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决定在汾河流域、丹河流域、滹沱河流域、涑水河流域、桑干河流域等五大流域45个重点县(市、区)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整治,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县(市、区)将优先安排各类环保资金,否则将被区域限批,停止拨付各类环保资金。
有关专家指出,山西自然径流少,河流劣V类水体在全省水体中所占比例较高,省内流域中,城镇污水处理影响最大,因此,要想控制流域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主要任务是县县做到有污水处理厂,重点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对此,整治期间,列入此次整治范围的45个重点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建成并投入运行;垃圾处理厂建成数量必须超过50%并投入运行;5条主要河流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至55%以下,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努力做到零排放;9个重点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扣除本底值达标率100%,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
按照要求,山西省环保厅将会在今年年底,对各县(市、区)的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将进展情况和验收结果上报山西省政府并通报全省。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不力、渎职、失职以及未通过验收的重点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山西省环保厅将会同省监察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 葛丽娟
山西开展五大流域45个重点县(市、区)环境综合整治
发布时间:2010-3-29 15:29:5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