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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全市“十一五”末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5%以上

发布时间:2009-10-20 8:29:3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保证“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完成,我市年内将建成户县、蓝田县和周至县污水处理厂,实现所有区县均建成并运行污水处理厂,到“十一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5%以上。

  “十一五”省市目标责任书中明确我市化学需氧量的统计排放总量为12.34万吨,要求到2010年底,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控制在10.61万吨以内,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4%。“十一五”污染物减排任务是绝对量的削减,即在经济发展带来的污染物新增量完全削减的基础上,每年再削减一定比例的污染物,保证“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

  为此,市政府与13个区县政府、3个开发区、17个市级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年度减排指标任务,定期进行目标考核。同时,环保部门在加大关闭高污染造纸企业的基础上,加快了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截至2009年7月,我市已运行了10座污水处理厂,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91万吨/日。实际日处理污水量63.8万吨,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年内还将建成户县、蓝田县和周至县污水处理厂,实现我市所有区县均建成并运行污水处理厂,2010年还将建成日处理20万吨的第五污水处理厂,到“十一五”末我市的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116.5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同时,为了确保“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完成,我市强化了监督管理,实现管理减排。对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外,予以高限处罚,防止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等现象发生。来源:西安日报 (记者 马昭 实习生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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