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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45%

发布时间:2009-1-9 15:5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据悉,国家节水型城市每两年评选一次,考评内容涉及城市节水规划、地下水管理、节水“三同时”制度、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价格管理等等十多项指标,评选标准非常严格。

  厦门是水资源短缺的城市,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向节水型城市转变。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既要有经济、技术政策相配套,又要有行政、法律手段相配合。

  2007年底,厦门市的节水规划、节水法规、用水定额都已相继出台,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到位,全面落实节水“三同时”。

  目前,厦门城市节水的各项指标,如“万元地方生产总值取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远低于全国平均值;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46%,超过75%的要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2.74%,低于15%的创建要求规定的指标;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165升/人天、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45%,均已达到或超过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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