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水市湖城”发展定位,衡水市今年将全面实施污染减排攻坚、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三大环保工程,以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污染减排攻坚工程。严格新建项目审批,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河流主要控制断面不达标的,实行新上项目“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发展地热、天然气,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加强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收水量,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同时,督促市区路北污水处理厂、深州市污水处理厂、大营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督促武邑、阜城、故城污水处理厂尽早验收运行。
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对滏阳河沿线的冀州市、桃城区、武邑县、武强县、深州市和相关开发区,坚持和完善固定点位监测,谁超标就处罚谁,确保生态补偿金扣缴到位。严查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水源地和城市供水系统水质安全。
实施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工程。继续以治理燃煤设施为重点,加强煤炭管制,积极推动集中供热范围内燃煤设施的取缔,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加强废气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加强扬尘治理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力争全年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来源 河北日报(记者陈凤来、马路 通讯员陈光)
衡水:督促市区路北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工程完成升级改造
发布时间:2010-4-6 10:22: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