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宜宾市政府获悉,该市将2010年确定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年,宜宾将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制浆造纸企业达“新标”、工业企业限期治理项目、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落实,确保在2010年底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宜宾市政府要求,江安县、宜宾县、南溪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7个在建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10年发挥减排作用,力争环保部认可最大减排量。凡是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企业,一律按当年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并通报全市。来源: 四川日报(记者钟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