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2月1日起,辽宁省全省各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将有严格的“行为规范”。2009年12月31日,省政府发布政府令,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辽宁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规定》将在1个月后实施。
我省现有已建成并纳入省环保厅管理的污水处理厂129座。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将使全省各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得到有效规范。
《规定》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有严格的要求,如污水处理厂应当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和符合国家要求的中控系统,并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放进行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定》同时对污水处理厂的不规范运行情况制定了具体罚则。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