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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明区各行业代表建议按排污程度高低收费

发布时间:2008-10-30 9:44:3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昨日,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高明区杨和镇、明城镇、更和镇三镇前日在明城镇召开了调整污水处理费座谈会。

  三镇已初步拟订了两套关于征收及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方案,明年1月1日起,将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并计划在2010年实现全区征收标准同步。

  建议按排污程度高低收费

  此次座谈会上,来自杨和、明城、更合三镇的各行业代表,包括居民代表、工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相关方案纷纷提出意见建议,大部分代表认为,普通居民的生活污水的污染程度较低,而部分饮食、企业等行业的污染则很大,建议污染程度进行相应收费,对低排污者要少收费,对高排污者则要高收费。

  高明区物价部门表示,上述方案完善后,将上送到高明区政府进行审批,经过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两套调整方案

  方案一:从2009年1月1日起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户由原来的0.20元调整为0.50元,其他类由原来的0.20元调整为0.6元,执行时间为1年。从2010年1月1日起与全区同步,达到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0元以上。

  方案二:从2009年1月1日起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户由原来的0.20元调整为0.55元,其他类由原来的0.20元调整为0.65元,执行时间为1年。从2010年1月1日起与全区同步,达到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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