企业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竖炉设备。

有色行业中关闭顺达精铋公司、铜陵有色集团金昌冶炼厂3台20吨转炉生产设备。

②工程减排:主要对铜陵富鑫钢铁公司、铜陵陵阳矿业公司、铜陵新亚星焦化有限公司、铜陵海螺水泥公司、铜陵上峰水泥公司、安纳达钛业公司、安徽六国化工公司、铜陵豪威富纤维板公司等,涉及冶金、焦化、水泥和燃煤锅炉8家企业。

③管理减排:根据有色冶炼、硫酸生产企业新的排放标准,推进管理减排。对华兴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尾气氨法吸收脱硫装置改造升级,提升脱硫效率;对铜陵有色控股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制酸尾气进行深度治理;完成金隆铜业公司、金昌冶炼厂冶炼烟气治理工程。

(3)机动车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积极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到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大型载客、重型载货营运黄标车,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其它营运黄标车。

五、可达性分析

1. 从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角度分析规划目标可达性

“十二五”期间,铜陵市城市化率由 “十一五”末的72.69%提高到80%,但这种低水平下的高城市化率,城市功能发展相对滞后。根据铜陵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今后5年将是铜陵市以大建设带动经济社会大发展的突破时期,经济转型升级也面临诸多挑战,产业发展与环境容量的矛盾加剧。资源型产业长期形成的资本、技术、人才结构,难以适应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的要求。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铜陵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幅较大,污染减排既要削减存量,还要消化增量,污染减排效益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压力加大。从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角度分析,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作用,全面负责起区域内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给予制度、政策和组织保障,积极应对污染减排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2. 从产业结构变化趋势角度分析规划目标可达性

铜陵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冶金、重化工业是主导和支柱产业,由于市场、资源和环境等因素的制约,经济运行的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铜陵市政府近年来持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工作,在传统产业中推行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

“十二五”期间,铜陵市率先建成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全力打造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重点承接发展铜材加工、电子信息、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五大特色产业和现代物流业,三次产业比例达到2:63:35。从铜陵市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分析,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发展,强化结构减排,“十二五”期间,可严控主要污染物染物排放总量基数。

3. 从环境管理角度分析规划目标可达性

随着铜陵市全面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限期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和措施的持续实施和落实,使得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走上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随着农业源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逐渐开展,并得到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开始由定性转向定量、由养殖专业户的示范带动转向区域综合治理的新阶段。

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评的前置条件,不断加大化工行业的淘汰力度,推进重点行业工艺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实施审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断强化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从产业政策、城市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环境容量、清洁生产水平等角度制定“十类”禁批项目,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做到“滤网”不拆、“门槛不降低”,环境管理日益加强和完善,从制度上保障了严控主要污染物新增量规划目标实现。

4. 从减排工程实施角度分析规划目标可达性

“十二五”期间,通过政府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创新,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和落后生产能力。通过财税、金融、价格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升级和转型发展,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通过在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中开展革新挖潜,提高吨煤热效率,降低煤耗,实现结构减排,将为铜陵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方案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保证。依法强化减排工程建设,破解技术瓶颈,在电力行业全面推进脱硝设施改造,水泥行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脱硝设施改造。对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突出工程减排效益。

5. 从减排资金投入需求角度分析规划目标可达性

根据《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000亿元,投资规模五年累计超过3000亿元。财政收入力争达到20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提高到45%左右。到2015年,城市化率达到80%,三次产业比例达到2:63:35。“十二五”期间,GDP年均递增率规划目标15%、财政收入年均递增率规划目标18%。预计五年累计利用外资22亿美元、年均递增17%,五年累计利用内资2500亿元、年均递增24%。

经过初步估算,实施52项重点减排工程,总投资64615.5万元,投入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GDP)0.63%,所需投资费用占地区GDP总量份额较小。通过进一步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支持减排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措施,铜陵市重点减排工程所需资金可得到有效保障,从投资角度分析,规划的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资金目标是有保障的。

6. 从规划指标体系角度分析目标的可达性

(1)“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5年,铜陵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与总量控制指标对照见表6-1:

表6-1 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与总量控制指标对照表

类别

污染物

2010

2015 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削减情况

十二五规划指标

排放量

( 吨 )

新增量

( 吨 )

削减量

( 吨 )

实际排

放量 ( 吨 )

比 2010 年

削减比例

规划目

标量 ( 吨 )

比 2010 年

削减比例

COD

17240

8182

10730

14692

14.8%

15677

9.1%

其中 : 工业和生活

15090

7562

10661

11991

20.5%

13656

9.5%

氨氮

1717

699

927

1489

13.3%

1568

8.7%

其中 : 工业和生活

1512

672

924

1260

16.7%

1383

8.5%

SO 2

39394

10437

19663

30168

23.4%

33406

15.2%

NO X

48483

15423

26694

37212

23.2%

43053

11.2%

(2)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可达性分析

根据铜陵市主要污染物2015年预期存量、新增量和减排量三者关系,对比分析安徽省人民政府与铜陵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铜陵市总量控制目标,通过突出结构减排、加强工程减排、强化管理减排,“十二五”期间,减排空间和潜力分析如下:

① 水主要污染物

2015年,预测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692吨,削减率14.8%,高于省控减排目标值(9.1%)5.7个百分点;预测氨氮排放量为1489吨,削减率为13.3%,高于省控减目排标值(8.7%)4.6个百分点。

工业和生活源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削减率分别为20.5%、16.7%,分别高于省控削减率(9.5%)11个百分点、(8.5%)8.2个百分点。水主要污染物减排空间和潜力主要依赖于结构性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及提标提能。

②大气主要污染物

2015年,预测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0168吨,削减率23.4%,优于省控减排目标值(15.2%)8.2个百分点;预测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7212吨,削减率23.2%,优于省控减排目标值(削减率为11.2%)8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减排空间和潜力主要来自球团烧结企业结构性减排和有色冶炼行业工程减排。 “十二五”期间,铜陵市氮氧化物减排潜力大,主要与电力行业脱硝设施改造、水泥行业全面实施低氮燃烧和脱硝设施改造密切相关,通过大大提高脱硝效率,增大了氮氧化物减排量。

7.“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虽然铜陵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预测排放量均能满足省控目标,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① 新增量预测不确定性

由于“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增量预测客观上存在一定变数,虽然减排削减比例均高于省控目标,但部分减排项目在实施过中存在一定风险,如水污染物结构减排中的安徽亚邦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广信集团铜陵化工有限公司,能否如期搬离铜陵市,尚存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减排空间缩小。

大气污染物减排中,鉴于重点减排项目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脱硫设施改造施工进度和技改项目建设影响,2012年底前能否发挥减排效益,得到环保部减排量的认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铜陵有色集团金昌冶炼厂3台20吨转炉生产设备能否如期关闭,均直接影响铜陵市二氧化硫减排目标的实现。

其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主要依赖于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减排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减排形势不容乐观。

② 农业源减排的不确定性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农业源纳入减排范畴,农业源主要污染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所占份额较大,且统计口径不一致,排放基数不统一,存在一定虚量。根据统计局公布的近十年畜禽养殖规模变化趋势和上报的“十二五”畜禽养殖增长规模进行校核分析,按照规划指南规定的五类畜禽产排污系数,测算2015年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较大,在消化增量和虚量上存在一定的压力。

农业源减排涉及农委、环保等部门,需要相互协调和配合,由于农业源减排工程基础薄弱,在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③ 产业发展不确定性

产业发展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有机衔接程度,直接影响铜陵市的减排目标的实现。“十二五”时期,是铜陵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根据铜陵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铜冶炼为基础、铜加工为主体、铜贸易体系完善的世界级现代化铜加工制造业基地。在产业结构中,铜产业所占份额较大,同时排放的二氧化硫增幅居其他行业之首。

“十一五”期间,铜陵市严格落实国家相关减排政策,关闭了有色一冶等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企业,为全省二氧化硫减排目标的实现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排减更多依赖结构减排,随着铜陵有色“双闪”及其配套工程、旋力特钢等项目建设,新增量急剧加大,导致二氧化硫排减空间和潜力小。

(2)“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建议

① 发挥政府对减排工作的指导作用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减排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作用,全面负责起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积极引导、政策扶持,推进企业技术升级和转型发展,以控制煤耗为重点,以节能技改为途径,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破解技术瓶颈,在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中开展革新挖潜,提高吨煤热效率。

② 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评,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农药、氮肥、煤电、钢铁、水泥等项目。控制煤炭消耗新增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调整能源结构。抑制机动车过快增长,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进建设绿色慢行交通,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积极倡导绿色出行。

③ 推进高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铜陵市产业发展规划,紧紧抓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继续强化污染结构减排力度,加大落后装备和工艺的淘汰力度,坚决关停污染严重的小化工、小采选、小冶炼、小水泥、小球团、小砖瓦厂等,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企业发展。强制关停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污染物排放量大的污染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④ 用环境约束机制倒逼重点行业提标改造

根据最新发布的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排放的企业,制定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公布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名单,并依法实施审核,倒逼现有的磷肥工业、硫酸工业、啤酒工业和电镀等行业进行提标升级改造。

⑤ 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有效运行,加强污泥的安全处置工作。全力推进新民污水处理厂全面整改,提标、提浓、提量,提高减排效益。加快西湖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工程建设,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提高进水浓度,增强污水可生化性,加快钟顺污水处理厂建设。

⑥ 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

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降低机动车辆排放强度。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新注册和转入车辆一律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实现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覆盖。积极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全部及时依法报废注销。

⑦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延伸产业链,实现污染物排放减量化,如发展铜拆解加工园区建设,减少铜精砂使用量等。推进横港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区建设,改善扫把沟老工业区环境质量,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督促治污设施的有效稳定运行。对饮料及化学原料等行业进行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排放与国家颁布的新标准同步。

⑧ 加强农业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主要切入点,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建设,配套建设各种实用型沼气及大中型净化沼气工程。以国家对农业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为契机,加大对农业源污染治理力度,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深入挖潜农业源减排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清洁养殖、无害养殖技术,实施干清粪、垫草垫料、生物发酵等措施,建设和完善粪便、沼渣、垫料等收集处理设施,强化污染全过程治理。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减排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履行环境质量负责制,对辖区内的减排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把污染减排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项目主体,环保部门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市(县、区)政府要建立减排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全面部署、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建立以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市场驱动、全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机制。各牵头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承担各自领域的污染减排职责,督促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重点减排措施落实,铜陵有色公司要切实发挥省属企业在污染减排中的骨干作用。各牵头责任部门分工如下:

①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污水处理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协调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

②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推动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设备、技术、工艺和产品,压缩部分行业过剩和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③ 水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厂、城市截流管网的建设,负责已建成城市环保设施监督管理。

④ 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药、化肥监管,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生态农业,降低农业污染强度,负责农业生态环境改善、畜禽养殖污染源整治,重点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

⑤ 环保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组织对污染源监测,负责环境统计和减排考核,协调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按规划实施减排工作。

⑥ 财政部门:负责将减排治理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安排治理专项资金,负责治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将减排工作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减排工作开展。

⑦ 公安部门:负责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实行黄标车限行,开展黄标车区域限行和尾号限行,负责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全部及时依法报废注销。

⑧ 市商务部门:负责报废注销机动车拆解管理,规范机动车拆解市场,负责机动车拆解市场日常监管。

⑨ 监察部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地政府和部门减排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 严控新增量,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

认真实施建设项目总量前置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按照“严控污染增量、管住排污总量、用好资源存量”的原则,项目审批实行“总量一票否决制”,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增量应在原有项目中消化。提高冶金、建材、印染、电镀、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投资准入门槛,依法把好行业准入关。

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前,必须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县(区)环保部门应根据核定的污染减排指标,在确保完成区域总量减排任务前提下,对辖区内新(扩、改)建项目核定总量排放指标,实现“增产减污”。国家、省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须由建设单位申请总量指标,经市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环保厅总量管理部门核定。其他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总量指标由市环保局总量管理部门核定。

对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且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和建设项目,或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破坏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加强全市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力度,对工业园区实施环境等级评定,未按计划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环境管理薄弱的工业园区,暂停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批;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除减排项目外,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并压缩生产规模,限制发展,实施区域限批和项目限批。

3. 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市(县、区)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没有按期完成重点减排工程或重点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暂停审批除污染治理设施项目外的其他项目的环评,属于上市公司的一律不通过环保核查。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暂停对该区域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督察制度,定期将辖区内在建项目环保设施和“以新带老”等总量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区域减排形势,科学制定和调整项目审批、总量替代等减排保障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减排目标。

组织开展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项目减排工作的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在线设备运行监管,保证其正常、稳定、高效运行。严格老污染源监管力度,重点抓好电力、冶金、化工、水泥、有色等重污染行业污染控制,依法取缔关闭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行为要依法严处,追究法律责任。严格实施环保责任目标考核、区域限批、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后督查、定期分片督导、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

4. 拓宽投资渠道,加大减排资金投入

完善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市场化。市、县(区)各级政府要将城镇污水设施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减排重点项目和减排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减排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政府增加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减排资金,鼓励外资、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减排项目建设。

建立有效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污染减排、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支持减排重点工程,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管理“三大体系”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建设,大幅削减主要污染物存量。

5. 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总量减排管理台帐

对辖区内所有纳入2010年污染源动态更新范围和已经批准试生产的排污企业,逐一核定“十二五”末期和分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对重点行业下达总量削减任务,明确减排任务完成时限,建立总量减排管理台帐,实行区域动态管理。核定新(扩改)建项目总量指标,不得挤占区域减排指标。

市环保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抽查。对试生产期间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或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不能按期通过验收的,坚决予以停产治理。对未按要求将“十二五”总量指标和削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排污单位和项目、不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总量减排管理规定,存在总量指标管理混乱、严重超期试生产现象的企业,将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审批,并予以通报。对未按计划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未按期实施政府“总量减排责任书”和省重点污染治理计划项目的企业,将暂停建设项目审批。

6. 推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铜陵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及《铜陵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巩固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和支持环保产业和低能耗产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质量。按“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劣汰”要求,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过快增长。同时把减排指标落实到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中,把项目核准与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控制新增量。提高冶金、建材、造纸、印染、电镀、化工等行业投资准入门槛,依法把好行业准入关。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的要求,参照执行国家清洁生产评价标准,严格准入制度,坚决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及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应当依法落实淘汰制度,加快制订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淘汰。

7. 强化政策引导,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出台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作用。环保专项资金、污染防治资金向减排倾斜,调动企业减排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市场和资源约束增强的“倒逼”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扶优汰劣,实现区域总量平衡。加强信贷、土地、环保、供电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严格控制投资。加快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将国家有关减排的政策具体化,建立减排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淘汰落后产能退出补偿及保障机制等。完善有利于减排的财税政策。

加大减排技术改造力度,对重点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对于低能耗、低污染、具有先进生产能力的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清洁生产、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和改造给予支持或补助。对已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执行上网电量脱硫加价政策及优先安排上网发电,实施有利于减排的发电调度制。吸收外地经验,实施区域补偿政策,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推行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加快开展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收费,逐步建立排污指标交易平台,通过排污指标价格化、市场化,提高企业实施减排的积极性。

加强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产业政策中属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投资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提供土地,电力企业不予供电,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对淘汰类项目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不按期淘汰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

8. 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依靠科技进步、应用科技成果是企业实行减排的有效途径,为企业减排提供技术支撑,清洁生产工艺着重源头降耗控制,企业可以实现减排与经济双赢。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实施审核。改造和提升生产技术水平,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的转变。对红色以下环境行为等级的企业,一律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抓好工业园区和有色公司示范企业的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法定要求,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9.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实化管理减排

推进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污染源监测、机动车污染监控、农业源污染监测能力,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监控和统计体系,完善污染减排预警办法,强化污染减排目标监测预警。电力、钢铁、造纸、印染、水泥、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的重点环境监控企业,要安装、完善运行管理监控系统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监控平台建设,做好运行考核和污染物削减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和核准脱硫脱硝电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市、县(区)两级减排管理能力。

10. 营造减排氛围,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

减排是全社会共同责任,要进一步加大减排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减排全民行动,增强全社会减排意识。扬先进、曝违法,实施违法单位在媒体公开道歉和到环保公益林植树赎罪的制度,推进减排。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环保民间机构参与减排的作用,推进全社会参与减排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减排的积极性,使减排成为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格局,共同承担减排责任和义务。

七、规划实施和考核

1. 明确减排责任主体

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及减排企业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把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应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减排的关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实行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污染减排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强化减排的责任落实,明确减排责任主体。

2. 实施减排保证金制度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大气、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年度削减任务,向县(区)政府收取削减保证金,年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区)政府总量削减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按红色以下环境行为等级评定,定期向社会公开,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通过社会舆论影响和金融制裁,促进企业实施减排。将减排完成情况与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评优、评奖直接挂钩。

3. 强化督查检查

建立减排目标责任制度、污染物排放公报制度和督察考核制度,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督查、后督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县(区)、各有关单位落实污染减排政策情况、减排计划执行情况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污染减排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公开曝光,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对污染减排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县(区)和重点污染减排单位,实施预警和挂牌督办,约谈政府主要责任人和重点污染减排单位主要责任人。全年污染减排任务未完成的县(区),当地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 严格责任考核

把落实“十二五”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县(区)政府和市有关牵头责任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市政府每年对县(区)政府进行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减排工作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5. 实行问责和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由国家机关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减排工作不力,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影响区域减排工作的,给予诫免谈话、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等处分。

对非国家机关任命的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情况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对未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企业,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企业,一律不得评选为先进、优秀单位或个人。(铜陵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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